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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家桃園衛生局-可放火, 百姓-尊品社區-不可點燈, 公信力在那?
發表者:adam  發表數:1 IP:61.231.139.* 2006-04-22 22:59:20

桃園市建國路尊品社區,社區二樓的空中花園與步道都是私設巷道,縣府工務局清查後認定大樓的中庭綠帶是違建,今天上午要強制拆除。

朱立倫為何不依前回覆馬上拆除衛生局之違建-縣府路55號?

1. 時效已到該違建依法不可補照: 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
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
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應拆除之

2. 依桃園縣政府執行違章建築拆除作業要點: 此違建為優先處理案, 請即依前回覆馬上拆除: 本案違建,本府原公告將於95年2月20日起執行拆除,惟衛生局已向本府建管課補照中,俟屆期仍無法完成補照,本府再執行拆除。

A1:涉及公共危險
A2:擅自佔用公有土地、公共設施用地, 侵害政府合法產權
A3:大樓、公寓、集合住宅等擅自搭建,有影響環境衛生或逃生安全之違章建
A4:公眾出入頻繁之場所
A5:搭建在防火間隔(巷)之違章建築(電腦A5)。
A7: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桃園衛生局中庭主樓梯及屋頂採光罩,難以認定屬違建,本府已予以註銷。
二、衛生局中庭走道外推及屋後鐵皮屋建築,依95年3月29日會勘決議,請衛生局補辦室內裝修審查及執照。







尊品社區住戶表示,這是建商拿到使用執照後二次施工的結果,住戶是無辜的第三者,縣府不罰建商,卻以強制拆除方式懲罰住戶,非常不公平,他們會強力抗爭,不容許有人毀損他們的家園。

曾四處為尊品社區住戶請命的縣議員黃婉如表示,桃園縣至少有50 、60個社區,都是建商在取得使用執照後二次施工,創造中庭綠帶。如果縣府執意拆除「尊品」違建,恐會引發全縣性不良的連鎖效應。

桃園市尊品社區是後站地區高級社區,全社區只有51戶,採獨棟式、5樓半建築,1樓是車庫,2樓以上是住家,住戶都是從二樓空中花園進出,社區外圍還有店面,每戶都是千萬豪宅,民國91年8月落成迄今。

住戶表示,建商銷售時給大家看的設計圖或廣告圖案,從未說明空中花、便道是二次施工結果,當年建商標榜人車分道、環境雅致,多年後卻要住戶承擔違建的後果,非常不公平。住戶說,中庭花園中還有配電線路,一旦花園和石階被拆制,整個房子就毀掉一大半,他們花了一生積蓄才買下這棟房子,不會坐視家園被毀。

縣府工務局表示已會勘過了,尊品社區空中花園中庭與便道是違章建築,既然全案已鬧上法院,還有人出面檢舉,「我們能不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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