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購買新第來亨套房的受害者, 請看看我的血淚故事
發表者:亞亞  發表數:-17 IP:61.62.75.* 2003-10-15 23:16:34

我是一個購買新第來亨建設房屋的蠢蛋,
更是一個欲哭無淚的可憐受害者,
如果你正好看過, 甚至準備買這家公司的 "x鑽新第"系列,
請你先看看我的遭遇

這家建商的廣告及銷售手段一流,
專門在台北市中心地段蓋套房,
透過預售屋的銷售方法,
提供一個美崙美奐而且坪數不實的漂亮樣品屋,
吸引我這種沒經驗的傻蛋,
最後以每坪50萬到60萬之間的超貴單價,
將一個偷工減料的成屋賣出...

交屋後才是噩夢的開始,
請設計師來做夾層,
一丈量才發現室內高度竟然只有3米15不到...
購買3米6的挑高套房,
交屋只剩3米1 ?!
正常的情況扣掉樓板厚度20~25cm,
淨高至少必須要有3米35 ~ 3米4才對 !

聯合其他住戶一起向建商抗議,
對方根本不理不睬,
還說有本事去告啊!
違法做夾層當心遭檢舉拆除...
哇咧
新第來亨一直專蓋挑高夾層屋,
樣品屋的夾層做的美的咧...
現在倒做賊喊抓賊來威脅恐嚇住戶 ?!
回家拿出買賣契約來看,
才發現從頭到尾沒一個字提到挑高多少!!

勉強做完夾層,
真是快哭出來了,
也難怪,
3米1做出來的夾層能看嗎?
當初預售時樣品屋的夾層高度感覺還很OK,
那是這個鬼德性 ?!
偷工偷到這樣,
也不會良心不安?

你以為這樣就沒事了?
接下來的惡夢才是高潮不斷...

按照規定,
大樓住戶要向市府申請成立管委會,
成立後建商就必須將交屋時代為預收的管理基金,
移交管委會

結果,管委會成立的申請文件被退件,
原因是"有一戶住戶未蓋章並交付權狀影本, 資料不全"
怪了?!
全體住戶都交齊文件並蓋章,
什麼時候又多出一個住戶 ???

原來, 新第來亨動手腳,
當初就將停車場登記為一個"住家",
它的車位沒賣完(機械車位一個賣150萬, 誰買),
這個"住戶"就是建商自己 !!!
它不蓋印,管委會就永遠無法成立 !!!

我們住戶只好成立自救自濟會,
由自救會主委出面向新第來亨交涉,
你應該已經預料到結果...
對方一樣不理不睬,
當然,
當初代收的數十萬管理基金也全被它侵吞
還說基金付水電費都"用光了" (白癡都知道絕不可能)
是的,
我們到現在還是沒有管委會,
只怕永遠都不會有了

接下來,
交屋不到一年,
牆壁龜裂不說,
梯廳的照明感應器全棟壞了一半以上,
化糞池也要清了不然廁所都開始發出味道
還有大樓的排水系統有問題,
因為一樓住戶每逢下雨就會聞到很臭的水溝味,
有幾次差點快淹上來了,
打電話請它提供廠商電腦話以便聯絡維修,
對方竟然連廠商電話都不給 !!!
更別提處理排水系統問題 !!!

我打字很累不想再寫下去了,
因為根本這類狗屁倒灶的事寫都寫不完
新第來亨根本就是打完就跑,
賺走暴利拍拍屁股就走,
完全不理住戶死活,
更別提什麼保固維護,
也難怪啦,
偷工減料的爛屋還要保固什麼?

這個建商的老闆聽說有黑道背景,
黑白兩道都吃得開,
我事後才知道新第來亨根本20多年來官司從沒斷過,
也不知道被公平會罰多少次,
但它們靠著與政商及黑白兩道的關係,
根本有侍無恐

如果你看過"x鑽新第"的預售樣品屋,
如果你覺得看了很心動,
如果你準備簽約購買,
請先看看我的故事,
再做決定不遲...

回覆者:小貴婦 發表數:-17 IP:61.62.93.* 2004-07-11 09:24:31
我也認為這是個好方法!
回覆者:疑問 發表數:-17 IP:218.166.82.* 2004-07-09 13:41:37
它們都還在賣,真可惡,希望不要又有更多人被騙了!
回覆者:shrek 發表數:-17 IP:61.62.92.* 2004-07-09 07:37:15
沒錯! 讓賤商倒閉!
回覆者:心急如焚 發表數:-17 IP:61.64.174.* 2004-07-05 18:57:51
這兒有同樣買吉鑽新第的嗎?
我想聯合起來去跟建商討公道力量才大!
回覆者:騙局一場 發表數:-17 IP:61.62.201.* 2004-07-04 21:12:16
這家奸商真是可惡!大家一起來抵制它!
回覆者:JJ 發表數:-17 IP:221.169.162.* 2004-07-04 05:16:36
推!
回覆者:唉~ 發表數:-17 IP:218.166.75.* 2004-07-02 09:48:37
我同意!
回覆者:「晶鑽新第」受害者 發表數:-17 IP:61.62.92.* 2004-07-01 07:41:06
To亞亞

我應該怎樣做或加入你們? 給我一些建議好嗎? 現在真的六神
無主
回覆者:JJ 發表數:-17 IP:221.169.162.* 2004-06-30 04:10:19
又有人被騙了!
大家努力的將文章PO出去吧!
希望別再有受害者出現了!
回覆者:Aaron 發表數:-17 IP:210.244.33.* 2004-06-29 17:41:11
又沉下去
不推一下不行
回覆者:Matrix 發表數:-17 IP:211.74.57.* 2004-06-05 09:52:58
請大家可參考消保法中有關集體訴訟之規定, 請一選區內的
立委(今年要選立委) 出面開記者會號召所有的受害者一
起發起集體訴訟, 在起訴之理由中可再依據消保法中有關因
故意(明知故犯及連續犯) 所致再加重處以3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回覆者:joyce 發表數:-17 IP:61.228.2.* 2004-06-03 20:45:34
請問要如何和你聯絡??
我的e-mail:joycelai0827@hotmail.com
回覆者:已盡全力的受害者 發表數:-17 IP:202.145.61.* 2004-06-02 10:36:53
我買的也是No.65~而且我也已經請律師告他們了~你們大家知
道結果嗎........一審居然敗訴...目前上訴中...台灣的消費者根本
不受保護....唉....
回覆者:阿瘦 發表數:-17 IP:218.166.87.* 2004-05-27 09:13:14
這兩個是新第來亨的新案子,
大家多小心了!
回覆者:joyce 發表數:-17 IP:61.228.7.* 2004-05-26 18:48:51
joyce 你好:
我也是joyce!!
我買的是No.65
你呢???
請問如何和你聯絡呢??
我的e-mail: joycelai0827@hotmail.com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