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要有成 整合共識最重要
來源:住展房屋網
都市更新主要針對老舊市中心區、巷道狹窄有礙救災及居住環境品質不良等地區,以重建、維護及整建等方式汰舊換新,讓原住戶鹹魚翻身,換來美輪美奐的新宅。同時解決地方政府財政困窘,改善都市經濟,且給予之適度容積獎勵,能增加建商的投資誘因,創造政府、原住戶與建商三贏的局面。 營建署都市更新組陳興隆組長表示,都市更新可透過地主及不動產投資開發專業公司合組設 立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此一方式介於地主自組更新會及委託 建設公司實施之間,因地主參與持股,為該公司之股東,對更新事業之推動較有主導權,不 完全處於被動之角色,但相對於建設公司,股東人數過多,意見紛紜,不利更新事業之執行, 因此實務上並不常見。 陳興隆組長說,都市更新可區分為政府及民間辦理都市更新兩部分,如該地區具有大面積公 有土地或有阻礙都市發展、影響公共安全需急迫改善之特性,主要係由政府機關基於都市發 展政策或公共利益考量主動發起更新,但其他如屬非急迫性地區,受限於政府財政及人力等 因素,仍須民間自組更新會或委託實施者辦理。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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