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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板橋 新站巴黎"2F的"露台"面積 問題...
發表者:吉宗  發表數:-17 IP:61.63.10.* 2004-04-14 11:32:22

我有問過"板橋 新站巴黎"業務員說:2F的"露台"面積是無法列
入權狀,但是因
為"露台"都被圍住;所以也只有2F的住戶有辦法使用!所以
是"合法使用,但無權狀",這樣的"露台"面積是否有算入2F的買
價內嗎?
我最近無法去現場;所以如果有人還要去看房子,請順便問一下
業務員後回覆此文章!
我急的想知道結果....

回覆者:吉宗 發表數:-17 IP:61.63.10.* 2004-04-14 13:19:31
那"露台"不在之2F權狀內,算不算是大樓的公共設施?
回覆者:吉宗 發表數:-17 IP:61.63.10.* 2004-04-14 13:19:16
那"露台"不在之2F權狀內,算不算是大樓的公共設施?
回覆者:歐巴桑 發表數:-17 IP:210.61.240.* 2004-04-14 11:51:44
一般露台是不計入權狀的,但是建商通常也會把有露台的戶別

提高一點定價,理由是你多了一塊可使用的空間,只是這多出的

價錢也不會按照每坪單價去乘以露台面積,通常是房屋總價的

一定百分比.

我就很喜歡有露台的房子,只要簽約時確定該露台是約定由該
戶使用而非各戶共用,一般應該是沒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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