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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首邑收保證金要等管委會才退還合理嗎?
發表者:jess  發表數:1 IP:61.56.71.* 2005-06-20 10:36:44

我在桃園首邑社區購買一戶房子,目前正準備裝潢及露台採光罩的工程,不過在交屋時,總幹事說要先繳30000元的保證金,待裝潢ok後由總幹事檢查是否有違反結構或破壞公物現象才會退回,以上規定還算合理,問題是露台部份的採光罩,他說必須要等到我們管委會成立後,經過2/3住戶出席,3/4的同意露台的統一模式後才能確認我們的露台樣式是合法的,也因此才能退還那30000元?

因為頂樓露台剛好是設置熱水器及洗衣機的場所,所以考量風吹雨淋的現象,露台是一定先要做起來才符合生活需求,且建商也提供一個統一的露台構圖,為何總幹事還要強壓保證金到管委會成立呢,我看到總幹事提供也都是大樓的規範條例,問題是我們並不是大樓呀?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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