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消基會主張以主建物計價
發表者:johnson  發表數:553 IP:125.230.73.* 2009-09-26 18:17:51

最近消基會、監察委員、內政部長在房屋坪數計算及法令修改上,有一些新聞,基本上都是把建商視為奸商,無所不用其極佔消費者便宜之徒。有點搔不到癢處的感覺。
有些建商確實是"見笑公司",不過也有很多正派建商受到池魚之殃。
杜絕這些弊端,其實嚴格執法可以改善,不過你知我知,此路有困難...
今聞消基會接受我的看法籲修法以主建物計價,不失為一個可行的辦法,也比較能與世界接軌。
消費者需有心理準備,計價方式有所改變的話,表面上房價將上漲二三成,其實總價是一樣的,建商不會因此而降低或提高預估利潤,短時間交易將遲滯,幾個月習慣就好了。
前述執法問題:政府制定法律,若無法嚴格執行是政府的錯,現在則多牽拖給業者,不盡公平。
呼籲內政部接受消基會這個建議,也許可以改善一些,但若無嚴格執法,也未必能解決。

【中央社╱台北24日電】 2009.09.24 08:48 pm
根絕虛坪灌水 消基會籲修法以主建物計價

為根絕虛坪灌水,消基會今天表示,日本及中國大陸售屋都以主建物作為計價基準,主張台灣應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築技術規則等,採行主建物計價,並以內牆側線計算坪數。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房屋買賣應接軌國際,以室內面積計價」記者會。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針對監察院提案調查購屋虛坪灌水問題,內政部長江宜樺9月16日表示,內政部將於半年內提案修法,將實際居住的「主建物」,與沒有居住機能的「附屬建物」及「公共設施」面積分別標示,各依建造成本列出價格。

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並說,實則行政院消保會早在95年3月就已建議各項附屬建物應有面積表示,並要求增列各項附屬建物的面積。這不是監察院糾正後才提出的改正措施,且至今已延宕4年未落實。

謝天仁另質疑,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共設施分別標示及標價,只是充分揭露資訊,且僅需在預售屋契約中明載即可,並不涉及提案修法;消基會主張要根絕虛坪灌水問題,台灣售屋計價依據應與國際接軌,賣房子只能以主建物的室內面積計價。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林旺根進一步指出,對比台灣特有的虛坪灌水現況,日本及中國大陸都以主建物作為計價基準,再看日本,甚至是以內牆側線圍繞範圍計算主建物的面積。

據此,他說,應廢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6條第3項,因為該項規定以牆壁外緣為界,將牆壁、外柱都計入主建物面積;另要修改「土地登記條例」,明文規定採內牆側線計算主建物面積。

再者,需修改「建築技術規則」中,將建物面積採建築外牆中心線的規範,需與採內牆側線計算主建築面積的主張一致化。

http://blog.sina.com.tw/4167/article.php?pbgid=4167&entryid=592898

回覆者:johnson 發表數:553 IP:125.230.67.* 2010-07-14 14:48:05
很多朋友經常有這樣的問題:
台灣的房價還會漲嗎?

台灣人口即將負成長,房屋自有率超過80%,但因為面對媒體對豪宅的渲染及不斷創高的地價,而興起很多疑團…
以台中市為例,老社區的房價不進反退的例子不可勝數,譬如多數老舊社區如四期重劃區房價停留在每坪十萬以下。但是七期重劃區、美術館週邊的高級住宅、逢甲商圈的店鋪,房價卻漲勢不斷!龍寶建設、長安建設、聯聚建設、惠宇建設…等公司的作品交屋後房價很少下跌,只是漲多與漲少而已。

所以我總是告訴朋友,投資好的產品及好的地段不會寂寞,至於自住的話,應該挑選自己能力所及相對優良的產品及地段,是不是會漲則不是考慮的重點了!

這不單單適用於台中市,放諸除了台北市外的台灣各地皆準!

很多人對台北市房價不斷攀升無法接受及理解,其實這是很簡單的經濟學原理:”供需法則”!台北市土地供給與人口比率,相較於台灣其他縣市顯得供不應求,在需求強烈卻供給不足的情況下,要求房價不漲是很不實際的奢求!
台灣的媒體慣常以台北看天下,所以在媒體的濫報下,很多人以為媒體所報導描述的就是台灣,實在是大錯特錯!

每個城市、每個區域、甚至每棟大樓或社區都有其獨特的供需狀況,這就是為什麼台北市包括幾個鄰近的衛星城市房價漲勢不斷,其他城市卻不然!台中七期重劃區在過去五六年裡最多漲了二~三倍,台中四期重劃區卻原地踏步甚至下跌!相鄰的兩棟大樓,一棟持續上漲、另一棟卻停滯不前甚至下跌!這都反映其不同的供需罷了!住在好品質的房子內,想賣的人少想買的人多;住在居住環境差、品質不良的房子裡,想賣的多想買的少,這就是好的房子易漲難跌、不好的房子易跌難漲的淺顯供需道理。

上述所謂”好的產品”很難有客觀標準!如果您詢諸房屋銷售人員,則無異問道於盲,因為我很少看到那些銷售人員會誠實到介紹自己產品的缺點,只見他們無限地誇大或杜撰賣點而已!讀者可參閱我所設計的"理想住家評估表"
http://blog.sina.com.tw/4167/article.php?pbgid=4167&entryid=582852
那麼怎麼分辨產品的好壞?
找家好公司應該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好公司代表產品規畫、營造施工、售後服務的保證,在市場上經得起考驗。而這種資訊很容易取得,所以所謂好公司就是已經過考驗證實優良的品牌;正因如此,他們的產品可能成本高一些,所以售價也會高一些!

我總是告訴朋友:投資要買好的地段及好的公司,能兩者兼顧則更有保障,無法得兼取其一則是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http://blog.sina.com.tw/4167/article.php?pbgid=4167&entryid=596429
回覆者:投資贏家 發表數:50 IP:61.228.200.* 2009-10-19 14:12:56
我也認為這樣規定很合理
可是目前仍看不到真正付諸實行的案例

喔? 是還沒定案ㄇ?
回覆者:johnson 發表數:553 IP:125.230.66.* 2009-10-15 11:15:34
為甚麼這種關係消費者權益很大的帖沒人聞問?引人深思!
回覆者:johnson 發表數:553 IP:125.230.70.* 2009-09-30 06:47:09
智邦的讀者都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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