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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都市土地利用率 修正通檢強化運用
來源:住展房屋網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內政部日前通過「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近日發布施行,未來各都市計畫區裡已核定的開發面積若有50%以上尚未開發,就不得再新增開發區,以避免農地快速流失,並降低都市熱島效應。 住展房屋網認為,”降低都市熱島效應”這個理由頗為新潮,但實際上無論是否未了因應氣候變遷而修法,本來就應該要先將舊有的未開發地區完成開發後,再去新增開發區,不然只會徒增部谷h未開發區”罷了。 為何之前地方政府不斷新增開發區,而置開發未完成區不顧?個人猜測應該有下列兩個原因。一是新增開發區可彰顯地方執政績效,因此現任縣市長將新增開發區列為績效之一,所以不斷新增;二是開發未完成區,可能再開發過程遭遇一些棘手的問題,例如民眾因某些原因集體抗爭、或為土地征收經費不足等問題,才不得已使得開發區沒有新進度。 營建署長葉世文日表示,各縣市的都市計畫每3∼5年就得進行一次通盤檢討,本次「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大幅修正了24條,這項辦法將是未來各縣市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的準則。 內政部官員表示,全台總計有450個都市計畫區(有些縣市有幾十個都市計畫區),全台已經核定而未開發的都市計畫土地約有7,600公頃,各都市計畫區已核定的開發面積中,如果尚未辦理開發的面積占逾50%,這個都市計畫區就不得再新增整體開發地區。 內政部表示,此一條文主要係考量全球氣候變遷,過去10年來國內每年約有2,600公頃之農地變更為可建用地,都市熱島效應持續擴大,因而增加此一規定。對於地方政府如果未能積極主動辦理原有整體開發地區之開發,卻又隨意擴大都市發展用地的情形,加以限制,以促進各縣市積極辦理開發,並避免農地無限制損失。 但是根據上述推測,內政部是否應該先行了解,歸納整理開發未完成的原因,掌握其癥結因素,並加以積極處理解決,一來可讓原開發區繼續完成開發作業,二來可避免新開發區再度面臨類似問題。 不過,回歸到重點是,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是否真的每3~5年就執行乙次呢?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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