人氣社區

已經購買中和「森之郡」的朋友請進,先認識一下,將來要做好厝邊
發表者:飽啦  發表數:259 IP:61.228.192.* 2008-05-27 12:25:33

好不容易才買到一個窩,將來大家都要在同一社區一起生活,更要好好愛惜與團結。

希望已購買中和「森之郡」的朋友,
大家先出個聲,相互認識交流一下,
未來交屋點交公設成立管委會等諸多事宜,
還有賴大家的集思廣益。

我先第一個報到囉。

回覆者:飽啦 發表數:259 IP:61.228.178.* 2009-11-19 13:28:25
回覆 張大蔥 於 :2009-11-19 02:15:35 的發言內容

天秤兄真是客氣 ..
我現在只記得它DM上的飯店式管理和五星級安全保障,對於這兩個詞就是我以後打算吵架的重點。

雖說飯店式管理牽涉到管委是否要花那麼多錢去發包做到那些服務,但五星級級的安全保障就很明顯的不是可以能讓非該梯住戶可以趴趴走吧?!更甚至頂樓天台還可以上去隨便挑個水塔放死老鼠哩..

不知道有沒有好鄰居有收集有關建商對於本案促銷DM的習慣,我記得只要海報有講的東西或圖案建商沒做到的就是廣告不實,我們是可以要求它做到的。最近在這裡睡了幾天對社區的安衛設備和管控真是越看越生氣,吃烤肉時血壓都沒這麼高。

感謝飽啦姐和天秤兄的指導和解惑,有空來泡茶ㄛ!!

碰巧個人有保留舊東西的習慣,手上有幾份不同時期的森之郡DM(可能不完整),將來有需要的話,可以拿出來給大家參考。
回覆者:張大蔥 發表數:56 IP:117.19.255.* 2009-11-19 02:15:35
天秤兄真是客氣 ..
我現在只記得它DM上的飯店式管理和五星級安全保障,對於這兩個詞就是我以後打算吵架的重點。

雖說飯店式管理牽涉到管委是否要花那麼多錢去發包做到那些服務,但五星級級的安全保障就很明顯的不是可以能讓非該梯住戶可以趴趴走吧?!更甚至頂樓天台還可以上去隨便挑個水塔放死老鼠哩..

不知道有沒有好鄰居有收集有關建商對於本案促銷DM的習慣,我記得只要海報有講的東西或圖案建商沒做到的就是廣告不實,我們是可以要求它做到的。最近在這裡睡了幾天對社區的安衛設備和管控真是越看越生氣,吃烤肉時血壓都沒這麼高。

感謝飽啦姐和天秤兄的指導和解惑,有空來泡茶ㄛ!!
回覆者:天秤的兩端 發表數:36 IP:219.70.187.* 2009-11-19 01:21:55
回覆 張大蔥 於 :2009-11-18 22:28:03 的發言內容

事實上這整個安控系統應該包含了住戶室內可以看梯口梯內影像、室內的門窗保全警報器、還有住家牆上那個紅色的緊急求助紐,再加上消防系列的警報感知器(天花板上紅色蓋子那個,入住後應該要把蓋子拿掉),這些全部感知狀態應該是在管理中心都要能看到的。

目前看起來是A棟手扶梯下方那邊比較像是整個安控中心的所在位置,但仔細看了一下並沒有安裝線路和monitor對講機之類的硬體,所以還沒辦法知道建商幫我們設計了什麼樣功能的安控措施,這也是我先前說的一大茫點和我一點點好奇的地方。不知道BC兩棟的安全設計是如何?

現在我們小住戶也只能先把這件事拿白板筆寫在冰箱上,等成立管委再來要求,畢竟現階段公設項目還沒施工完成是事實,所以我們也只能提議而不能要求(錢都付了說..)

想瞭解C棟對於點交時的安衛設施有什麼樣的要求?

抱歉剛忘了附加大哥您的問題,所以小弟我再貼一次,請您見諒!

蔥大哥您好:

對於您的疑問,小弟就我所知部份答覆如下:
1.目前我們的室內對講機是有4個畫面鏡頭可以切換的,分別為該棟車道入口,該棟中庭,該棟大廳門口及該棟電梯內共4個畫面可供切換,至於可否再增設其他畫面,這點小弟我在機電設備公設點交時問過承包商,他告訴我這4個畫面頻道是內建的,所以無法更改......因為我們的對講機並非高檔貨@@"
2.管理中心的主機只能看到各監視器的畫面,並無法看到各戶住家內的情況,不過另外有部火災警報器可顯示是哪戶家中火警響起。
3.目前建商所使用的監視器主機只能保存4天的監視畫面,目前已被C區管委會列為重大缺失,並要求建商將其記憶容量擴充至可保存畫面14天,建商亦承諾會擴充改善。
4.C棟管委會在與建商進行機電設備有關安全設施部份的點交事宜時,僅能就現有的安全設備做點交,因為我們在購屋時就已知道房屋的配備有哪些,而依然同意購買,就民法上來看,表示我們已同意建商的要約引誘,所以並不能就其沒有的部份要求增設,除非您購屋時建商有使用詐欺的手法(列如廣告不實),使您陷於錯誤,所以就管委會的立場,就是嚴格要求把現有的設施妥善率維持到最佳的狀態再進行點交!
希望小弟的答覆能讓大哥您滿意,謝謝!
回覆者:天秤的兩端 發表數:36 IP:219.70.187.* 2009-11-19 01:20:27
蔥大哥您好:

對於您的疑問,小弟就我所知部份答覆如下:
1.目前我們的室內對講機是有4個畫面鏡頭可以切換的,分別為該棟車道入口,該棟中庭,該棟大廳門口及該棟電梯內共4個畫面可供切換,至於可否再增設其他畫面,這點小弟我在機電設備公設點交時問過承包商,他告訴我這4個畫面頻道是內建的,所以無法更改......因為我們的對講機並非高檔貨@@"
2.管理中心的主機只能看到各監視器的畫面,並無法看到各戶住家內的情況,不過另外有部火災警報器可顯示是哪戶家中火警響起。
3.目前建商所使用的監視器主機只能保存4天的監視畫面,目前已被C區管委會列為重大缺失,並要求建商將其記憶容量擴充至可保存畫面14天,建商亦承諾會擴充改善。
4.C棟管委會在與建商進行機電設備有關安全設施部份的點交事宜時,僅能就現有的安全設備做點交,因為我們在購屋時就已知道房屋的配備有哪些,而依然同意購買,就民法上來看,表示我們已同意建商的要約引誘,所以並不能就其沒有的部份要求增設,除非您購屋時建商有使用詐欺的手法(列如廣告不實),使您陷於錯誤,所以就管委會的立場,就是嚴格要求把現有的設施妥善率維持到最佳的狀態再進行點交!
希望小弟的答覆能讓大哥您滿意,謝謝!
回覆者:飽啦 發表數:259 IP:61.228.176.* 2009-11-19 00:52:44
回覆 張大蔥 於 :2009-11-17 14:51:20 的發言內容

我在猜可能讓A棟成立管委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向代銷收取高額的場地租金和水電補償,所以應該不會主動的幫A棟成立管委吧?
也有想可能想先將B棟銷售到一定程度後再同時退場才讓兩棟同時成立管委會,這樣它一併修繕公設較能降低人物力及時間的成本。

小的還是在這邊發出小小的呼喚聲音,透過公證單位進行公設點交驗證應該是挺好的,逃生梯反鎖+梯廳或露台的佔用問題,我真的很想看看它們會怎麼驗?! 更甚至消防系統測試、保全中控中心等等的問題,真是讓人好奇..

PS:感謝飽姐賞識,為了"自己的事",姐有所命一定盡力!姐姐指向哪我就往哪衝~

蔥大(叫大叔,擔心您會不開心)真是高見,據了解,目前代銷的銷售重心確實已移往B區了。
個人認為,B區比A區更早拿到使用執照(去年初?),因此比較有銷售壓力,況且B區公設沒A區複雜(感覺只有一個公共閱覽室),銷售中心和辦公室也都設在A區,所以代銷賣完了A區的二房後,把主力放在推B區,情有可原。
B區多半是3~4房,坪數相對較大,聽說目前區分所有權人的比例已經將近一半,看來應該會比A區更早成立管委會,而A區要達到成立門檻,恐怕還要好幾個月。

唉,戶數最多、總面積坪數最多、問題也最多的A區得殿後了.....

不過,雖然A區還有一段時間得處於無管委會的空窗期,但往好處想,巨額的大公電費暫時還是建商扛,不會動到我們預繳的管理費,同時,這也讓我們有時間彼此認識、凝聚向心力和討論未來社區方向,所以還是稍安勿躁吧。

PS
謝謝蔥大的承諾,期待您明年選管委。第一任管委非常重要,對本社區未來發展影響深遠,日後社區事務勞您多費心了!!
回覆者:天秤的兩端 發表數:36 IP:219.70.187.* 2009-11-19 00:48:18
回覆 喵翎 於 :2009-11-19 00:39:57 的發言內容

我確實是活該把私人物品放置露台這樣的公共場所
想說馬上就要整理進屋內了,就這樣疏忽掉

因為東西說實在話並不值錢,三樣東西中又有兩樣比較舊了
應該是歐吉桑或歐巴桑之類的人,貪小便宜順手拿走
但是這樣的行為還是很令人不齒
忘了是誰家(C棟的??),也把嬰兒推車放在外面晒乾
結果被摸走的案例
這就是貪小便宜心態,摸走人家的私人物品
就算很想要又不確定能不能拿,好歹可以問一下啊~
真的不要了就拿走沒關係,怎可以問都不問就摸走呢?

這已經凸顯社區的出入品流繁雜的問題
真的要好好管管了
若再有偷竊的事情發生,而監視器又提供不出相關證物時
相信建商的責任也是跑不掉,除非建商已經把監視器權責移交出去才能免責

也呼籲大家要注意門戶,最近的出入份子實在太多太亂
大家寧可雞婆一點,也不可漠不關心
~感謝飽啦的關心~

喵翎姐您好:

很遺憾您的物品被人摸走了,小弟我也是因為有感於本社區的監視器有不足的現象,所以目前已跟中和二分局合作,待他們的行政作業完成後,就會來本社區加裝室外監視器,裝設的地點小弟我在奇摩家族有詳述,故原諒我在此不再贅述,希望能填補本社區現有的治安死角!請大姐您再耐心等候一下,小弟我會催促中和二分局儘快完成,謝謝!
回覆者:喵翎 發表數:52 IP:114.32.98.* 2009-11-19 00:39:57
我確實是活該把私人物品放置露台這樣的公共場所
想說馬上就要整理進屋內了,就這樣疏忽掉

因為東西說實在話並不值錢,三樣東西中又有兩樣比較舊了
應該是歐吉桑或歐巴桑之類的人,貪小便宜順手拿走
但是這樣的行為還是很令人不齒
忘了是誰家(C棟的??),也把嬰兒推車放在外面晒乾
結果被摸走的案例
這就是貪小便宜心態,摸走人家的私人物品
就算很想要又不確定能不能拿,好歹可以問一下啊~
真的不要了就拿走沒關係,怎可以問都不問就摸走呢?

這已經凸顯社區的出入品流繁雜的問題
真的要好好管管了
若再有偷竊的事情發生,而監視器又提供不出相關證物時
相信建商的責任也是跑不掉,除非建商已經把監視器權責移交出去才能免責

也呼籲大家要注意門戶,最近的出入份子實在太多太亂
大家寧可雞婆一點,也不可漠不關心
~感謝飽啦的關心~
回覆者:飽啦 發表數:259 IP:61.228.176.* 2009-11-19 00:14:44
回覆 喵翎 於 :2009-11-18 17:19:03 的發言內容

其實掉的東西沒什麼價值,倒是無所謂
加上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
公共區域本來就不該放東西
只能怪自己沒早一步把該整理的整理好
才讓有人趁這空檔偷東西
也算給自己一個教訓

但是監視器若形容虛設,那就不能接受了
總幹事說監視器他那邊沒辦法操控
也沒有正式的交接給他
所以掌管權仍在建商那邊

建商或代銷那邊也不清楚監視器的資料怎樣處理
一問三不知

萬一有天誰家遭小偷了
有壞人變態進入了
有不法情事發生了
沒有監視器資料,那要怎麼辦呢?

因為是新社區要裝璜,社區進出的人一定品流繁雜
這時候有效的監視器多少會有嚇阻作用
也能在事發後有效的得到畫面追蹤

為避免偷竊,不法情事的發生
希望熱心的鄰居們能關心這件事情
讓我們的監視器可以正常啟動
也讓監視器的錄影,調閱流程可以制度化
讓大家住得安心

很遺憾聽到喵翎家發生偷竊的問題,請問是您家置放梯廳的物品遭竊嗎?
就算不是貴重的東西,但被偷不見還是讓人對社區安全感到憂心。

目前A區有設監視器的地方有限,仍有很多死角,況且還沒有物業公司專責管理(總幹事只有一個人,實在分身乏術),目前還是建商負責,我們早期的住戶也關心過監視器的問題,知道現階段要期待監視器發揮保全功\\\能,實在有困難。
現在社區門口雖有警衛,但還沒有落實進入社區人車都要詳細確認和登記身分,偏偏這一年來A區裝潢工人很多,出出入入、上上下下,如果想作惡,根本防不勝防。
建議在管委會成立前,住戶最好提高警覺,尤其是只有幾戶入住、空屋還很多的棟別,一定要特別小心,如果在電梯或梯廳裡看到新面孔,最好主動問一下對方是住戶還是工人,同時不要把貴重物品放在家裡,門口梯廳或安全梯間也儘量不要放私人物品,因為一旦被偷,真的只能自認倒楣。
回覆者:喵翎 發表數:52 IP:114.32.98.* 2009-11-18 23:39:54
以前我住的社區,打開電視是有幾個特殊頻道可以監看社區監視器的
有時候有朋友來拜訪,我可以盯著電視看樓下大廳注意他們進來了沒
可以看樓下大廳警衛在做什麼業務,收發信件等等
也可以看停車場有誰在那邊亂丟垃圾
看兒童遊戲間的小朋友跳上跳下
影像相當清晰,動作也很流暢,不會停格

不知道這樣的監視方式在我們這邊是否可行??
接線會不會很複雜呢??
回覆者:張大蔥 發表數:56 IP:117.19.255.* 2009-11-18 22:28:03
事實上這整個安控系統應該包含了住戶室內可以看梯口梯內影像、室內的門窗保全警報器、還有住家牆上那個紅色的緊急求助紐,再加上消防系列的警報感知器(天花板上紅色蓋子那個,入住後應該要把蓋子拿掉),這些全部感知狀態應該是在管理中心都要能看到的。

目前看起來是A棟手扶梯下方那邊比較像是整個安控中心的所在位置,但仔細看了一下並沒有安裝線路和monitor對講機之類的硬體,所以還沒辦法知道建商幫我們設計了什麼樣功能的安控措施,這也是我先前說的一大茫點和我一點點好奇的地方。不知道BC兩棟的安全設計是如何?

現在我們小住戶也只能先把這件事拿白板筆寫在冰箱上,等成立管委再來要求,畢竟現階段公設項目還沒施工完成是事實,所以我們也只能提議而不能要求(錢都付了說..)

想瞭解C棟對於點交時的安衛設施有什麼樣的要求?
回覆者:喵翎 發表數:52 IP:210.209.20.* 2009-11-18 17:19:03
其實掉的東西沒什麼價值,倒是無所謂
加上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
公共區域本來就不該放東西
只能怪自己沒早一步把該整理的整理好
才讓有人趁這空檔偷東西
也算給自己一個教訓

但是監視器若形容虛設,那就不能接受了
總幹事說監視器他那邊沒辦法操控
也沒有正式的交接給他
所以掌管權仍在建商那邊

建商或代銷那邊也不清楚監視器的資料怎樣處理
一問三不知

萬一有天誰家遭小偷了
有壞人變態進入了
有不法情事發生了
沒有監視器資料,那要怎麼辦呢?

因為是新社區要裝璜,社區進出的人一定品流繁雜
這時候有效的監視器多少會有嚇阻作用
也能在事發後有效的得到畫面追蹤

為避免偷竊,不法情事的發生
希望熱心的鄰居們能關心這件事情
讓我們的監視器可以正常啟動
也讓監視器的錄影,調閱流程可以制度化
讓大家住得安心
回覆者:喵翎 發表數:52 IP:210.209.20.* 2009-11-18 17:04:46
不知道我們社區內,以及電梯內的監視器有沒有在運作呢?

昨天發現私人物品遺失
問過每個相關單位都不知情,不知道,不清楚
看樣子只有報警或調閱監視器找人了
但是他們好像也不清楚監視器要怎樣調閱
不知道這部份C區這邊管委會
有沒有擬定相關申請管道可以參考的?

目前監視器與錄影內容不知道是由哪個單位管轄
若真的需要時,找不到可以依據的法則
真的很傷腦筋

若有人知道調閱的流程
還麻煩不吝告知
謝謝
回覆者:pn218 發表數: IP:145.36.156.* 2009-11-18 13:13:15
大家好!

我是B區來的"新住戶".
雖說是新住戶, 但實際還沒入住...
房子還待裝修中...

第一次留言, 先跟大家請安! 多多指教!

ps: 其實從2個月前準備買森之郡就注意到智邦這片天地. 感覺對大家其實也都不陌生哩~
回覆者:天秤的兩端 發表數:36 IP:219.70.189.* 2009-11-18 00:56:39
回覆 張大蔥 於 :2009-11-16 09:45:16 的發言內容

Dear 飽啦姐(我一直以為是哥哥)、學海無涯叔叔
想請問的是在成立管委會或選管委(主委)等事情的時候有機會要求清點所有公共設施或屬於該管委管理的範圍及使用方法?
比如說哪幾戶的防火間隔或哪幾戶的露台能不能圍閉或專用方法等等的規則規定? 我意思是說在管委成立之初我們小住戶有沒有機會要求管委財產列冊及明訂管理範圍和使用的辦法?

我現在的想法是關於這些違規使用的住戶問題:
1.所有違章管委都不跟建商交接,但管委可能不是我(可能是那些已佔得利益者、或建商的影子兵團),也無法要求建商能積極討回違規佔用面積來還給管委,也可能會拖延不處理
2.做為小住戶只能在事後提案要求管委清查所有違規佔用,並且要求管委會去提侵佔告訴要求返還,至於怎麼要求+管制+威脅管委會的方法還需要再查一下

想請飽啦姐、學海無涯叔叔是不是能講講做個小住戶可以怎麼管制管委會的一些權利和做法?

謝謝

蔥大叔您好:

首先要跟您說聲抱歉,因為昨晚我在回覆完飽啦姐的文章後,接著馬上寫了一篇落落長的文章來回覆大叔您的問題,也許是因為我寫太久的關係,當我寫完按下確定送出時,電腦就當了......當我再登入時發現剛寫的文章完全不見了,真是晴天霹靂,於是心中一陣不爽,就決定去睡覺了,所以只好拖到今天再回覆您一遍,請您見諒!
其次要跟您說明的是,小弟我應該年紀比你們都小,我不敢肯定飽啦姐是否比我大,但我肯定的是大叔您一定比我稍長幾歲,所以以後您叫我小弟就好了^^!
最後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1.第一次住戶大會時會成立管委會,由全體住戶選舉出委員,再由委員間推舉產生主任委員,至於後續的公設點交事宜,則是由管委會與建商另行決定時間進行驗收,您要注意的應該是管委會是否有嚴格落實檢驗,像C區到現在點交都沒過,因為建商仍有許多問題未修繕完畢。
2.管委會成立後,建商才會將社區相關的竣工圖及位置圖等資料移交給管委會(不會在成立當天給),在此之前管委會應該也搞不清楚那裡是公設,哪裡是約定專用,所以您希望在管委會成立之初就將公共財產列冊,並將使用管理辦法編造出來,我想這就真的有點強人所難了,建議您還是要給他們一點時間!
3.管委會僅就公設部份的土建與機電設備跟建商進行點交,住戶違建部份,倘若不涉及侵佔公設部份,都不會影響到公設點交的作業,所以您可能無法強制要求管委會就所有A棟的違章建築都不跟建商進行點交,因為那根本不在點交的範圍之內。
4.大部分的管委會會出問題主要都是帳目不清所導致,所以只要把管委會的收支情形盯好,原則上就不太可能會有什麼機會出問題,以C區為例,目前C區管委會是將整個社區的運作委由水蓮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管委會負責訂出政策分針,管理公司則負責執行,而整個管理費的收取都委由管理公司於每月寄出帳單給住戶,再由住戶持帳單至便利商或郵局銀行繳款直接入管委會的帳戶,出帳也是由管委會用印完後,由管理公司直接向銀行請款,從頭到尾,管委會的委員都不會經手到錢,自然就大大降低了營私舞弊的風險,我想這作法也可以提供給A區將來成立的管委會做參考,甚至我們也可以請同一間物業管理公司來做社區管理,這樣亦可將成本降低,對彼此都有利!
5.管委會雖不具有法人身份,但卻是在政府立案的自治團體,具有大小章及行文的能力,所以管委會真正最大的用途是在與各政府機關或私人機構交涉時可行使公文用,所以蔥大叔你不需要要求管委會一定要跟住戶正面衝突,而是要善用其長處,就是行文給主管單位,要求其行使公權力並給予期限,因為公文都掛有文號及日期,機關單位是無法去吃案的,且依規定均需以公文回覆,所以屆時若有自私自利,囂張跋扈,屢勸不聽之住戶,管委會只要一紙公文給主管機關督促其依法辦理即可!
希望小弟我以上的答覆能滿足蔥大叔您的需求,謝謝!
回覆者:張大蔥 發表數:56 IP:59.124.64.* 2009-11-17 14:51:20
回覆 飽啦 於 :2009-11-16 17:57:12 的發言內容

如果真是如此,針對A19~20之13F侵占公設的問題,如果對方在接到建設公司公文後仍不願恢復原狀,仍執意侵占,最後只有請該棟住戶連署後,一起去法院控告對方了。

這樣也不用等管委會成立,只要對方侵占事實成立,就可以進行了吧。

PS最近一直聽說,A區銷售戶數已經過半、甚至有七成的說法,不知區分所有權人的比例是否也過半?
有人可以查證嗎?

若真是如此,大家得開始思考向建商爭取成立管委會的問題了。

我在猜可能讓A棟成立管委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向代銷收取高額的場地租金和水電補償,所以應該不會主動的幫A棟成立管委吧?
也有想可能想先將B棟銷售到一定程度後再同時退場才讓兩棟同時成立管委會,這樣它一併修繕公設較能降低人物力及時間的成本。

小的還是在這邊發出小小的呼喚聲音,透過公證單位進行公設點交驗證應該是挺好的,逃生梯反鎖+梯廳或露台的佔用問題,我真的很想看看它們會怎麼驗?! 更甚至消防系統測試、保全中控中心等等的問題,真是讓人好奇..

PS:感謝飽姐賞識,為了"自己的事",姐有所命一定盡力!姐姐指向哪我就往哪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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