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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實務案例:不繳管理費怎麼辦?
來源:轉載自: 崔媽媽網路通訊

隨著集合式住宅林立,我們看見民眾正在學習建立合乎法理情原則的社區管理共識。因此『崔媽媽』定期與各社區大學合作開設『公寓大廈社區公共事務研習課程』,課程除了安排有專業律師解說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及執行實例外,也著重社區營造概念課程的導引,希望藉此強化社區人際網絡的緊密度,並且也不定期安排學員參訪優質社區,吸取更實務的社區管理經驗。

透過課程,學員多能對社區管理建立起基礎的認識,而最為學員喜愛的莫過於彼此間的互相分享討論及諮詢網絡的建立。在諸多社區管理討論項目中,最常被提問的便屬「管理費欠繳」的處理方法,彙整各社區的實務經驗,我們建議處理原則如下—

■先瞭解欠繳的原因

社區的管理者或被管理者都是由住戶所組成,大家都是鄰居卻為了公共事務傷了和氣是釵h擔任委員職務者所不樂見的。因此在發生住戶欠繳管理費的情事時,我們會建議先與對方溝通瞭解欠費的原因,若對方是不滿社區管理的成效,則誠意地溝通管理改善計畫(或酗]可為社區儲備委員人選哦∼),若對方是因個人財務困境,不妨與對方商討還款的計畫,相信經由這樣的誠意溝通,非惡性欠費者應會立即補繳所欠的費用。

■透過社區鄰居柔性勸導

當委員出面溝通無效時,我們建議可以請社區中的鄰居長輩或與欠繳戶往來較頻繁的住戶,出面協助溝通勸導,欠繳戶通常會基於日後街坊相處和諧的考量上,願意出面處理欠繳的費用。

■張貼催繳告示

管委會要落實管理的品質,規則與制度的建立、維護是最重要的。通常社區會將住戶欠繳管理費的催繳程序訂定於住戶規約中,因此一旦社區中的欠繳情形達到規約中公告的標準時,務必要於社區公佈欄處張貼催繳告示,因為藉此程序除了是要提醒欠繳戶盡早繳清欠費外(通常「公告周知」確會對欠繳戶形成一定的壓力),也是讓其他遵行規定如期繳費的住戶瞭解管委會執行管理權責的決心。

■寄發存證信函

如果經由上述各種勸說方法,欠繳戶仍不繳清所欠費用時,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已逾二期豁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管理委員會得寄發催繳存證信函,正式通知欠繳戶就積欠之管理費用限期繳納及逾期未繳之法律效果(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依大部分社區所參考之內政部規約範本,是可依「年息百分之十」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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