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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嵩煙舊宅 未列古蹟 屋主想拍賣【2006/01/25 聯合報】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6-01-25 11:37:54

## 許嵩煙舊宅 未列古蹟 屋主想拍賣 ##【記者林建農/台南報導】【2006/01/25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MEDIA/3135724-1291605.JPG
曾經出租改作東門美術館的許嵩煙舊宅的建築很有特色,但並未列為古蹟。
記者林建農/攝影

東門路2段靠近林森路口曾出租作東門美術館的許嵩煙舊宅,屋主準備出售基地引起關切,有人陳情列為古蹟保存,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昨天開會,雖建議以容積移轉方式協調保存,礙於相關作業難度高,只能請市府密切觀察。

依新文化資產保存法改組的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昨天首度召開定期會,最受關切的市定古蹟原鶯料理異議案,部分反對列為古蹟的委員出國,委員會為慎重決定擇期再審。

另一處市定古蹟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王城試掘探坑以後現地要展示或回填,將先請考古坑試掘單位和熱蘭遮城博物館專案報告再議。

去年底解約的東門美術館,是曾任第1屆市議員許嵩煙的住宅,是矗立交通要津旁70多年的極富特色洋樓,傳出屋主有意拍賣,引起藝文界極度關切,德奈圖案設計工作室建議列為古蹟保存。

文化局表示,許嵩煙舊宅90年間經審查登錄為歷史建築,但公告前無法取得所有權人同意,依文資法規定不能登錄。

去年底,文化局曾與住台北許姓屋主聯繫,對方書面答覆因老建築木作遭白蟻蛀蝕,地震引起龜裂,基於安全考量才與東門美術館解約,希望出售或請廠商估價自行維護,並建議比照台北林安泰古厝,將建築物移往他處保存。

委員會對老建築基地可能面臨拍賣雖感到可惜,主委徐明福認為可依文資法規定,和所有權人協調容積移轉保存,台北有前例可循,市府應有適當配套措施因應,委員會未指定許嵩煙舊宅為古蹟,只請市府隨時注意密切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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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5/31357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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