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購買新第來亨套房的受害者, 請看看我的血淚故事
發表者:亞亞  發表數:-17 IP:61.62.75.* 2003-10-15 23:16:34

我是一個購買新第來亨建設房屋的蠢蛋,
更是一個欲哭無淚的可憐受害者,
如果你正好看過, 甚至準備買這家公司的 "x鑽新第"系列,
請你先看看我的遭遇

這家建商的廣告及銷售手段一流,
專門在台北市中心地段蓋套房,
透過預售屋的銷售方法,
提供一個美崙美奐而且坪數不實的漂亮樣品屋,
吸引我這種沒經驗的傻蛋,
最後以每坪50萬到60萬之間的超貴單價,
將一個偷工減料的成屋賣出...

交屋後才是噩夢的開始,
請設計師來做夾層,
一丈量才發現室內高度竟然只有3米15不到...
購買3米6的挑高套房,
交屋只剩3米1 ?!
正常的情況扣掉樓板厚度20~25cm,
淨高至少必須要有3米35 ~ 3米4才對 !

聯合其他住戶一起向建商抗議,
對方根本不理不睬,
還說有本事去告啊!
違法做夾層當心遭檢舉拆除...
哇咧
新第來亨一直專蓋挑高夾層屋,
樣品屋的夾層做的美的咧...
現在倒做賊喊抓賊來威脅恐嚇住戶 ?!
回家拿出買賣契約來看,
才發現從頭到尾沒一個字提到挑高多少!!

勉強做完夾層,
真是快哭出來了,
也難怪,
3米1做出來的夾層能看嗎?
當初預售時樣品屋的夾層高度感覺還很OK,
那是這個鬼德性 ?!
偷工偷到這樣,
也不會良心不安?

你以為這樣就沒事了?
接下來的惡夢才是高潮不斷...

按照規定,
大樓住戶要向市府申請成立管委會,
成立後建商就必須將交屋時代為預收的管理基金,
移交管委會

結果,管委會成立的申請文件被退件,
原因是"有一戶住戶未蓋章並交付權狀影本, 資料不全"
怪了?!
全體住戶都交齊文件並蓋章,
什麼時候又多出一個住戶 ???

原來, 新第來亨動手腳,
當初就將停車場登記為一個"住家",
它的車位沒賣完(機械車位一個賣150萬, 誰買),
這個"住戶"就是建商自己 !!!
它不蓋印,管委會就永遠無法成立 !!!

我們住戶只好成立自救自濟會,
由自救會主委出面向新第來亨交涉,
你應該已經預料到結果...
對方一樣不理不睬,
當然,
當初代收的數十萬管理基金也全被它侵吞
還說基金付水電費都"用光了" (白癡都知道絕不可能)
是的,
我們到現在還是沒有管委會,
只怕永遠都不會有了

接下來,
交屋不到一年,
牆壁龜裂不說,
梯廳的照明感應器全棟壞了一半以上,
化糞池也要清了不然廁所都開始發出味道
還有大樓的排水系統有問題,
因為一樓住戶每逢下雨就會聞到很臭的水溝味,
有幾次差點快淹上來了,
打電話請它提供廠商電腦話以便聯絡維修,
對方竟然連廠商電話都不給 !!!
更別提處理排水系統問題 !!!

我打字很累不想再寫下去了,
因為根本這類狗屁倒灶的事寫都寫不完
新第來亨根本就是打完就跑,
賺走暴利拍拍屁股就走,
完全不理住戶死活,
更別提什麼保固維護,
也難怪啦,
偷工減料的爛屋還要保固什麼?

這個建商的老闆聽說有黑道背景,
黑白兩道都吃得開,
我事後才知道新第來亨根本20多年來官司從沒斷過,
也不知道被公平會罰多少次,
但它們靠著與政商及黑白兩道的關係,
根本有侍無恐

如果你看過"x鑽新第"的預售樣品屋,
如果你覺得看了很心動,
如果你準備簽約購買,
請先看看我的故事,
再做決定不遲...

回覆者:kiosk 發表數:-17 IP:61.64.174.* 2004-01-07 18:54:03
贊同!千萬別姑息這些奸商!
回覆者:電子新貧 發表數:-17 IP:210.68.82.* 2004-01-06 20:07:14
請大家將這討論串的網址Mail給親朋好友,當作做點善事
囉!
http://forum.url.com.tw/forum/forumgetmsg.asp?
Discuss=561&Page=1&Sort=2&ID=44492&ID2=44492&Rep=535
81&Mode=1&days=-1364&gb=1
回覆者:ariesmei 發表數:-17 IP:211.21.33.* 2004-01-06 17:51:19
請議員出面大概沒用吧,既然有黑白兩道通吃的賊行,要不
要試試找李慶安立法委員,她好像比較清廉會不會?再者,
召集各大媒體開記者會把事情搞大,也投訴東森戰警急先鋒
節目,總之,把事情搞大,把建商旗下子公司與現有在推和
即將推的建案全部公諸於記者會上

試試看
不拼怎會知道誰會輸...大家加油!那些惡商人恐怕死後
要下畜生道了...而且...應該會死於橫災...相信
冥冥中惡報才要開始...
回覆者:aiko 發表數:-17 IP:218.166.73.* 2004-01-06 12:12:31
雖然如此,但又有人受害了,哀..
回覆者:小K 發表數:-17 IP:61.222.162.* 2003-12-24 16:44:07
看了很多的留言,但是似乎對於實際上的情況並無法作任何改
變,心都冷了一大半,難道沒天理了嗎?這間公司好像只會蓋更
多的房子來製造更多的受害者,不斷的逃法律的漏洞!!

有人能夠告訴我為什麼會這樣子??我們什麼都不能作,就眼睜
睜的看著壞人當道卻無力反擊....唉~
回覆者:danny 發表數:-17 IP:219.68.21.* 2003-12-15 15:38:38
如果你們住戶全部動員每天去x鑽新第拉白布條.不知道他們臉會不會綠掉........嘻.....真是
生小孩沒屁眼
回覆者:已盡全力的受害者 發表數:-17 IP:202.145.61.* 2003-12-15 15:27:23
昨天在蘋果日報上看到新第來亨刊了大篇幅的廣告,悅鑽跟敦
鑽的,他們越來越聰明了,把所有要規避的責任都在廣告上用小
字標示,以後受害的人連想告他們都越來越難了,唉~ 越來越無
力......希望他們的家人能夠永遠地幸福快樂.....>_<
回覆者:小K 發表數:-17 IP:61.222.162.* 2003-12-15 14:27:21
如果你已經下了訂金且簽妥合約則無法改變,如要反悔,只有訴
訟一條路了!!
回覆者:別嚇我好嗎... 發表數:-17 IP:61.62.110.* 2003-12-11 19:22:27
天...天啊...

我上星期才訂了悅鑽新第,
偶然逛到此看到這個討論,
我...我...
我快瘋了...
誰能告訴我到底怎麼回事?
我該怎麼辦>_<
回覆者:嘟嘟 發表數:-17 IP:218.166.77.* 2003-12-10 14:14:04
如果妳意志夠堅定,
心志夠堅強,
有自信絕不會被現場氣氛迷惑而衝動,
或是受小姐的激將法而影響心情,
倒是可以去逛逛看看,

但千萬當心啊!
這家建商不是省油的燈,
銷售小姐個個身懷絕技,
哄騙,激將,強渡關山等心理戰很拿手,
一旦刷卡下訂就完蛋了,
它們公司的字典中是沒有"退屋"這個詞的!
Good Luck!
回覆者:迷惘的小夫妻 發表數:-17 IP:61.62.94.* 2003-12-07 21:11:51
如果不是正好上網看到篇討論,
我們差一點就要成為另一個受害者,
但每個人都能像我們一般幸運嗎?
真的很希望能有一個辦法將新第來亨欺騙的真相公諸社會,
才不會讓更多無知的人再受騙
回覆者:小八 發表數:-17 IP:61.217.59.* 2003-12-05 19:50:36
突然想到,如果大家假日很閒,通通去那邊「散步」、「閒
晃」、「看看就好」、「聽聽介紹」.......應該也不錯吧。不
是說樣品屋都蓋得很美?
回覆者:憤怒的馬克白 發表數:-17 IP:218.166.91.* 2003-12-05 17:19:03
不管是否網友連續發言,我相信對方一定也是出於善意,要大家當心!因為,我親身經驗了這家
可惡建商的態度和手法,還被現場售屋小姐奚落羞辱!

昨晚下班後去看敦鑽新第預售屋,可能因為沒有穿金帶銀背名牌,一踏進現場就發現兩個售屋
小姐打量了我幾眼,然後就一付懶得理我的樣子坐在位子上,也不招呼我.

忍著氣,走向其中一個,開口說我想看屋,請介紹一下,她才一付很勉強的不情願樣子,懶懶的起
身,叫我去一張桌子坐,然後拿了些資料走過來,本以為她應該是要開始說明吧,沒想到,她開口
第一句話是:"我們只對有誠意買的人解說,如果是來看看的,就不必了吧!反正敦化學區,捷運站
旁的黃金地段還要介紹嗎?"

接著,她就問要多大坪數?自備款有嗎?你做什麼工作? 老天!到這兒為止都是她自說自唱,我連
一句話都沒能開口,這是賣房子的人應有的服務態度?我做什麼還要跟她報告嗎?

好不容易請動這位老佛爺帶我看樣品屋,看了一間8坪的,覺得太小,請她帶看大一點坪數,她斜
著眼看我,陰陽怪氣的說: "我們兩房的都要550多萬以上,你確定買的起嗎?你的預算究竟多
少?"

我實在氣不過,大聲地回她:"我的預算就是看你們的房子好到什麼地步啊!"

她立刻翻臉說:"我們蓋的房子是全台灣第一品牌,誰不知道,土包子不懂又沒錢就別裝!"

接下來我也不甘示弱回罵她狗眼看人低,狗嘴專吐"黃金",公司被告了幾十年還有臉說第一品
牌笑死人...就這樣結束了一場極不愉快的看屋行程.

她們可不是什麼代銷公司小姐,而是新第來亨公司自己的售屋小姐,從這種態度可以想見這家
建商是用什麼心態來面對購屋者,看到網路上這麼多的受害陳情,我一點都不會懷疑!何況它還
被公平會一直重罰又被議員一直點名批評!

如果要去看這家建商的案子,記得穿上CHANNEL,戴著大鑽戒,否則就當心跟我一樣被羞辱!
回覆者:公平之士 發表數:-17 IP:210.69.106.* 2003-12-04 16:26:45
大家面對購屋糾紛
一定要先有一些清楚的法律認識
否則便會被宰好玩的
首先如果問題是想退訂金
那麼要先審視是否是在七天(要看規定是五天還是七天)以內
若是...便可以不具任何理由要求退回訂金
建商若不退
則可求助於消保官(各縣市政府....或寫信給消保會)
若已超過期限....想要要回訂金
便需仔細找找可歸責於建商的理由
比如說拒絕契約審閱....不實廣告....交易資訊未充分揭露....欺罔...等行為
千萬不可先說是自己的因素
若是建商實在沒有錯
便祇能用臚的

倘若已經簽約了...甚至交屋了
想要退屋的話
便祇能回溯契約糾紛
不管是施工品質欠佳....坪數不符....或是其他感覺被騙的情況
都是民事契約問題
要採取自訴的方式請求損還賠償或契約無效
不過建商通常採取的方式是脫產
所以手腳要快....最好是集體訴訟...因為訴訟費高
若遇有脫產情事
可以申請假處分防止脫產
若手腳慢了
也可以向負責人一併求償
但....這些都不是非刑事問題
所以找檢察官也沒用
除非是一種情況
就是建商蓋到一半落跑了
這會涉及到詐欺的問題
至於到公平會申訴不實廣告或隱瞞重要交易資訊
只是讓消費者取得一紙處分書(公平會去判斷建商有無不實廣告)
因為公平會是行政機關...無權涉入民事爭議....民事爭議是要由當事人自己爭取的
所以求償問題仍必須回到法院
有處分疏通常可以求償
但可以拿回多少
就要看法官的心證
證據越多...越可憐....便要回的多
以本案而言
建商延緩管委會成立的目的
只是要延緩住戶集體訴訟的時間而已
但住戶集體訴訟與大樓管委會是否成立無關
所以本案建議住戶可先成立聯誼組織...彼此聯繫取得共識
這時候可以請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或民意代表出面整合住戶意見
在進行集體求償
慢了....拿回的機會就少了
或是形成輿論及司法壓力....
迫使建商主動放低姿態
哎....社會上永遠會有騙子
被騙了....除了透過司法討回公道外....也必須自我檢討...為何那麼容易相信人
但台灣人總是欠缺這方面消費的意識
回覆者:誰認識消保官 發表數:-17 IP:140.113.18.* 2003-12-04 13:43:35
有的話幫幫忙!
誰認識檢察官,有的話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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