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于美人事件 搞懂夫妻財產分配
來源:好房House Fun

你聽過貧賤夫妻百事哀,但走到離婚一途,錢多也成了痛苦的事。最近于美人的婚姻問題在媒體鬧得沸沸揚揚,不管兩人是否回得去,倒是提醒眾人回頭檢視夫妻倆該有的財產分配。

 

【撰文/蔡志雄;圖片提供/李府翰】

最近于美人的婚姻問題在媒體鬧得沸沸揚揚,報章雜誌上寫于美人的財產包括台北市「元大之星」二戶價值1億元、「至尊九仰」2.5億元、「上海新天地」豪宅6千萬元,再加上宜蘭土地3千7百萬元,另外還有登記在家人名下的資產,總財產超過5億元。根據我的觀察,離婚沒扯到錢的,比較快解決,既然雙方都「回不去了」,那好好談談簽字便是;離婚扯到錢的,那可有得拖了,困難度還會隨著牽涉金額的多寡而增加。

 

我曾經在廣播及電視節目上碰到于美人,私下的她待人和善,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有話直說的率真性情,也因為這樣的個性,才會在40歲那年拋下主持的工作,帶著小孩、老公去環遊世界。別人問,妳怎麼會願意拋下一切?于美人牽著小孩,看著老公說:「我的一切都在這裡啊!」但這回碰到自身的婚姻問題,有話直說的個性經過媒體放大,卻衍生更多紛爭。

 

有時候夫妻吵架,延伸到家族紛爭,雙方的情感已經傷到筋骨,當事人之間為了弭平傷痕已經有道跨越不過的鴻溝。我常說當律師的只是婚姻的送行者,當事人的婚姻當然還是應該由當事人自行抉擇,我們只是這回剛好藉由于美人的事件宣導夫妻間關於離婚財產分配的相關規定,冀望預防勝於治療,為此事件帶來一些正面的意義。

 

何謂剩餘財產分配?

講到離婚,通常想到的就是「剩餘財產分配」,所謂「剩餘財產分配」是指夫妻離婚時,要把結婚以後賺的錢或買的財產通通拿來計算,各自扣除掉債務以後就是剩餘財產,然後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做平均分配。

舉例來說,假設于美人目前的財產像報導說的有5億元,通通都是婚後賺的,就必須拿來作分配,不過還要看看于美人的債務有多少,例如債務有2億元,那現存的婚後財產5億元要先扣除婚姻中所負的債務,剩餘財產就是3億元。那James呢?假設他有3千萬元的財產,債務有1千萬元,那剩餘財產就是2千萬元,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28千萬元,按照法律平均分配,也就是James可以向于美人請求14千萬元。不過對於先生向太太請求的案例,法官可能在金額上會有所調整。

歐美國家行之有年的 「婚前協議書」是否適合?

國外大明星很流行作婚前協議,在結婚時就明文約定離婚條件,像是要給對方多少錢,可是目前我國法院還是認為結婚時附帶以離婚作為前提之約定,違反公序良俗,所以這條路恐怕會走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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