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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業者都弄不清楚集村農舍的相關規定了,大家買的時侯請小心
發表者:阿明仔  發表數:76 IP:211.74.246.* 2006-12-27 12:14:36

開發「集村農舍」 府城頭一遭

【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2006.12.27 04:09 am


台南市可能將出現第一個以「集村農舍」方式興建的建築案,業者計畫在安南區推出集村農舍,由於相關法令都是新訂的,目前仍在摸索中,尚未把全案送市府審查。

市長許添財昨天表示,集村農舍可以提高農地的利用率,增加政府的稅收,是很好的政策,但是也要考慮到配套措施,以免發生像是海佃路1段的開發狀況,市府要花很多錢來善後,包括都市計畫及後續汙染問題,都應該列在集村農舍的考量當中。

建設局長陳啟松表示,目前已有業者提出1件集村農舍開發案,但尚未正式送市府審查。海佃路1段開發案,當初並非在都市計畫範圍,未預留公共設施用地,市府後續花了很多錢徵收土地興建學校及道路等,如果以重劃方式,這些經費都可以省下來。

最近有建築業者向建設局農漁畜產課詢問,有意在安南區果菜市場附近興建集村農舍20戶的預售建案,因不清楚新修正的法令,只將初步的規畫案送建設局參考。農漁課人員指出,由於集村農舍對於購買人、環境影響評估等,都有不少限制,相關的開發案要過關並不太容易。

農漁課指出,中央為了提高農地利用,開放農地興建集村農舍,目前宜蘭、屏東等縣市都有集村農舍的開發案,台南縣也有業者推出,但過程並不太順利,尚未興建,台南市最近才有業者提出。

依規定,農舍面積最大只能占農地的1/10,也就是300坪土地只能蓋30坪的農舍,但若集中興建10戶的集村農舍,可以在300坪農地上蓋10戶30坪的房子,再另找3000坪的農地搭配開發,3000坪農地可以經營休閒農業,2塊土地只需在相鄰縣市或鄉鎮即可。

【2006/1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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