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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屋主最常見的裝修問題破解!(下)
來源:設計家

狀況2設計師沒有兌現溝通時所承諾的裝修需求

買下市中心小套房後,請來了設計公司來做規劃,由於坪數不大,因此林小姐特別重視收納空間及機能,在裝修過程中,林小姐對於原先規劃圖有些意見,設計師也同意修改。交屋後,林小姐發現需求不但沒有被滿足,設計師同意修

改的部份也沒做到,難道是溝通有問題嗎?

檢視自身的需求

屋主應該檢視自己的需求,詳細將需求告知設計師,例如收納、傢具、風格、家電、建材、預算 等,告知得越詳細,對於設計師規劃設計圖時更有幫助。

列出需求清單

可以將需求列成一張清單,並依需求的重要性,列出標準及期望達成的目標。

預算超出要調整需求若所能支付的預算實在超出太多,最好還是回歸現實面,解決最迫切的需求,調整需求次序以符合預算。

修改設計或追加預算,都應加簽合約,工程進行後並非不能變更,如果在預算或是裝修上,屋主有意變更,建議針對需求變動部分,與設計師雙方再簽署一份變更合約,最後並附在整份合約書中,這樣是確保雙方利益最好的方法。

任何承諾應以文字入約

設計師若在裝修時有任何承諾,都應以文字入約,才能確實保障需求被實現。

尋求管道協助解決

如果當初的裝修需求有明確的合約協定,但設計師沒有按照需求規劃施工,可請各地方政府消保會或是法院來裁決。

狀況3合約簽訂含糊不清楚

事件:蔣先生買了一間34坪的新屋,在看完設計師給的圖說後,當天就與設計師簽約了,之後也沒

有去監工,等看到裝修好的房子後,發覺廚具及空調沒有安裝,而且少了許多櫃體。設計師表示是照

合約內容施工,此時才發現內容的確沒有提到這個部分,對於規劃的細節也都含糊帶過,因此只能自己再出錢安裝。這樣的問題是否在當初簽合約時就要注意呢?

溝通必知1簽約流程要清楚

通常在設計師初步解說平面規劃圖說後,確認整體規劃無誤,才會開始進入簽約的程序,簽約後也才會再針對細節部分提供更多的圖說及工程解說,若要將工程委託設計師要再簽工程約。

溝通必知2文字合約保障權益

只要同意將設計或工程委託特定人,不管是室內設計師或裝修工程公司都應簽定文字合約,若委託的人是自己的親友更應該簽約。

溝通必知3.合約簽定要完整

一般施工合約多含監工,因此簽了設計約,還要簽訂施工約,如果沒有簽施工約,容易讓設計師推託監工責任,形成漏洞。

溝通必知4

充裕時間詳讀合約一般來說,簽約不需當日就簽訂,屋主有權將合約帶回去仔細詳讀後,確認一切無誤,再與設計師訂定合約,通常可以有7天的考慮時間。

溝通必知5.確認合約內容是否完整

合約書中都會標明施工日期及施工時間甚至是變動,的可能性標明,也會附有建材估價單以及各項工程款表格,屋主必須仔細核對各項工程的單價與數量計算是否合理,設計費及監管費是否都包含在其中,這些費用的問題,都要確認後才能簽約。

溝通必知6.任何追加都應入約

契約中應說明如果有任何工程的追加,一定要經過雙方書面同意,以免日後引起爭議,其他如付款方式、整體設計表現與驗收標準等項目,最好都有文字的簽署,才有依據可證明

溝通必知7.合約中標示建材等級

很多裝修糾紛案,都是對於建材用料等級不同而發生爭議的,因此在訂定合約前,就要確認所有建材用料等級。由於屋主對於建材多半不了解,需要在事前多與設計師溝通。

溝通必知8.附進度表掌握工期

有的設計師在合約書中會標明施工進度,屋主必須請設計師逐步說明,了解施工的狀況,並掌握施工的日期,避免突發狀況產生。

溝通必知9.合約章要完整

簽約時必須要核定合約上簽約人或公司的大小章,保存正本合約並檢查公司的營利事業登記證,如果發現有違反自身利益的條款,可請設計公司重新擬定。

溝通必知10.保存合約保障權益

所有的合約資料,屋主都要保存,甚至日後有變更而簽署的任何資料,都要一併增加進來,讓合約完整,如果日後發生問題,便具備完整的裝修資料,調解的單位也比較好處理。一般來說,雖然現行法律有規定,口頭承諾即視同簽約,但這合約沒有具體內容可依循,不如紙上白紙黑字的合約。合約簽定要完整,合約不是簽了就好,而是要簽對合約,一般施工合約多含監工,因此簽了設計約,還要簽訂施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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