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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南崁溪 朱立倫:河寬沒有特例【2006/01/12 聯合報】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6-01-12 15:03:15

## 整治南崁溪 朱立倫:河寬沒有特例 ##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2006/01/12 聯合報】

桃園縣政府辦理南崁溪整治工作,針對義美段堤防工程,縣府一度考慮要依現狀84公尺維持原狀,縣長朱立倫昨天否認,強調一切依法辦理,義美公司汙水處理場該拆就拆,不能因為工廠的拆遷影響整治工程。

縣政府前天召開南崁溪義美公司河段整治作業會議,會中決定長安橋下游的義美公司河段,依照省水利處71年公告的治理計畫河寬90公尺整治。依照這個河段的現況,目前現有河道寬度最窄處不足70公尺,尤其最關鍵處的義美公司汙水處理場,就橫陳在河道中間84公尺處,如果依90公尺河寬治理,義美公司可能要拆除汙水處理場。

於是前天會議決議,針對84公尺處的汙水場部分,先依現況保留,待全河域水文、水理資料調查後再拆除。

朱立倫表示,前天的會議只是協議,不是最後定論,既然90公尺河寬是既定原則,就不能有特例,要求水務局再與義美公司協調,不足90公尺河寬的部分就是要拆除。

朱立倫說,南崁溪整治工程是縣府政策,一切都得依法辦理,義美食品廠段因為得徵收義美食品廠的土地,且土地上有汙水處理廠和焚化爐等設施,拆遷需要作業時間,不同於其他河段上占用公地的情況。但縣府也不能允許給義美公司3年拆遷時間,「縣府絕不允許工廠的遷移作業來影響整治工程的施工」。

他表示,未來其他河川整治工作將比照南崁溪來整治,除了河川堤防的建設,水質也要保持清澈,所以要求環保局加強沿線的汙染查察與取締,任何汙染河川水質的行為,都要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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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3/31123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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