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AY執行過嚴造成本欄冷清 |
發表者: 發表數:18 IP:222.157.116.* | 2004-12-12 15: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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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一下吧 |
回覆者: 發表數:41 IP:61.228.82.* | 2005-01-03 15:53:28 |
回覆:我覺得每個人的看法不同,需要一個天地讓大家尋找一個真理或一個管道舒發,但並不建議植入太多的廣告的色彩,因為我們多半被廣告手法矇騙了太多了,才會有人買屋才後悔的,也有人和建設公司在打官司三年未結束的,所以我個人比較建議讓原本這個網站成立的本意繼續下去。初衷是什麼就回歸一本初衷喔。 另外我不建議自已受騙,不站出來檢舉,讓更多人一起下去,這是不對的。現在和建商博鬥需要群力不是單力的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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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 發表數:18 IP:222.157.116.* | 2004-12-31 16:27:30 |
http://blog.sina.com.tw/weblog.php?blog_id=4167 | |
回覆者: 發表數:18 IP:222.157.116.* | 2004-12-31 16:26:28 |
歡迎到我的網站一遊 | |
回覆者: 發表數:11 IP:220.229.26.* | 2004-12-29 14:46:41 |
ㄟㄟㄟ不可以貼紅紙條喔, 會被罰款, 這是常識喔! 補充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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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 發表數:11 IP:220.229.26.* | 2004-12-29 14:45:03 |
回覆 於 :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上yahoo打 【賣屋】或【買屋】,應該就有一些訊息吧, 現在網路登賣屋的已經很多了, 若你不想委託仲介, 這是一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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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 發表數:589 IP:218.32.32.* | 2004-12-26 22:39:14 |
據我所知 目前並沒有有效的網站呢 如果 你要賣房子 還是建議交給仲介 或是以傳統的貼紅紙條 速度不同,效果也不同 請多包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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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 發表數:10 IP:61.229.57.* | 2004-12-26 01:06:37 |
請問若有自己的房子要賣,不想委託仲介,在網路上(包含智邦以外的地方)應該在哪裡發訊息較好? 多謝指點...! | |
回覆者: 發表數:589 IP:210.65.82.* | 2004-12-16 15:55:14 |
該我說話了 目前,討論區仍有Bag 所以一些發言會不見了 連我的也一樣 我的管理其實比起以前 是鬆了許多 會刪除的 一是"淪為房屋仲介版" 一是"淪為謾罵版" 一是"淪為廣告版" 基本上,網友分享一個案子有多好 是正常的現象 也不會因此而被管理 業不業務並不重要 仲不仲介也不重要 但是 請大家不要在這個版賣房子 要賣房子,或是要做仲介 請找當地仲介比較有效率 因為,這裡是"不動產討論區" 這是討論與分享 並不是廣告與謾罵 如此而已 所以,如果你覺得你看的這的房子有多好多好 請盡情分享 但是 如果你的內容明顯有引導不實 我還是會加以說明的 比如上一次有"淡水的個案" 出現不實炒作 我全部加以刪除,並留下原因,不知還在不在呢 還是建議所有網友 不要再網站上留下您的電話及信箱 請以開啟名片檔的方式 因為過去曾有例子 有人因此受到不該有的騷擾或是不要的大量病毒信 謝謝各位 請各位盡情的分享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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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 發表數:96 IP:61.229.13.* | 2004-12-16 12:21:43 |
回覆 於 : 的發言內容
是的大家都沒啥惡意 只是發表個人想法 這是一個好的討論區 若充斥太多置入性行銷的內容 有時瀏覽起來也很累人 仲介及Sales的發言並非全無參考價值 也許可以成立一個"廣告"欄 但我想點閱率大概不會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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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 發表數:216 IP:61.63.84.* | 2004-12-16 12:1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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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我是真的不太懂大家在討論的重點, 我只是單純地認為 既然是公開的討論區(除非有版規說"凡從事房地產業者不得發言") 在合理的範圍內(像直接貼廣告就不合理了) 在民主的論壇裡, 各抒己見 都是應該被鼔勵的 另外, 我也不太懂開版大大的說法 本欄冷清怪在 sway 大大身上, 似乎不太說得過去 同樣是北區版主的 sway 並不會被版友說管太多啊... 或者北區就變得冷清了... (我好像在開筆戰... 下次不要好了, 免得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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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 發表數:96 IP:61.229.19.* | 2004-12-15 19: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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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大大仲介或Sales本就應該避嫌 而大家應該彼此監督每個人在這個網站上的言論 有疑問便提出質疑 若大家紛紛變成鄉愿 這討論區的內容有何價值 我想你只弄懂我一半的意思 我認為光靠註冊 也無法達到有效的監督 不如不用監督 版主也不會受責難了 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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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 發表數:216 IP:61.63.84.* | 2004-12-15 16:4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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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我不是 sales 我只是小小的設計師 我不知道有必要這樣說人家仲介嗎? 就算仲介在版上發言又如何 人家不能發言嗎 而且, 每個人發言的正確與否, 多少都要自己判斷吧 如果, 某位網友一直以某一個角度在談論議題, 甚至操縱議題, 那我們大可以站出來糾正他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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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 發表數:96 IP:61.229.13.* | 2004-12-15 14:5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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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管理有其必要但僅是註冊就能有效揪出仲介或sales嗎 有些sales還是很高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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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 發表數:15 IP:19.199.6.* | 2004-12-15 12:40:05 |
個人覺得: 網站需要管理,嚴格是必然的 只是需要大家麻煩一次 下次就簡單了 因為這個版所牽涉的 是大家辛苦目標的不動產呢! 瀏覽者還需要自行判斷哪些文章是仲介放出的假消息 那實在是很累的一件事情 所以我支持管理者 繼續保持下去 ko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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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 發表數:674 IP:163.29.14.* | 2004-12-15 12: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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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美" 網友的回應。事實上,智邦生活館前日也正在討論,由於原先的會員制度綁助信箱了,導致申請流程過於冗長,造成網友的不便。 事實上,之前之所以以智邦生活館信箱帳號代替會員制,一方面是因為如果讓會員留下其他網站的信箱,我們不能保證其他網站信箱能正常收到智邦生活館發出的認證信。眾所周知,現在有些入口網站,拼命發廣告信到其他網站的信箱,卻不分青紅皂白亂擋其他網站發出的認證信,很難溝通。 經過檢討後,智邦生活館不動產頻道的會員制度,日後還是會以 xxxxx@msxx.url.com.tw 做為確認會員身份的 ID ,但在 email 認證上,將改以讓會員可同時填入最多 3 個外部 email 信箱。一次寄出三封認證信,三封都被其他網站擋掉的機率就減少許多。如此,可減少網友申請成為會員的程序,減少需要填寫的資料。如果會員想要使用智邦生活館的信箱,再選擇「啟動信箱」,填寫剩下的資料即可。 更改申請流程,需要一些時間。我們很希望、也很願意傾聽網友的聲音,盡量去符合網友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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