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設計要思考的是: 人與空間、形式和機能,從思考到現場,陸希傑的極簡美學與實踐
來源:設計家



自序

陸希傑

建築與設計,對我而言並不是單純的藝術創造,而是一個社會事件,一個看世界的入口,一個無止盡的探險──而本書大概可以說是我自回國後執業至今近二十年的「探險」旅程日誌吧。



ISSUE-過程的展開與分類(unfolding and taxonomy

在本書中,我將設計過程的剖面結構,擬為一組四階段的時間軸模型:

I. 設計開始之前

II. 從思考到現場

III. 面對現實

IV. 作品作為研究


此時間軸模型雖以空間設計從開始到成形的歷時性過程為基礎,但同時也具有共時性的分類意義。藉著回顧與分析自身學習歷程與設計經驗,我從中抽繹出15種思考設計時可能的切入視角,以議題的方式提出我的看法,並分別納入上述四大分類,讓設計的過程如同一座由各種思考向度網絡成形的座標系統。


15項議題所涉及的許多觀念,包括「摺疊/展開」、「灌鑄」、「修補術」、「分類學」等等,其實都牽涉更為龐大的理論層面;然而為了全書呈現的一致性,本書不擬在理論上著墨過深,而是希望能作為一塊叩門磚,敲開理論的冰山,邀請讀者一同進入設計思考的世界。讀者朋友若有興趣,可另行參看我的另外兩本著作:《鍛造視差》(2003.荷光文化)與《形錄Registration Form》(即將出版)。



PROJECT-海平面之下的潛流脈絡

而本書所選錄的36組設計案,則是以事件的形式,從概念發展與時間歷程切入,觀察設計成形過程的剖面脈絡。


所謂「事件」的意思,或許可以借用年鑑學派以海洋斷面比擬歷史結構的譬喻:我們平常習慣從已成形的空間表象來解釋空間設計,就像是海平面上清晰可見的起伏的波浪表層;不過,潛伏於海平面之下的洋流動向與地殼岩層,同樣也是構成海洋不可或缺的元素,正如設計發展過程中層出不窮的種種變因,包括環境、機能、業主、基地,甚至是鄰居、氣候與法規……等等。這些變因在不同的尺度下產生各種視差(parallax),不但聚合為個別設計事件的成形,更積累形成了作為設計者的我,在這趟長期旅程中的座標註記(registration)。


透過此番整理,許多隱性的虛線連結變得清晰:例如某案未派上用場的概念,後來在另一案得以實現;某案與某案之間的相似性,可能始自業主這條脈絡;某些始料未及的意外因素,竟決定了某案的設計走向;我長久以來思索的幾項概念,又是如何現形於設計中……。諸此種種,隱藏在空間設計的海平面之下,事件自身、事件與事件、以及事件與設計者之間所形成的涵構關係,各自落點在此書所呈現的座標系統上,是為一種暫時的註記──因為事實上,事件的落點位置是隨著詮釋系統的不同而漂移(drifting)的。



VISION-設計是一個看世界的入口

除了建築與空間的思考議題與設計事件之外,本書也將以較為輕鬆的漫談,與讀者朋友分享我對於極簡主義、解構思維等美學或建築史論題的觀點,以及我親身走訪建築大師作品時所體驗的感動。


如同本文一開始所言,建築與設計於我是一個社會事件,一個看世界的入口,一個無止盡的探險。在我自己所執行的設計案裡,我從不同的品牌、業主與現場之中,看見現實大千世界的五彩繽紛與錯綜複雜,其中有激勵、有學習,當然也有迷惘與挫折。而在徬徨的時刻,遊訪大師的作品又成為另一個看世界的入口──親身感受經典的偉大,眼界便得以開闊,反身回顧,彷彿也就看得清楚自己的位置,以及前行的方向。


最後,本書雖名為《空間設計要思考的是:》,但我其實並不希望它是一本指點迷津的工具指南書。冒號之後留下的空白,是我對自己的提問與警醒,未來我也將繼續追問下去;同時衷心期盼透過本書的經驗分享,各位讀者朋友能夠找尋到屬於自己的解答。



ISSUE 7

現場

意料之中的意料之外

我在英國AA建築聯盟讀碩士的時候,曾經問過我的指導教授Raoul Bunschoten一個問題:「為什麼不蓋房子?」


老師只回答我:「那你為什麼不蓋房子?」


AA讀書之前,我已累積了一些實務經驗,也認為自己到AA就是要「做比較好的房子、好的建築物。」可是在AA的兩年,我完全沒畫過「建築物」,為此感到有些迷惘。但經過這一次的問答,我終於明白「建築物」並不等於「建築」,兩者都是重要的,但是不應該混淆。如果一直埋頭苦蓋建築物,卻對於建築的「大寫意義」缺乏認識與思考──包括建築的政治、社會、文化意義等,那樣的「建築物」與「建築」是有距離的。


或許可以說,我在AA短暫游離了傳統臺灣建築業界在涵構主義下所認定的「建築現場」,那三年的時光像是一場放逐荒野自求生存的成長儀式,沒有任何現場條件作為藉口,我在那段時間裡幾乎沒有理由可以逃避,只能不停思考:「什麼是建築?」


三年後我回到臺灣,在學界短暫落腳喘息後,幾番因緣巧合讓我慢慢回到建築工地現場,並持續至今。而離開的那幾年,更讓我瞭解「現場」所具有的挑戰與意義。已經不像當年誤將建築物當作建築的全部,現在的我,選擇站在建築的現場,繼續問著:「什麼是建築?空間的本質是什麼?」



何謂「現場」

我認為「現場」不只是物理意義上的基地(site),而是裝載所有綜合條件與狀況的容器。以名詞而言,是指設計者投入的對象與時空背景;以動詞而言,則是設計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動態變化、不確定性、偶發事件等等。


這樣的定義,其實也來自於我對涵構主義的延伸思考:空間設計不應該只考慮物理基地,甚至視之為設計的全盤藉口──它確實是一個重要的環節,但不應決定設計的全部。相對地,我也不贊成為基地先行設定假設性的主題,完全不考慮環境而直接覆蓋某種KTV式的風格取向,那更像是「劇場」而非「現場」。因此,若能將基地放在設計脈絡(context)的相對值來看待,並且用更包羅萬象的定義來理解「現場」,或許能避免這樣的視野侷限。


建築,在不同的尺度與條件下會產生不同的現場。比方說,對概念競圖而言,用以呈現概念本身的邏輯與發展性的「競圖紙」就是現場,建築在這張競圖紙上自成一座宇宙。例如我1994年的競圖〈旅人驛〉從梭羅《湖濱散記》的一段文字裡展開,建築概念、文學文本、設計語言、表現形式、影像以及讀者等形成種種變因,在此之間所產生的詮釋、衍異或者互文性,共同組成了紙上的現場。



現場作為建築的「在場證明」

前面提到,物理基地作為現場的一種型態,它是設計的重要環節,但不應該是設計的全部。1995年我執行過一件大炁四方建案的預售屋概念住宅,我將案子命名為〈回家〉。這件案子很有趣,它擁有實際的物理基地,但設計者的任務僅是根據基地來設計概念建築,並不施行為實體建築。此種中間性狀態,讓我提出一個問題:「那麼,需要考慮管道間嗎?」以實體建築的情形而言,管道間當然是必須考慮的因素;但是作為概念建築,管道間脫離了實際的機能而存在,那該如何看待其存在的意義呢?又或者這問題其實可以置入括號存而不論呢?


我後來選擇保留了管道間。雖然當時建物也未正式蓋起,管道間的位置也有可能變動,但不論如何,我認為那是現場真實存在過的證明──它案的管道間或許並不會在同樣的位置。在這層意義上,管道間所影響的不僅是空間的結構,它也是時間序列裡的一枚卡榫,保留了基地的歷史遺跡。



構成現場的各種條件

除了物理基地之外,構成現場的各種條件還有很多,例如業主、預算、時間、施工、法規限制、空間用途、租約,甚至是鄰居、氣候……等等。其中像是業主與工班經常具有雙重角色,既與設計者一同面對現場,卻又是構成現場的條件之一。總而言之,一旦設計的過程開始啟動,這些現場條件便會輪番上陣,設計者的任務便是整合協調所有現場條件。相較於強行置入式的「讓不可能變成可能」,我更欣賞因應現場的「把危機化為轉機」,這當中有更多設計者面對現實的靈活智慧。


以「業主」這一現場條件而言,某些狀況下業主的品味或要求確實會為設計者帶來極大的考驗與掙扎,但是「沒有業主」的空間,那又是另一種挑戰──樣品屋或預售屋的設計尤其如此。很多設計者會為之「設定」屋主,據以「假想」一種生活的姿態,以利套用某種設計主題或風格。但我認為「沒有屋主」本身就是此種現場的條件,不能以假設未知條件的方式迴避。例如我1995年在宏國薇閣所作的實品預售屋案即以〈主題與變奏〉為題,試著用同一空間十幾種變化的平面安排,找出同一基地所能展開形態的最大值,讓未來的屋主可以從中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形式。



不作不曉得,作了才知道

現場最刺激的地方在於,很多狀況都是「不作不曉得,作了才知道」,而且經常是牽一髮動全身,因業主而降低預算,因預算而改變材料,因材料而影響施工品質,因施工品質而修改設計內容,修改的內容與業主預期不相符合,於是又重新調整預算……。這當中極重要的環節尤其在材料與工法所造成的「物性」,有時候就算3D圖畫得再漂亮,但是實際施工時所選擇的材質種類或材料厚薄度、熱漲冷縮都會反映不同的物理條件,再加上每個施作工班的施工程序、工法技術與習慣都有差異,同一張設計圖讓不同工班施作可能會得到全然不同的效果。例如我設計Aēsop專櫃時所選用的鋼板材料,在臺灣很順利地施作成功;但是在香港設櫃時,當地的工班卻怎麼也作不出來,還特地來臺灣觀摩施作方法。


而正因為設計總是存在著這種意料之中的「意外」,所以我往往會在設計時考量施工的容許度──不是一味地想「容易施工的設計」,而是換個角度思考「有彈性的設計」。理論上這也可以說是一種模糊邏輯(Fuzzy logic)的應用,當你預先為施工現場保留了某程度的變動彈性,反而能較精準地達到預期的效果,而不會招致失之毫釐差之千里的局面。



在現場學習突破與成長

現場的突發狀況也不一定令人驚慌,有時也能帶來驚喜。就像是我的工作室有一道牆面,原本打算拆除表面壁紙後重新塗裝,但是所露出的斑駁內層質感意外地好,於是緊急喊停,保持了這面牆的狀態,反而成為令人驚豔的亮點,至今我仍非常滿意當時的決定。又有的時候,我們所選擇的材料與工班所堅持的不同,經過僵持、協調或者互相讓步,有時竟能獲得比預期要好的效果。如此種種可遇不可求的寶貴經驗,我是相當珍惜的。


如今回想在AA那段有如禪宗公案的問答,雖然現在的我選擇了「作房子」,但卻正是那段「不作房子」的歲月,才真正讓我從傳統的涵構主義抽離開來,更靈活也更豐富地重新認識建築現場的魅力,並能若即若離地保持「參與者」與「觀察者」的姿態。每一次設計的過程,都是一個全新的現場;每一個現場,反饋為我對設計的看法。因此,往後我仍然會站在建築的現場,持續追問:「什麼是建築?空間的本質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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