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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徵標準轉彎 再次證明豪宅稅非真稅改
來源:住展房屋網

實質上應稱為『加重房屋稅』的北市豪宅稅,自去年北市府對外宣佈今年將開徵之後,就爭議不止;然而從稍早北市稅捐單位宣布的開徵標準或辦法來看,和去年公佈的版本幾乎沒差。而這樣『一意孤行』,不僅果真引發民怨,也再度突顯北市開徵豪宅稅本質上的荒謬,不但與實質稅改無關,甚至還會造成若干反效果。

 

根據先前報導,北市五月準備開徵豪宅稅,也大致完成『先期作業』,也就是根據所謂的八大準則,篩選出北市大約有400棟、略多於一萬戶將被課豪宅稅。接著,為避免日後開徵才產生爭議,因此在網站上公佈相關資料供民眾查詢。

 

結果根據今日報導,相關抱怨大量湧入市長信箱;大概是信箱真的被灌爆吧?郝龍斌因此隨即指示稅捐處檢討。而昨日作成的新決議,除了八大標準外,決定將房價也納入考量;實際條件為須符合「每戶總價8千萬以上,且單價100萬或大坪數房屋」,才會被課到豪宅稅,據了解,將被課徵豪宅稅者因此減少三分之二,約剩2,900戶。

 

自北市公布將開徵豪宅稅後,住展企研室就指出,篩選八大準則要不太過主觀,不然就是模糊難認定。如外觀豪華、景觀甚好,就牽涉個人主觀認定;另外,多數豪宅固然真是每層戶數少,保全嚴密、管理周全,但符合這兩項條件者,卻不見得就是豪宅。戶戶車位的標準,更是荒謬到極點!因此豪宅稅候選名單一出,引發大量民怨,根本就在預料之中。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事實上眾所皆知,豪宅的客觀審視標準,絕對就是價格(單及總價)。今日新聞就揭露,大安森林公園對面勤美建設豪宅頂樓,傳出以總價10億、一坪逾3百萬成交,就是最好例證;不過同樣在附近的房屋地段相似或許也有不錯景觀但卻不見得也是豪宅。因此,稅捐處新增的價格準則,應該會讓減少一些爭議。只不過,地方政府針對特定高價住宅加重房屋稅,也是另類不公平、治標不治本,而且真的會給這些豪宅『官方版背書』。

 

尤其,當北市間接承認,價格才是認定豪宅的主要標準後,又再度突顯台灣不動產稅制的真正病灶,就在價格認定,亦即稅基。現在豪宅稅可用價格認定,那代表官方取得實際價格並做為稅基,並無難度。如果是這樣,那麼採取房地合一,用市價課徵持有稅,交易實價課徵移轉稅,又有何困難處?真正自用宅或只有一戶者給予優惠稅率,第二屋或頻繁交易者課予重稅,則在多數人不增加稅賦負擔之下,不動產課稅不公、造成貧富差距日漸拉大的惡狀,應能獲得紓解,房價變動也才有機會回歸供需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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