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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戶國宅滯銷 議員:比凶宅難賣
發表者:Macho  發表數:1438 IP:211.74.55.* 2007-11-11 18:23:23

千戶國宅滯銷 議員:比凶宅難賣
更新日期:2007/11/09 07:10 記者: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
桃園縣仍有1100多戶國宅銷不出去,縣議員邱素芬昨天質詢「國宅比外縣市凶宅還難賣」;縣長朱立倫回說:「那是昏庸的國防部官員不肯賣,沒有賣不出去的國宅,只有賣不掉的價錢」。


邱素芬表示,桃園縣要升格為直轄市,但縣府官員中竟有8人戶籍還設在外縣市,縣府官員不以身作則,如何說服民眾遷籍?


邱素芬還說,桃園縣目前還有1100多戶國宅銷不出去,當年興建國宅時,政府花了那麼多錢,如今就放在那裡關蚊子,難怪縣庫會被拖垮,這是政府之恥;她反問縣長朱立倫,最近房地產景氣不錯,外縣市連凶宅都賣得「嚇嚇叫」,「桃園縣的國宅還不如凶宅嗎?」既然如此,就應該讓未設籍的縣府官員來買,如此,還可以為國宅代言。


朱立倫聽到邱素芬的批評,為縣府團隊辯解表示,桃園縣當年國宅都是與國防部合建,所用的錢是國宅基金,沒有動用縣庫一毛錢,賣不出去,不是縣府的錯,是昏庸的國防部官員(記者按:應是內政部)不肯賣。朱立倫強調「沒有賣不出去的國宅,只有賣不掉的價錢」,如果中央肯授權桃園縣所提的價格賣國宅,只要1個月就會賣光光。


朱立倫還說,未遷籍到桃園縣的一級主管,早已在縣內物色房子,遲遲未遷籍是擔心喪失明年初立委選舉的投票權,因為這兩三個月實在不是遷籍的好日子。


聽到縣長與議員為國宅爭辯,城鄉發展局都市更新課長莊敬權低調地表示,因為國宅基金花了太多錢,內政部營建署擔心被指為「賤賣國產」,所以,對縣府建議的降價求售,都不同意。但是國宅空著10多年,新房子都變成中古屋,過去議員謝彰文曾計算出,國宅每空著一年,折損利息至少是9000萬元,引來審計室重視,現在,營建署已不再那麼堅持「不降價」。


莊敬權表示,目前未出售1100多戶國宅未來都會打折出售,例如明駝新村是7折或75折;自立新村、精忠五村是8折;陸光四村是7折;楊梅五守新村是最低價的65折。

回覆者:上看一坪700萬 發表數:2994 IP:220.137.74.* 2007-11-15 10:56:33
去年立院國民黨硬要先通過先條例, 才讓總預算過關, 其中要先通過是...

"眷村改建條例"

結果..國民黨區域首長...

"朱立倫聽到邱素芬的批評,為縣府團隊辯解表示,桃園縣當年國宅都是與國防部合建,所用的錢是國宅基金,沒有動用縣庫一毛錢,賣不出去,不是縣府的錯,是昏庸的國防部官員(記者按:應是內政部)不肯賣。"

甚叫 "眷村改建條例" 呢 ?

第五條:

原眷戶享有承購依本條例興建之住宅及由政府給與輔助購宅款之權益。原眷戶死亡者,由配偶優先承受其權益;原眷戶與配偶均死亡者,由其子女承受其權益,餘均不得承受其權益。

第20條(註一)的規定,根據不同地區,承購者最低可能免費取得房舍,最高也只要付出該房舍20%代價

去年是擴大配置範圍, 將原先沒配到眷村的, 通通都免費或超優惠價配給, 也就是只要是早期來台, 沒配到眷村的, 通通都可以配, 配給你, 就變你的私有資產

國民黨早期都是這樣合法取得資產嗎?


再來看一下, 桃園縣對所為眷村與中低收入弱勢族群的政策...

課題參、老舊眷村,影響居民居住品質及市容觀瞻,亟     待改善

說明:

  桃園縣內之軍眷村大多於民國三十九年至五十八年間克難建造,迄今已顯得破敗不堪,而且由於經濟快速成長及都市擴大之結果,原位於都市邊緣地區之眷村就逐漸位於市中心區,益顯窳破舊,影響居民居住品質及市容觀瞻,且阻礙都市之發展,漸面臨改建的需要。

對策:

一、加速推動「軍眷村改建」,配合國民住宅興建予以規劃建設。部份軍眷村土地宜
  配合鄰地逐年調整土地公告現值,以減輕軍眷戶之負擔,而利改建工作之推廣。
二、有關「桃園縣軍眷村改建計畫」之研究,根據桃園縣政府所規劃之「桃園縣住宅
  建設計畫」予以全盤性的考量,並作為未來改建的計畫參考。
三、根據「國防部桃園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劃」,配合國宅興建,整體改建眷村,
  並規劃具有眷村特色之社區。
 
課題肆、現階段政府住宅政策對於弱勢團體之照顧,有     待加強

說明:

  現階段政府對於「殘障者住宅」、「老人住宅」、「原住民住宅」..等弱勢團體住宅政策,係將其納入社會福利,僅提供適合特殊居住需要,滿足其精神生活保障,而非從經濟生活之保障提供其住宅福利或補貼,僅屬於社會福利之「福利服務」之項目;而非享有住宅優先承購或承租權之依據,興建殘障人士、老人及原住民住宅,旨在提供「住宅服務」而非「社會救助」,其住宅售價亦應反應經濟能力,因為此三類弱勢團體也大多數為經濟弱勢者,造成現行政策無法達到照顧弱勢團體的目的。現行住宅補貼方式以輔導購置住宅為主,亦即必需進入購置的過程才能接受補助,並非針對弱勢團體的需要,應加強租賃住宅之服務。

對策:

一、儘速推動「住宅福利法案」的制定,諸如國民住宅、公教住宅、勞工住宅、老人
  住宅、殘障者住宅、原住民住宅...等,應著眼於協助經濟弱勢者提高其購
  (租)屋之能力,並由政府提供售價補貼及購屋貸款補貼。
二、政府直接補貼的政策(興建國宅),應以照顧弱勢團體為優先,保障其基本居住
  權為目的。
三、家庭中有老人、殘障者的需求,應在國宅分配制度中加以考慮,並在住宅設計中
  應考慮老人、殘障者的特殊需求,以達到無障礙環境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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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眷村人, 小孩子都成年了, 生活安穩, 有存款儲蓄, 為何可以享有

"承購者最低可能免費取得房舍,最高也只要付出該房舍20%代價"

經濟弱勢者...是協助提高其購(租)屋之能力,並由政府提供售價補貼及購屋貸款補貼。

上面兩者, 有沒有發現不公平的地方呢? 中華民國國民, 還有細分嗎? 有些眷戶家庭, 已經有能力, 甚至有2間,3間自有房, 是不是應該是要讓出來, 給社會真正需要免費居住的弱勢族群, 有個棲身之所呢?

國宅放給它養蚊子, 一些社福單位, 找不到幫弱勢族群, 可以臨時的安身之所??

國民黨都說不應撕裂族群, 卻在立院中, 在制度面, 擴大特定族群的利益範圍, 對50年來, 都沒配置眷村的外省族群, 現在才要配?? 對他們公平嗎? 對非眷村者的弱勢族群, 公平嗎?

更離譜的是...去年底, 這是列在...年度總預算案之前, 所謂必須一定要通過的 "特殊條例"...


國宅, 可以運用的方式很多, 不一定非要賣不可, 有些家庭, 是只要給它2~3年時間, 就可以重新再站起來, 先讓給這些急需者居住, 這不挺好的嗎?
回覆者:芝司樂 發表數:2380 IP:122.126.0.* 2007-11-15 01:40:37
真的是不會行銷 也不會賣
廣告量太少
1.該案環境是不錯的 綠地大且鄰近內壢站
2.附近機能前後站都不錯
3.鄰近元智大學 好歹拿來出租吧
我看乾脆改成類似元智金雞母那種銷售模式好了
專門賣給包租公 包租婆的
再轉租給學生
至少元智大學學生
對於這種家庭式的還算可以接受
且現在很多元智學生大二租房子
詢問國宅的真的很多
縣府何不改變銷售模式呢?
讓多方都贏 唉 拿出點魄力吧
回覆者:lkk2 發表數:848 IP:220.132.106.* 2007-11-12 11:21:00
1p 6.6萬還賣不出去.其實因素不少.
最主要是桃園縣府城鄉局那種要死不活的廣告.

不仔細看還不知道它在賣五守及自立新村.
兩個案件地點環境都好,在內壢火車站後面.
前面向陽特區都敢開13萬表天價.

6.6萬 5年成屋賣不好?宣傳太濫,自立新村品質也還好(同寶x系列房子差不多).

此案我看很久,到處宣傳,無奈.....
還有朱縣長被矇住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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