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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IAQ「室內空氣品質」的荒漠
來源:作者:煒彤科技總經理 吳少騰
自從台灣於2003年發生SARS疫情以後,全國上下莫不由原本的零疫情而沾沾自喜中突然陷入一片恐慌,各種所謂的防疫物資無論有效無效都造成一片搶購,其實那是因為台灣民眾與政府平時未注重「室內空氣品質」的相關問題探討,造成各種因「室內空氣品質」不良而造成傳染的傳染性疾病及引發的各項疾病盛行卻不自知。 當時大部分的人都是在室內空間或車內遭受感染,並沒有一個案例是在室外空曠地區活動時患病,但當時個人就常常宣導SARS並不可怕,只要正確防制,以人口比例與感染人數比率與死亡人數對照,其實一般人遭受感染的機率是很低的(台灣發生SARS時,約死亡80多人),反而是大家應要重視的是,根據WHO證實60%以上的傳染性疾病發生,都跟「室內空氣品質」污染有關,所以我們更應該去探討與了解的是,台灣每年我們因「室內空氣品質」不良而誘發的癌症人數有多少 (因會引發肺癌、鼻咽癌、口腔癌、肝癌、血癌等各種癌症)?造成夫妻不孕的有多少?造成先天性缺陷與疾病與後天誘發疾病的兒童有多少?心血管疾病死亡人數有多少又跟此有關?肺結核增加率與死亡人數有多少 (2002年通報新增肺結核人數為二萬五千個,一年半內死亡人數為二千九百一十八人)?流感、腸病毒為何感染人數每年不斷竄升?醫院內感染MARS菌(抗藥性金黃色葡萄球菌)、AB菌(鮑氏不動桿菌)、O-157噬血性大腸桿菌等各種抗藥性病菌類感染,為何造成醫院院內65%以上的致死率?未來如果禽流感疫情來襲,我們政府又做了什麼?有沒有給一般民眾正確的防疫觀念?還是又向SARS一樣,鼓勵大家用傷害人體與環境的漂白水來消毒環境?以上在在都顯示台灣因位處亞熱帶又因地狹人稠的台灣,「室內空氣品質」污染控制及個人衛生習慣與公德心觀念的教育與養成對台灣的重要性。 2002初,因為偶然機會接觸日本「室內污染防治」產品與技術,日本現今是全世界環保與「室內空氣品質」要求屬一屬二嚴格的國家,加上民族性使然,所以對於生活及生命品質的要求也非常高,日本約十年前發現因「室內空氣品質」Indoor Air Quality不良而產生如「新屋症候群」、「病態大樓症候群」等問題異常嚴重,故傾全全國之力,結合官、學、產等各界力量致力於改善方案研發,全面防止「室內空氣品質」污染所產生的疾病,來確保其國民的健康,各大建築開發或設計裝修公司皆以能建造出優良「室內環境品質」的建築(日本稱之為快適空間)為主要目標並加以宣揚。因本身從事不動產相關產業近二十年,直覺認為這是台灣一般大眾非常缺乏認知的一個知識,加上近年來慢慢收集越來越多的國際資訊與報告,更驚覺「室內空氣品質」不但會嚴重影響我們大家的健康,甚至影響國家及企業生產力及競爭力,對國家與社會的資源損耗更是驚人,但是直到今日,我們台灣的「室內空氣品質」法規定訂卻還是遙遙無期,比起其他先進國家包含大陸,我們最少已經落後五年以上。 大陸於2003年3月訂定出「室內空氣品質」管制辦法,起因於大陸完成一次大規模調查統計,發現大陸近年來有250萬以上的五歲以下幼童死於因呼吸道感染引起之各項疾病,其中發現有一百多萬幼童家中曾經重新裝修,而另一項統計資料顯示,大陸1990年~2000年幼童罹患白血病的總人數,竟然與2001~2002總人數相當,增加幅度非常驚人,其中也發現大部分的患病幼童家中都曾經重新裝修,原因在於最近幾年大陸經濟發展及一胎化影響,有能力也願意幫子女及孕婦或新婚夫妻裝修的家庭越來越多,且每個子女亦都跟小皇帝一樣,卻不知因而造成如此大的傷害,中共國家因而驚覺每年大陸因「室內空氣污染」而死亡的人數,竟然超過車禍死亡的人數,所以以最快的速度於一年內研擬、修正、公佈實施「室內空氣品質」管制辦法,並從2003年至今日,陸續公佈實施數十條相關規定與配套措施並嚴格執行。 室內良好的空氣品質可以改善健康和生產率,減少生病的可能性,根據美國環保署估計,在美國與房屋有關的疾病,每年造成六百億美元的生產損失。根據更大範圍的研究估計,這種損失高達四千億美金以上《見(綠色資本主義)第134頁》。根據統計,我們人的一生中有80%以上的時間在室內活動,兒童及老人更可能達到90%以上,WHO亦已將「室內空氣品質」確認為影響人體生命健康五大因素之一,反觀國內,因政府機關的漠視而遲遲未著手訂定相關法規或建議值,造成無論台灣的政府機構或民間單位及一般社會大眾對「室內空氣品質」的重要性幾近無知狀態,日前報載立法院中興大樓甲全含量超過安全值九百倍,一氧化碳含量亦過高,空氣中甚至驗出退伍軍人菌;環保署大樓、台北市政府、台北世貿展覽館的「室內空氣品質」也相當差,已達到危害大眾健康的程度,台北市的大型醫院經檢測,也有六成五以上不符合標準,而根據成奶j學建築系暨研究所主任江哲銘的研究報告顯示,台灣的辦公室「室內空氣品質」完全未達健康標準,大多還超過人體健康承受安全值的一百倍以上,研究報告經發表於國際期刊上,還引發國際學者熱烈討論,都覺得台灣此一狀況政府竟完全沒有改善計畫是不可思議的,這還都只是做簡易檢測,狀況就已經如此,如果做大規模更詳細的檢測,我想台灣各場所的檢測結果會更糟。 值得慶幸的是,經過多次努力與向政府建言,政府終於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於八月份會議決議,由環保署作為統合執行單位,須於明(95)年二月以前,提出我國「室內空氣品質」相關法規草案,直至十一月二十四日環保署公佈建議值及召開公聽會,因全世界先進國家政府除台灣外都已立法或有相關標準規範,也都是以該國家類似環保署位階之政府單位作為統合管轄窗口,但根據報載環保署原就一直不願意接下這一份業務工作(與個人所接觸到的環保署反應完全一致),而其所公佈的建議值不知是何原因與依據,項目與數值與國際標準及學術研究建議值有一段差距,如何實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辦法到目前為止,各單位仍然末衷一是。台灣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辦法將來是否能夠完善的實施執行,環保署相關人員的心態與做法及全民的認知與推動將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台灣的「室內空氣品質」推廣路在台灣看來還有一段非常漫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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