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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有哪些建案是乙種工業用地? 有二次施工的?
發表者:查理王  發表數:126 IP:59.120.182.* 2006-08-29 17:13:07

近年來桃園地區人口的成長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然而,伴隨著這些成長,有些未近公平的地方,想提出給大家參考。

1. 桃園地區以往多規劃工業城市,地目也很多工業用地,近來因為人口發展,個人發現很多所謂的"乙種工業用地"開放建商興建住宅;然而,有些不肖業者未盡充分告知之義務,僅以 "事務所" 等名義宣告給消費者,導致有些未能了解差異消費者購買,爾後有發生權益受損之情事。

因而在此請教各位大大,可否資訊交流,公告大家此一事實,提醒消費者多加注意;

2. 另,多家建商所謂的"二次施工",更是違背施工安全性,不僅違反公平交易原則,更有造成"公共危險" 或者日後若造成生命財產損失,是否該追究"業務過失致死罪"呢 ?

雖然,從"尊品"案件後,二次施工建商已遭到大力取締,但多半僅止於 "違建報拆",未見更進一步懲罰措施,若日後發生如上所述之不幸事件,該如何是好?

所以既然有這個資訊交流的平台...大家何不好好利用,充分互通資訊之有無呢?


以上,僅供參考。

Regards,

回覆者:查理王 發表數:126 IP:59.120.182.* 2006-09-27 15:25:30
回覆 april 於 :2006-09-07 10:47:59 的發言內容

我也是很care二次施工的問題...
前一陣子也打了電話去桃園縣政府工務局請教...
可是他的回答是...
只有在簽約時請其提出原始圖來做比較....

建議還是大家向媒體投書吧...
不讓個案繼續蒙混...不讓媒體屈服於財團...政府繼續污錢....
團體的力量才有效果...
個案事件新聞化,社會事件大眾化...
才不會在聽到...黑心建商...賣完房子,"扶植"管委會點交...
就改名..消失..另起爐灶...繼續騙人....
留下的只有...20年的房貸...消失的空中花園...
灌風漏水的二次施工陽台....


雖然, 台灣媒體的素質實在不怎麼樣...
雖然, 常常看到新聞上的記者報錯(成語用錯)...字常打錯..
但是仍然覺得這是一個公佈資訊給大眾的管道,
或許, 經過媒體的揭露, 黑心建商會減少, 黑心代銷會開始思考責任問題, 購屋大眾開始變聰明, 政府開始不會圖利財團, ....
但是需要大家的努力!
或許透過大家身邊有從事媒體工作的...厝邊頭尾,親朋好友, 阿嬤大嬸的...散佈出去!
有委屈的朋友...發揮集體的力量~~讓我們都能『居者有其屋,住者有其宅』...
別讓一些
1.『一案建商』、
2.『空殼公司』(我指的是...有些打著集團名義...但是都不是實際負責公司的那種)、
3.『二次施工』
(我指的是...申請建造就打定主意要"騙"消費者,以後會陽台外推啦...以後會增加空中走道啦...
以後會自己負責被報違建...自己復原的!)...
哈哈~~以後的好處不知道會不會實現...但是違建被報拆的可能性很大唷!!(那你家真的會有"空中"花園唷...二樓到一樓會沒有樓梯..要用飛的!)
住桃園地區的大大...應該很清楚, 近來被縣政府盯上的哪些建案(二次施工問題)...建案及建商...請向縣政府查詢...
同時, 這也是媒體朋友的好題材唷!

期待...
大家一人一文...達到『耕者有其田,住者有其屋』的理想境界.......
期望...政府不再被財團掐著脖子....
財團不要繼續剝削老百姓....

最後.....
希望.....代銷大大....不要圍剿我!!

哈哈哈....
回覆者:april 發表數:5 IP:220.130.128.* 2006-09-07 10:47:59
我也是很care二次施工的問題...
前一陣子也打了電話去桃園縣政府工務局請教...
可是他的回答是...
只有在簽約時請其提出原始圖來做比較....
回覆者:查理王 發表數:126 IP:59.120.182.* 2006-08-31 09:05:49
這是桃園縣政府的回覆如下:

親愛的縣民您好:
有關本縣甲乙種工業區做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一般商業設施之使用,需先經過本府城鄉發展局及工務局審查,為防止變相做為一般住宅使用,在審查要點中將建蔽率降低至45%,且要求業者應在工地看板上標示是『甲乙種工業區,不得做為住宅使用』等字樣,以杜絕業者任意分割廠地為小單位,以住宅名義出售。另本府亦已定期上網公告最近核准之甲乙種工業區做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一般商業設施之使用案件,民眾只要上桃園縣政府網站即可查詢。
此外,類似案件本府除責成相關成立專案審查小組外,針對建築師申請之建照案中,容許使用之基地配置、建築設計、景觀設計、建築單元及公共設施等項目亦提請審查討論,目的在維護環境品質,防止二次施工之設計。若業者不依規定,擅自二次施工,本府除強力取締外,如有涉及危害公共安全之情事,業者當依法負其責任。
敬祝 安康
縣長 朱立倫 敬覆
■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工務局建築管理課 承辦人:劉棕元 電話:03-3322101
回覆日期:2006-08-29 17:55:27
回覆者:查理王 發表數:126 IP:59.120.182.* 2006-08-29 17:15:10
該不會被一些代銷...圍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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