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屋在銀行辦理貸款後,是否需簽本票? |
發表者:yuuga 發表數:3 IP:59.105.60.* | 2005-07-28 04:5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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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
回覆者:阿敏 發表數:28 IP:211.76.152.* | 2005-07-28 08:28:35 |
簽本票給建商是必要的 不過房子在從建商名字過戶到您名下時,若同時需要銀行貸款時,銀行抵押權設應會與過戶同時辦連件辦理,因為他過戶給您同時時,房子是未設定的或第一順位抵押權人是銀行,若您尾款未給付或銀行貸款撥不下來,建商就慘了,所以實務上多於過戶同時,要求買方(即登記名義人)簽具本票予賣方,以保障雙方權益,於銀行貸款尾款交付時,建商辦理交屋時,一般還給買方本票 ((sales叫我簽的本票背後有附註貸款撥下後無效,這樣的附註是否有效呢?)) 這個依票據法12條應該為無效的,充其義,此僅可作為日後訴訟上爭議,但本票是可依票據法123條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亦即"本票裁定",可不經過訴訟程序 Rcih 兄提到的問題是有可能,不過可能性很低,因本票拿去法院聲請執行,本票裁定要確定,實務上至少要2個多月,這時買方早就會收到裁定(但若送不到.可公送確定),至遲於執行時,也會到房子現場查封,您應該都會知道,不會經過至少半年時間到拍賣,買方都還不知道,所有不太可能會有"了2倍的錢買一間房子"的情形,這中間都會有救濟措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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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Rich 發表數:364 IP:210.66.19.* | 2005-07-28 07:59:55 |
回覆 yuuga 於 :2005-07-28 04:55:17 的發言內容
我也有簽本票 不過她們有還給我大家好: 因為房子必須先登記我們的名字才可去銀行辦貸款 所以建設公司怕過戶給我們後 我們就跑了 才叫我們先簽本票 -->再過戶給我們-->再辦貸款 --->貸款下來給建設公司後-->再環給我們本票 PS: 一定要加註:貸款撥下後本票無效 因為本票等於是借據 一定要寫清楚 不然貸款下來給建設公司後 她們又把本票拿去法院聲請執行 那你不就慘了 2倍的錢買一間房子 哭到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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