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社區「主委」有利可圖嗎? |
發表者:房價泡沫化~ 發表數:331 IP:202.145.144.* | 2005-08-23 10:4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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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
回覆者:艾雅 發表數:21 IP:219.81.165.* | 2005-08-23 15:22:33 |
哦!哦! 當然有回扣可拿囉! 因為我和阿那達就是做社區生意的, 不管是門禁卡.監視器.受信..... 總幹事跟主委都會很明白的跟我們說..要拿 我們能怎麼辦,想要做這個社區的工程,只好給他, 所以住戶的查不出來的,除非那個人真的太笨, 因為他們都是跟我們廠商拿錢,又不是直接拿社區帳戶的錢,你們怎麼查的出來?? 我是覺得會做事跟不會做事差很多, 會做事的,雖然他拿了那幾千塊回扣,但事情都會把你做好,住戶也安心, 不過黑心的也不少,但是我們比較少碰到, 因為黑心的不會找我們,我們是做比較實在的東西,比較沒利潤。 如果你要問我說比例有多少, 我可以告訴你 主委我不知道,因為有時不是主委跟我們接洽, 總幹事的話,是100% 意思就是 我們這幾年做下來,那麼多的社區,沒有一個總幹事不拿回扣的 住戶要知道一件事,寧願總幹事拿回扣,不要主委拿回扣, 總幹事拿錢,通常只是小錢,貼補家用喝個小酒, 主委拿錢....跟本就是吸社區的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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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沁聿 發表數:344 IP:211.22.98.* | 2005-08-23 11:04:04 |
當然有利可圖啊...不然那些人為什麼要去搶... 因為建商在蓋房子時...會有一筆錢押在管建會(不知道是幾分之幾的錢,要再查一下,我忘了,不算小的數目)...當房子蓋好時...管建會的人會催促點交給管委會....點交之後建商就可以拿回那筆錢...但是點交不過的話...有個期間內(多久我也忘了..也要再查一下)一定要點交完成...如果超過期限...那筆錢建商就拿不回去了... 所以很多的建商都會安排他們自己的人(就是弄一間房子登記他們的名字)...然後極力的爭取主委一職....然後再配合建商草草點交...那建商就會給回扣囉....通常這筆的回扣金還蠻多的(都超過20萬以上)....所以第一屆的主委通常都是不關心社區的人會跳出來極力的爭取...等他們拿到錢時...就會把房子賣掉...然後留下一大堆的問題.... 這些是我問過很多社區都有發生過的...我問了10家社區....有8家都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的。 所以各位...你們要選你們社區第一屆主委時...一定要看清楚啊....不然以後你們公設那些的修理費用是很可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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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房價泡沫化~ 發表數:331 IP:202.145.144.* | 2005-08-23 11:03:43 |
不好意思! 自己在網路上查到了... 原來只要心肝不要那麼白,真的有利可圖耶.. 難怪會有所謂的「職業主委」.. 也難怪會有社區的人為了當主委發黑函、破壞和諧.. 原來「社區主委」也可以是一種賺外快的職業啊.. ------------------------------------------------ 揪出黑心主委 不肖管委會主委抽佣拿回扣、收封口費掩飾公設瑕疵…… 住戶該如何自保? 才不會讓自己的血汗錢被A掉 〔案例〕 楊太太不久前買了一間新成屋,她出席首次舉辦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選出吳先生為主委。 不久後,她陸續從左鄰右舍那裡聽到不利於吳主委的言論,包括向建商收取回扣,及對第4台、網路業者抽佣等,楊太太感到不可思議。 〔記者陸敬民╱專題報導〕購屋民眾一般最怕遇到的就是「黑心建商」,因為這意味著未來若權益受損時將求償無門,殊不知購屋民眾在成為某社區住戶後,還得提防所謂的「黑心主委」暗中「A掉」原本屬於管委會的錢,讓全體社區住戶蒙受損失。 根據建商與代銷業者透露,這類被稱為「黑心主委」的人,其實就是房地產業界常見的「職業主委」,或是經過「高人」指點的業餘客。 這些主委通常對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程序十分嫻熟,對服務住戶也表現得很熱心,對公設點交過程更是經驗老到。 但實際上,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黑心主委」在博取住戶好感的同時,也在計算著將來的利益。 遊說添換設備 為抽佣 桃園某代銷業者透露,絕大部分「黑心主委」運作的空間在於房屋點交,常見的手法便是大挑公設或園藝的毛病、刁難業者,或突然要求增設許多設施,像是加裝消防設備、監視器材、擴音器,或頂樓、陽台二次施工等。 業者表示,如果上述利益是進到管委會的帳戶,那麼建商頂多摸摸鼻子認了,問題是這些錢有時卻都流向了私人的口袋。 通常遇到這些特別會要求增加各項設施的主委,業者大多心裡有譜,他們會私下打聽這些主委本身或親友是否經營消防、水電、音響、清潔等工程,若業者在公設、園藝方面並沒有缺失時,便做個順水人情,向主委本人或親友採購相關設備,以求儘速完成點交。 掩瑕疵催點交 想撈錢 如果社區公設出現瑕疵,加上順水人情無法滿足主委的要求時,雙方便會坐下來「溝通」,這時業者會要求主委展現「實力」,意即主委必須承諾能說服絕大多數住戶完成點交,並保證不將事情鬧大(見報),業者才會根據主委的「實力」,提出相對應的「封口費」。 業者根據經驗估算,按照程度大小的不同,上述金額約在30萬到50萬元之間。 以上是「黑心主委」與業者之間的關係。 水電網路保全 都能A 「黑心主委」另一個撈錢管道便是抽佣。 新竹某建商便透露,住戶可能並不知道,包括發包電梯或水電維修工程、第四台、社區寬頻網路,甚至採用哪家樓管或保全公司,有經驗的「黑心主委」都有機會上下其手。 業者提醒,住戶平常便應該養成詳閱公告欄的習慣,尤其對於管委會經費收支更應該逐項查閱,並注意管委會主委的特支費是否超乎常理的高,如果過高,就應該加以質疑。 此外,住戶也應留意社區第四台或寬頻網路的收費行情有無過高的現象,也不妨趁水電、第四台或寬頻網路工程人員來家中施工時,打聽一下主委是否有抽佣的情況,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主委的佣金其實都是住戶的血汗錢! -------------------------------------------------------------------------------- 住戶自覺 讓運作制度化 〔記者林耀文╱專題報導〕集合住宅社區的運作,如同小型政府,要選出服務熱忱的社區主委帶領管委會運作,除了有賴管委會組織健全與社區章程規定完善外,住戶也必須高度自覺,多參與社區各項運作過程,較不致出現管委會內部派系傾軋,或是遭少數有心人長期把持管委會,影響社區居住品質。 社區能夠選出負責、認真且服務熱忱的主委,對於社區運作發展,確實是好事一樁,但這種人治高度色彩,卻不能保證下一位社區主委,仍能「蕭規曹隨」,因此制度面的規劃完善,更是讓好主委能夠付出最大心力,投入社區運作的強力後盾。 由於社區主委多由管委會成員推舉產生,僅有部分小型社區採住戶直選模式,因此較重視社區發展運作的建商,會在購屋契約內的社區規約草約中,針對管委會運作與組織產生詳定清楚,或是在交屋前主動召開聯誼活動,讓住戶先行相互認識,這種手法有利在正式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讓住戶選出較熱心且正派的管理委員,共同推舉出社區主委。 管委會組織章程中,也應定出不適任權責委員罷免辦法,經過管委會或是住戶超過一半以上投下不信任票,即可罷免「惡質主委」,這也能警惕少數「霸佔位子不做事」型的主委,以維持社區運作順暢。 -------------------------------------------------------------------------------- 良心主委 社區情感園丁 住戶中有人開診所、旅行社,掛號費、旅遊費就可打折…別懷疑!這樣的好主委真不少 〔記者陳品竹╱台中報導〕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住戶規約的雙重約束下,過去「職業主委」或者「萬年主委」、「惡霸主委」,幾乎已很少見到;相反的,這幾年在社區意識、環保意識抬頭下,許多主委透過社區活動或環保運動凝聚了住戶的向心力,找回都市失落的鄰里情誼。 芳鄰公寓大廈管理公司經理黃淑鈴指出,早期由於法規不周全,有所謂的「萬年主委」霸著主委位置不放,藉機徇私,中飽私囊,還有一種「職業主委」,到處買房子當主委,專找建築缺失來向建商敲詐。 但隨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實施及住戶規約的訂定,管委會成立必須向當地公所備案,一些「牛鬼蛇神」的主委才漸漸銷聲匿跡。 這幾年因為社區意識及環保意識抬頭,很多主委透過活動,不但凝聚了住戶的向心力,也共享了資源、創造了社區價值。 這些好主委通常都有熱心、授權、慷慨、學習心強的共同特質,感動住戶主動參與,權力一把抓的主委,幾乎對社區很難有貢獻。 例如有些主委,會把整棟社區的人力、資源做調查,在依專長分配工作,或資源整合提供社區運用。 例如有社區開辦書法班、插花班、電腦班,師資都是社區有專長的住戶擔任,或者是與其他社區交換來的「資源」,或者住戶中有人開診所、旅行社,掛號費、旅遊費就可打折等。 在環保方面,整個管委會不吝撥款支援,並在社區住戶大會表揚有功環保住戶,甚至推薦參加政府的模範環保社區、環保人員的評比,讓有貢獻的住戶有榮譽感。 黃淑鈴指出,大樓住宅因為是垂直空間,人與人互動不易,因此最為人詬病的就是沒有人情味,但如果有個熱心主委及管委會,透過公設空間利用及活動的互動,還是可找回農村社會的濃厚鄰里情誼。 -------------------------------------------------------------------------------- 五大原則 管委會更健全 ◎任期有限、職務輪替 ◎主委、財委、監委三權分立 ◎重大決議 至少兩成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住戶規約增列罷免權 ◎管理基金盡可能交付信託 〔記者陳品竹╱專題報導〕住宅社區要運作健全,住戶除了可依循政府頒定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住戶規約外,透過制度建立健全的管委會也非常重要。 根據台中市建築管理學會理事長黃瑞嘉指出,管委會要建全,只要能掌握5大原則,大概就不會有問題。 包括委員任期有限、職務有換;一般而言,同樣職務由同樣的人擔任久了,因為職務熟了,就有機會找漏洞「A」錢,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任期限制,最多連選連任一屆,但所擔任職務必須變更,例如本屆擔任財委的,下屆就算連任委員,也不能再擔任財委。這就像銀行櫃檯要常常換職務,辦理不同業務,避免「熟能生巧」而趁機A錢。 再來就是明確主委、財委、監委三權分立;這三個職務掌握整個社區的財產,絕不能有親戚關係,且要落實印章分掌,每月財報應該給住戶每人一份,每次管委會會議在一星期內就要把會議內容、決議公布周知。 另外,就是重大決議,應該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來決議,過去因為開會的人數要過半,對大型社區而言很難開得成,因此一般都授權管委會,但目前法規降為只要1/5的所有權人出席即可,因此反而要勤開這種會議,避免管委會專斷專為。 修正住戶規約,增列住戶有罷免權的條約,現有官方提供住戶規約範本,區分所有權人對管委會只有選舉權,沒有罷免權;住戶可透過大會訂定對管理委員的罷免權及罷免條件等,可防範不肖委員。管理基金則盡可能信託銀行,可制度性地避免不肖主委或財委弄錢。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apr/10/today-e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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