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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的建商..簽約未給審閱期,想解約不退還定金
發表者:Joeng  發表數:11 IP:61.216.214.* 2006-10-24 01:33:43

原本看了一棟新成屋.隔天就被慫恿,而傻呼呼的急忙簽約.(要簽約那時才看到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也下定金10萬+5萬代書代辦費
但後來回去想想簽約內容太過簡略,也沒有寫上給予我們該有的權益,簽約隔天就馬上跟建商說沒有給我們審閱期去參閱而去要求解約,
但建商說..新成屋所簽訂的為買賣契約書..(上面有列出說定金不得退還),且說我們有實際看過房子(新成屋), 且並非為預售屋的定型化契約書,因此並不適合5天審閱期...(契約上沒有..已經審閱過5日的說明)
且契約上所列的條文很簡單..只有13條
建商說審閱期只適用於預售屋,且示..我們簽約後就等同已經審閱過所以他們有權利將10萬都沒收...5萬代書代辦費可以拿回

後來去請教別人才知道..買賣房屋建商應該給我合理契約審閱期.而不是馬上簽約...
現在緊扣住我們的定金不還..剛開始還好言的跟他們說,結果簽約後馬上變另外一個臉..太機車了

現在求救台南縣消保官..不過感覺消保官會不會跟建商有認識而不幫忙我們這小小的消費者呀...

說真的如果不還,打算去建商蓋的房子那邊灑冥紙算了..鄉下地方我想他們應該會更難賣出去..
越想越氣...

回覆者:IMU 發表數:5 IP:219.70.89.* 2006-11-06 15:09:24
今天在中華日報看見這一個報導.
付訂金再看購屋契約,違反公平法.
可是代銷都會在付訂金後,過幾天再給契約,而且沒有像商店一樣告知有審閱期.
之前要取回訂金,還被購屋小姐唬要扣5000元,實際建商只扣2000元,打去建商還被售屋小姐罵得狗血淋頭.
還好有打去,不然就便宜了售屋小姐,誤解了建商.
回覆者:IMU 發表數:5 IP:219.70.89.* 2006-11-06 15:04:40
今天在中華日報看見這一個報導.
付訂金再看購屋契約,違反公平法.
可是代銷都會在付訂金後,過幾天再給契約,而且沒有像商店一樣告知有審閱期.
之前要取回訂金,還被購屋小姐唬要扣5000元,實際建商只扣2000元,打去建商還被售屋小姐罵得狗血淋頭.
還好有打去,不然就便宜了售屋小姐,誤解了建商.
回覆者:超級爹地 發表數:161 IP:220.142.36.* 2006-11-03 12:59:07
回覆 Joeng 於 :2006-10-28 20:13:01 的發言內容

你這樣有點怪吧...

"建商竟然說已經是成屋了,無須審閱買賣契約內容的必要"

說啥都要有法律根據..而不是建商這樣說就都對
無須審閱..那不就隨便對方怎麼寫了

我有上網看..內政部的買賣成屋契約書也是有提到要
有審閱期5日以上

建商的意思是說~
既然怕有違公平交易原則,那麼就由買方提供契約,他們一樣簽.
那你就沒辦法用契約審閱的法條框他們囉
回覆者:fish 發表數:88 IP:61.223.97.* 2006-10-30 06:51:33
回覆 stella 於 :2006-10-25 13:11:26 的發言內容

我之前也是這樣,更慘的是當天簽約刷卡加本票...
後來都要回來了,~~~記得在人多時找他們理論,接下來每次講話都錄音..找消保官..水果日報~~上網Po~~~找很凶的婆婆媽媽去理論.~~~加油.

強~
回覆者:rachel 發表數:2 IP:218.175.122.* 2006-10-30 01:09:41
方便透露是哪個建商和建案嗎?謝謝.
cheng0829@msn.com
回覆者:rachel 發表數:2 IP:218.175.122.* 2006-10-30 01:08:28
方便透露是哪個建商和建案嗎?謝謝.
cheng0829@msn.com
回覆者:Joeng 發表數:11 IP:61.216.212.* 2006-10-28 20:13:01
你這樣有點怪吧...

"建商竟然說已經是成屋了,無須審閱買賣契約內容的必要"

說啥都要有法律根據..而不是建商這樣說就都對
無須審閱..那不就隨便對方怎麼寫了

我有上網看..內政部的買賣成屋契約書也是有提到要
有審閱期5日以上
回覆者:超級爹地 發表數:161 IP:220.142.25.* 2006-10-28 19:00:29
回覆 超級爹地 於 :2006-10-28 18:50:38 的發言內容

消保官是一定會幫你的,但不一定有用
我有真實的經驗,當消保官引經據法的以未審閱契約要幫我要回訂金,建商竟然說已經是成屋了,無須審閱買賣契約內容的必要,並且提出若違反公平交易原則,契約可由買方提出...

消保官當場傻眼反而變成我理虧
我建議你找地方知名或政界人物出面協調,反而比較有用,
不當的吵鬧只會讓你帶來更多的麻煩,畢竟你是因為不想買而不買,理虧在先囉!
不然還有一招,收集業者廣告文宣,深入研究有否違反公交法,消保法來做談判籌碼.
回覆者:超級爹地 發表數:161 IP:220.142.25.* 2006-10-28 18:50:38
消保官是一定會幫你的,但不一定有用
我有真實的經驗,當消保官引經據法的以未審閱契約要幫我要回訂金,建商竟然說已經是成屋了,無須審閱買賣契約內容的必要,並且提出若違反公平交易原則,契約可由買方提出...
回覆者:我也想成家 發表數:16 IP:218.165.84.* 2006-10-26 13:53:03
回覆 Joeng 於 :2006-10-25 23:25:56 的發言內容

等消保官處理看看..
如果還是不還我..我就公佈出來..

這家建設公司好像滿小的 ....

住址在仁德鄉

別告訴我是我中意的"XX自在"啊~~
回覆者:Joeng 發表數:11 IP:59.115.230.* 2006-10-25 23:25:56
等消保官處理看看..
如果還是不還我..我就公佈出來..

這家建設公司好像滿小的 ....

住址在仁德鄉
回覆者:bella 發表數:87 IP:60.248.247.* 2006-10-25 15:17:54
回覆 Joeng 於 :2006-10-24 01:33:43 的發言內容

原本看了一棟新成屋.隔天就被慫恿,而傻呼呼的急忙簽約.(要簽約那時才看到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也下定金10萬+5萬代書代辦費
但後來回去想想簽約內容太過簡略,也沒有寫上給予我們該有的權益,簽約隔天就馬上跟建商說沒有給我們審閱期去參閱而去要求解約,
但建商說..新成屋所簽訂的為買賣契約書..(上面有列出說定金不得退還),且說我們有實際看過房子(新成屋), 且並非為預售屋的定型化契約書,因此並不適合5天審閱期...(契約上沒有..已經審閱過5日的說明)
且契約上所列的條文很簡單..只有13條
建商說審閱期只適用於預售屋,且示..我們簽約後就等同已經審閱過所以他們有權利將10萬都沒收...5萬代書代辦費可以拿回

後來去請教別人才知道..買賣房屋建商應該給我合理契約審閱期.而不是馬上簽約...
現在緊扣住我們的定金不還..剛開始還好言的跟他們說,結果簽約後馬上變另外一個臉..太機車了

現在求救台南縣消保官..不過感覺消保官會不會跟建商有認識而不幫忙我們這小小的消費者呀...

說真的如果不還,打算去建商蓋的房子那邊灑冥紙算了..鄉下地方我想他們應該會更難賣出去..
越想越氣...

可以告訴我是哪家建商?
t870b153@yahoo.com.tw
謝謝!
回覆者:stella 發表數:54 IP:202.21.195.* 2006-10-25 13:11:26
回覆 Joeng 於 :2006-10-24 01:33:43 的發言內容

原本看了一棟新成屋.隔天就被慫恿,而傻呼呼的急忙簽約.(要簽約那時才看到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也下定金10萬+5萬代書代辦費
但後來回去想想簽約內容太過簡略,也沒有寫上給予我們該有的權益,簽約隔天就馬上跟建商說沒有給我們審閱期去參閱而去要求解約,
但建商說..新成屋所簽訂的為買賣契約書..(上面有列出說定金不得退還),且說我們有實際看過房子(新成屋), 且並非為預售屋的定型化契約書,因此並不適合5天審閱期...(契約上沒有..已經審閱過5日的說明)
且契約上所列的條文很簡單..只有13條
建商說審閱期只適用於預售屋,且示..我們簽約後就等同已經審閱過所以他們有權利將10萬都沒收...5萬代書代辦費可以拿回

後來去請教別人才知道..買賣房屋建商應該給我合理契約審閱期.而不是馬上簽約...
現在緊扣住我們的定金不還..剛開始還好言的跟他們說,結果簽約後馬上變另外一個臉..太機車了

現在求救台南縣消保官..不過感覺消保官會不會跟建商有認識而不幫忙我們這小小的消費者呀...

說真的如果不還,打算去建商蓋的房子那邊灑冥紙算了..鄉下地方我想他們應該會更難賣出去..
越想越氣...

我之前也是這樣,更慘的是當天簽約刷卡加本票...
後來都要回來了,~~~記得在人多時找他們理論,接下來每次講話都錄音..找消保官..水果日報~~上網Po~~~找很凶的婆婆媽媽去理論.~~~加油.
回覆者:看屋人 發表數:7 IP:125.229.160.* 2006-10-25 12:55:54
可以告訴我是那一家建商及建案嗎
謝謝
dcv264547@yahoo.com.tw
回覆者:fish 發表數:88 IP:59.116.180.* 2006-10-24 23:15:36
回覆 Joeng 於 :2006-10-24 01:33:43 的發言內容

原本看了一棟新成屋.隔天就被慫恿,而傻呼呼的急忙簽約.(要簽約那時才看到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也下定金10萬+5萬代書代辦費
但後來回去想想簽約內容太過簡略,也沒有寫上給予我們該有的權益,簽約隔天就馬上跟建商說沒有給我們審閱期去參閱而去要求解約,
但建商說..新成屋所簽訂的為買賣契約書..(上面有列出說定金不得退還),且說我們有實際看過房子(新成屋), 且並非為預售屋的定型化契約書,因此並不適合5天審閱期...(契約上沒有..已經審閱過5日的說明)
且契約上所列的條文很簡單..只有13條
建商說審閱期只適用於預售屋,且示..我們簽約後就等同已經審閱過所以他們有權利將10萬都沒收...5萬代書代辦費可以拿回

後來去請教別人才知道..買賣房屋建商應該給我合理契約審閱期.而不是馬上簽約...
現在緊扣住我們的定金不還..剛開始還好言的跟他們說,結果簽約後馬上變另外一個臉..太機車了

現在求救台南縣消保官..不過感覺消保官會不會跟建商有認識而不幫忙我們這小小的消費者呀...

說真的如果不還,打算去建商蓋的房子那邊灑冥紙算了..鄉下地方我想他們應該會更難賣出去..
越想越氣...

很過分``
把他公諸於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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