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解關於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實現 |
發表者:nhe80031 發表數:26 IP:118.99.238.* | 2012-12-25 13:3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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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
回覆者:8865 發表數:48 IP:118.99.132.* | 2012-12-25 13:40:58 |
《物權法》第20l條規定:“依照本法第180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或者依照本法183條規定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的,實現抵押權後,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用途。 台灣房屋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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