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社區

YES歐洲毫無安全概念的房屋?
發表者:上當的人  發表數:-17 IP:211.76.97.* 2004-08-07 12:20:10

在購買當初是因為結構體已完成年底可交屋,售屋小姐對我
們說下禮拜簽約時可以帶我們去看看內部的結構,我們小夫
妻倆想說,就在簽約前去看看整個社區及房屋的規劃空間如
何在予簽約,等到要簽約時對方卻想了許多的藉口(說是危險
等等諸如此類的)就是不讓我們進去裡面看(事實上建設公司
已經在工地內規化了數間的實際樣品屋),結果我們想說他們
也算是半知名的建設公司因該是不會差到哪裡去,因此就把
約給簽了,簽約金也付了,後來因為有考慮到家人的入浴問
題想說把浴室改一改,因此就約了對方的負責建地的經理商
討如何改建之問題,結果建地經理說是可以進入內部看的
ㄚ,怎麼會不讓人進去ㄋㄟ,他說如果售屋小姐不再讓我們
進去就打電話告訴他,因此我們就像售屋小姐表達強烈看屋
的意思,因此它就說因為他執班無法帶我們進去,就叫我們
自己進去,我們就像無頭蒼蠅亂亂竄找不到方向,後來還是
打電話請小姐幫我們找個代理小姐帶一下路,結果一看,
哇!樓梯怎麼窄又陡(據對方說樓梯寬度才只有90CM,是政
府規定的)且又無逃生設備(如逃生索),萬一失火又無逃生索
而樓梯窄(90CM(看起來好像不到))又陡怎麼辦ㄋㄟ,結果在
考慮到安全的前提下我們決定不買了,因此像小姐說明我們
的意思,想當然爾他不讓我們退,問題是當初簽約前他一直
不讓我們看的,如果我們當初先看的話就不會簽約了,跟他
們談了很久才把簽約金要回來,至於定金方面,對方的經理
表示訂金大致上是不會扣的,因該是會還給我們,結果最後
也是沒還(訂金是用信用卡刷的),真是個毫無信用的建設公
司。

回覆者:yoyo 發表數:-17 IP:218.169.107.* 2004-08-11 01:34:18
我完全同意你的說法
的確是我不適合YES歐洲
而非YES歐洲不適合我
因此之前的一些評論也只是說給
一些"不適合YES歐洲的人"聽
避免如同"開板者"的相同情形再度產生
也增加了銷售人員的困擾 不是嗎
以上也是肺腑之言若有得罪敬請原諒

回覆者:yoyo 發表數:-17 IP:218.169.107.* 2004-08-11 01:24:06
沒錯
你的水準跟我可能有些差別
因此
我也不會是你的鄰居
因為
我也不和沒水準的鄰居為伍
再者
鋼琴只是一種尺寸觀念的比喻
當然不會每戶都有鋼琴啊
原木書桌超過6尺的也比比皆是
使用大面積玻璃來裝潢設計也大有人在

當然樓梯大相對公設比就較高
那yes的公設是多少呢?????
27 ? ? 26 ?? 25 ???還是24
看來yes似乎是將樓梯設定在法規邊緣
而將公設的較大比重分配給了休閒遊樂設施

本來是想直接回信給你以及'看不起惡意攻饀的人'
避免在有人認為我故意攻擊yes
但是似乎辦不到
因為'不和沒水準的鄰居為伍'你的mail只有'1111'
看不起惡意攻饀的人'這位大哥或大姊只有'aaa'
所以只好直接po在網路上
請不要介意

PS:上夜班還上網瀏覽.....可見你對不動產E族非常支持喔 加油
回覆者:nina 發表數:-17 IP:61.64.154.* 2004-08-10 22:10:24
我是介壽國小老師
買的時候就聽業務小姐說有很多鄰居是公教人員
我跟我的先生找房子陸陸續續 找了很久也看了不少房子
覺得這裡還蠻適合我們的
最近建設公司的小姐通知我們可以進去看我們買的家了!
說真的有一種幸福的感覺!
上禮拜帶台北家人去參觀工地 還遇到一個明德中學老師
很高興認識她們夫婦!
也很高興認識你!
回覆者:JIMMY 發表數:-17 IP:220.136.164.* 2004-08-10 21:40:46
真是可憐......我想辦法幫你看看有沒可能要回但要分我一半
喔.........
回覆者:不和沒水準的鄰居為伍 發表數:-17 IP:220.136.180.* 2004-08-10 21:27:51
我想是你的水準太高太高了.....彈鋼琴千萬別吵到我....你買哪
戶....千萬別是我對面唷......我買這兒就是喜歡安寧..我是上夜
班的......
回覆者:DD 發表數:-17 IP:61.64.154.* 2004-08-10 21:21:36
還好巴~
我門家也訂了一間..
我父親是消保官.
整個買賣過程還算OK.
板橋人
回覆者:板橋人 發表數:-17 IP:61.229.61.* 2004-08-10 21:19:43
我覺得每一樣商品都有他其中的優點跟缺點,當然包含房屋也
是一樣,人也是如此,我是yes歐洲客戶,每個人需求不同,若樓梯
間小相對的降低自己的公設,這就是我要的,那你說的萬一要搬
鋼琴怎辦,應該這麼說.........鋼琴本來就很難搬,但不是每家都
買鋼琴,換句話說........下樓梯本來就要小心,而不是梯間做的大
大的你就可以大步用跳的下樓,我講話很客觀,但我要的是對我
有經濟效益的房子,你不喜歡這房子,不見得這房子就不好喔,
就如同別人不喜歡你且討厭你時...........就是代表你很差嗎.......
你會承認嗎...所以別用單方面去看一件事情,你認為yes歐洲不
適合你沒關係,只是我覺得看你要的是什麼而已,若如你這麼說
我們都是傻子嗎,我也是千選萬選選了4年才決定買這啊,最後
還跟銷售人員變成了朋友,我媽還介紹男友給他勒,所以我覺得
是你不適合yes歐洲,因為你要的不是經濟性,而不是yes歐洲不
適合你啦...........肺腑之言若有得罪敬請原諒.
回覆者:看不起惡意攻' 發表數:-17 IP:220.136.180.* 2004-08-10 21:15:06
我早在年初的時候就買了我是a1-5f...我為了你這個問題去請
教過專家......也拿圖去比對過...他們是依照藍圖施工並沒有錯
誤(若有問題建照不會核發)..像我就不喜歡樓梯大因為那些樓
梯是要花錢買的公設..我才沒那麼笨花錢買公設ㄌㄟ........逃生
空間消防單位有嚴格的法規來規範...逃生索雖是一項設備...但
他們有依據法規來設計(雙併的房子不用安裝..3併的就需要了
我是問過消防單位的)..他們每層樓都設有消防栓...若你要多
設幾個逃生索我想建設公司因該很樂意幫你安裝.....若你真有
疑問我想你因該去溝通溝通建設公司因該會給你一個答覆
的....而不是用惡意謾罵的方式..........他們的小姐服務還不錯...
當初我一家人是買三戶後來只要一戶他們也沒不還我呀......建
議你別這樣惡意謾罵.....
回覆者:koko 發表數:-17 IP:220.136.173.* 2004-08-10 21:03:10
嗯 我也買了ㄝ 不過好像沒有這樣的情形
梯間是有點小 不過這不是代表公設也少嗎??
不必花錢買到自己用不到的東西 樓梯而已 現代人
很少會用到樓梯吧!我現在住3樓 是一棟電梯公寓
還不是每天坐電梯. 當時就有看到YES歐洲梯間的
問題 我覺得問題不大 反而覺得很實在ㄝ 而且我還
介紹我同事一起買^^
回覆者:yoyo 發表數:-17 IP:218.169.116.* 2004-08-10 01:29:52
樓梯寬度只有90CM......2個人根本無法並肩一起走
法規能過就好了.........建商就是這種得過且過的心態
已經賣了250戶...........你是銷售人員嗎???那麼清楚!!!

只有90CM的樓梯,試問一下,如果有大型家具電梯上不去,
比方說....鋼琴(寬度約180)....KINGSIZE床墊(最小邊186)....3人
以上大型沙發(寬度190以上)東西怎麼搬上去啊

不要老是別人批評你們YES歐洲,你們就急急忙忙出來消毒,
想辦法加強你們的產品才是正途,想辦法找出你們的優點,
當優點大過缺點.........別人也就不會太在意了......
更何況人家不高興的是銷售員在事前沒有告知......更有企圖
隱瞞的意圖.....訂金也沒有全退.......這是新理想或YES歐洲的
作事態度嗎??真是令人心寒

眼看著週遭的建案一個個推出了
麗寶....環泥....皇翔.....大都市.....生才.....敦園.......
屆時.....我不懂你們還有什麼優勢跟別人比

PS:如果你不是銷售員....就當作我自言自語說給其他人聽吧
回覆者:pp 發表數:-17 IP:218.32.98.* 2004-08-09 23:12:47
我有去看ㄚ..沒你們說的那麼嚴重.法規能過.就表示安全絕對
沒有問題.我們親友團共買了4戶.買的很愉快ㄚ.沒有你們說的
問題.何況.聽他們說已經賣了250戶.若真的那樣差.這250個買
方是傻瓜嗎..青菜蘿蔔各有人愛..不要自己沒買成.就這樣氣憤.
多了解原因.客觀點.作不成鄰居.繼續作路人甲乙丙丁吧
回覆者:YOYO 發表數:-17 IP:211.23.26.* 2004-08-09 18:17:49
沒錯
一定要公佈是哪個銷售小姐
我知道他們好像是新理想代銷的
他們經常使用類似的手法讓消費者上當
千方百計讓你先付訂金
後續的問題就不關他們的事了
回覆者:看不下去的人 發表數:-17 IP:61.30.0.* 2004-08-07 22:43:11
Sales是哪個賤小姐,把他公佈吧!他們都騙人說先付訂金,如果
不要,他們無條件退回訂金,且單子上會著名說不扣手續費,就
是為了騙我們這些消費者上當,但等到你想退時,就百般刁難不
肯退..不過你可以告到消基會,並寫存證信函給公司.記得一定
要爭取自己權益,不可姑息養奸,支持你!
回覆者:gg 發表數:-17 IP:61.220.128.* 2004-08-07 13:37:02
where?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