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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崁都計藝文中心,終於要徵收
延宕近30年 新市鎮細部計劃總算通過 縣府編列45億餘元經費
[記者陳文正 桃園報導]
桃園市南崁新市鎮市計劃內的市鎮中心開發案,在拖延近30
年並改為多功能藝文中心後,新市鎮的細部計劃昨天獲縣都
委會通過,縣府也編列四十五億餘元經費,準備在公告後,
今年辦理區段徵收。
桃園市中正路、新埔六街、南平路、大興西路之間,佔地十
六點一公頃的私人農地,是在民國六十四年間公告發布的南
崁新市鎮都市計劃中的市鎮中心,中心區內包括文事中心
(即機關用地)和中心商業區。
因都市計劃書規,市鎮中心須整體設計才能開發,縣府也一
直都沒有擬定整體設計,因此這塊土地雖然周逼都蓋滿高樓
大廈,不過這塊土地仍是荒蕪一片或有局部零星農地。
為解決此一問題,縣都委會在民國八十八年定細部計劃準備
開發,同時考量到桃園市公所,桃園縣政府都不需要新的機
關用地,市鎮中心的機關用地已無需求,但因桃園縣內欠缺
一處大型的藝文展演空間,因此把市鎮中心明確定位為藝文
展演用地,整個區位則簡稱是多功能藝文中心。
內政部都委會也在去年通過此變更的主計劃,縣都委會則在
昨天通過細部計劃,依據細部計劃,此土地共有三大區塊,
同德六街以北的五點一六公項作為藝文展演用地,以南的兩
區塊則是商業區,而商業區街廓中央則有30到40公尺的綠
帶,綠帶地下是停車場。
為了讓藝文展演用地未來能夠吸引民間投資興建,縣都委會
也放寬土地容許項目,讓藝文展演用地除了可作展覽,演出
場地之外,最多還可讓一半的樓地板作為百貨商場,美食
街,觀光旅館,錄音室,錄影棚,辦公大樓。
至於開發方式則是以區段徵收讓縣府無償取得藝文展演用
地,而原地主則可領回40%的土地。縣府今年已編列45億餘
元的經費,應付地主若選擇領價不領地所需的大筆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