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社區

"水公園"新住民遭遇的四個初步問題(update第一項問題)
發表者:olddragon  發表數:17 IP:59.115.51.* 2011-06-27 16:37:28

第一 住戶預繳電費使用的去向未交代, 竟然又收到遠比住家用電費226.8元(尚在購家電期間並未完全住進去)高逾十餘倍的公電費!
我們在台北市買不起動輒上千萬元房子, 只好遠到淡水覓屋購買甲山林的水公園(本建築2010年10月領得使用執照), 在2011年2月完成交屋手續同時填具用台電電錶申請委託單, 還預先繳交6仟元電費!
結果六月份收到四,五月電費單, 收費項目如下: 流動電費226.8元, 公共電費2775.2元, 上期遲付費用23元, 一共3,0325元. 用電期間62日, 公共分擔戶數1,550戶. 驚我們去台電淡水分處調閱五六月用電錶, 公設母電計有(16596601053/16596630014/16596601020/16596601019/16596601031)等五支公電表.
查該建案早在去年十月就取得使用執照, 為何迄今經過8個月了, 銷售房屋中心辦公室約四百坪, 工務中心約80坪, 交屋中心約60坪還存在社區內, 大樓上方水公園廣告建物(免付租金)以及高炙熱投射燈, 還有每天有超過20名工人準時八點集合進入社區內(地下停車場以及各參層別墅建物還有些不知名工項)施做工程, 這些人員設施設備一個月30天每天12小時上班所使用七個大樓與地下室的照明+電梯+冷氣空調+施工機具用電, 難到還要由住戶替甲山林公司負擔嗎? 為何廣告物與炙熱燈還不撤下, 三所辦公室還不撤走, 撤回內湖? (這些涉及預繳費用相關支用問題, 甲山林物館居然說等到七月辦公室遷走後才有辦法答覆我)

第二 請在水公園旁的圓環設置公巴招呼站, 便利民眾搭乘!
水公園+海德公園+博德新城都有住戶, 卻無法就近享受公巴服務, 還得走出189巷向右拐在走好遠的站牌的中山北路二段, 遇雨時更辛苦, 綠山線藍海縣選後已無人再報導, 難道是騙選票?

第三 請新北市在水公園旁的圓環栽植櫻花樹加以綠化, 因為水公園表示那不是
甲山林的範圍!
水公園旁的公司田溪兩岸綠化與萬坪公園綠化做過頭(栽植過密), 但是這圓環卻光禿禿亂草景象, 還偶兒被甲山林拿去當建材放置區+施工吊車拖吊區殘破不堪(不會是新北市公然同意給做建材與吊車放置場吧?), 問過每天來巡邏的新北市巡邏保全即知!

第四 請新北市要求水公園實行垃圾不落地政策, 因為水公園竟然在地下樓設
垃圾貯存場, 以至於地下停車場散發臭味強吹冷氣壓製臭味, 還發現野貓
生幾窩小貓+野鼠追趕跑跳(可惜動做迅速等我取出照相機時已經不見躲到
哪角落)地下停車場奇觀, !

回覆者:小何 發表數:1 IP:203.64.119.* 2011-08-18 09: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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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olddragon 發表數:17 IP:180.218.195.* 2011-07-27 16: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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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住戶預繳電費使用的去向未交代, 竟然又收到遠比住家用電費226.8元(尚在購家電期間並未完全住進去)高逾十餘倍的公電費!
我們在台北市買不起動輒上千萬元房子, 只好遠到淡水覓屋購買甲山林的水公園(本建築2010年10月領得使用執照), 在2011年2月完成交屋手續同時填具用台電電錶申請委託單, 還預先繳交6仟元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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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敝人是水公園住戶even
無意中發現您未經同意即逕行引用本人於水公園社區智邦網站是發言,此舉已嚴重損害本人及本社區名譽,特此向您提強烈抗議,並請速撤相關引用與連結,否則,本人必將尋法律途逕處理。
另外
也在此聲明
對敝人及許多水公園住戶而言,水公園社區確為一理想住宅,雖適逢住戶甫遷入之際,與建商尚處交接與磨合時期,但大多住戶皆只是單純的想讓社社運作更快進入正常運作,非本社區住戶實不宜擅自盜用本社區網站內之任何發言,敬請諸位關心本社區之君子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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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另一戶even
回應者: even - 2011-06-17 15:06:01 - IP 211.22.64.***
收到電費單後曾陸續致電水公園相關單位,得到的回應真是令人氣憤
提出以下疑問供大家討論:
1、KTV、VILLA...等收費公設~~收取之費用竟是歸管理費,而其中所耗費的電費則仍屬「大公電」,而電費就是由各戶的口袋支出,這是何道理?
2、車庫、未完成之公設..等施工所耗公電,本是建商該負之責,亦可屬未完成設施之責,此因施作改建公設之耗電,為何轉嫁住戶負擔?
3、水公園對各裝潢戶之施工單位已收取費用,為何不需撥款補貼工人頻繁搭乘電梯之耗電補貼?更何況其中包含甲山林建設在各棟別之頂樓、別墅…等所做未經合法申請變更設計工程~~工人們因施工所耗公電。(更遑論有轉乘梯的棟別之耗電)
4、依甲山林之規劃,停車場未來皆會收取費用,車庫式的鐡捲門(已多收管理費)的開關、機械式停車場的升降(已多收管理費)…所耗之大公電費,又將自所有住戶分攤,我們所繳的管理費究竟用在何處?養物管及清人員而已嗎?~~~難以理解???
5、目前晚間游泳池並未開放,僅於日間啟用游泳池的所耗費用,何以要無法享受權益的多數住戶共同買單?(註:我的意思並非不願負擔游池白天的用電,而是:甲山林蠻橫的擅改游泳池使用時段~~可能是白天開放較有益於房屋銷售吧)

我住B棟,2月底交屋,4月底入住,電費單總價$6,655,計費期間2011.04.08-2011.06.09。(若非因含裝潢所耗較多電費,不然我們家平時是很省電的呢。電費明細中分攤公共電費$2,794.30、上期遲付費用$29.00),致電台電椚詢後得到公用電明細如下:
共4大+1小公電表:
(1)停車場:$340.40
(2)樓梯間、B1停車場:$539.60
(3)B2停車場:$418.20
(4)B3停車場及公設:$484.60
(5)小公電表(即各棟之梯間及電梯…等用電):$1,011.50差點没嚇死

徵詢了物秘:本社區的風力發電用於小公電(但似乎除了未發揮功效外還更耗電,難道是甲山林建設為騙取容積而設的詐術嗎?~~若是,是否有違法?如建築法、消保法、公交法…)

另外,曾致電新北市府消保中心詢問,消保中心建議我們可去函舉發甲山林上述情事~~似有違法之虞,尤其4-5月間密集將停場機改平,或公設改建,或未售戶(1樓、別墅、頂樓戶…)未經合法申請之變更設計…等。

正逢我們因為想做換屋記錄而有照相存證,也請各位有照片為證的鄰居提供作證。
(回覆 even 我1樓、別墅、頂樓戶改建都有拍照室內室外都有)

敬愛的芳鄰even先生

本人完全明白並尊重台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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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函文如下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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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人水公園芳鄰住戶even 並不同意本人轉述他的文章大作
除於相關的欄位逐一回覆表示接受他的意見之外
因不知如何逕自在本人言論欄中進行刪除
敬請貴公司直接將本人以及even先生的言論予以刪除
相關網址如下
http://home.url.com.tw/index.php?func=forumbody&f_no=127296&cat_en=realestate_nort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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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dragon 即刻
回覆者:olddragon 發表數:17 IP:180.218.195.* 2011-07-27 16:27:35
回覆 olddragon 於 :2011-06-27 17:15:49 的發言內容

這是另一戶even
回應者: even - 2011-06-17 15:06:01 - IP 211.22.64.***
收到電費單後曾陸續致電水公園相關單位,得到的回應真是令人氣憤
提出以下疑問供大家討論:
1、KTV、VILLA...等收費公設~~收取之費用竟是歸管理費,而其中所耗費的電費則仍屬「大公電」,而電費就是由各戶的口袋支出,這是何道理?
2、車庫、未完成之公設..等施工所耗公電,本是建商該負之責,亦可屬未完成設施之責,此因施作改建公設之耗電,為何轉嫁住戶負擔?
3、水公園對各裝潢戶之施工單位已收取費用,為何不需撥款補貼工人頻繁搭乘電梯之耗電補貼?更何況其中包含甲山林建設在各棟別之頂樓、別墅…等所做未經合法申請變更設計工程~~工人們因施工所耗公電。(更遑論有轉乘梯的棟別之耗電)
4、依甲山林之規劃,停車場未來皆會收取費用,車庫式的鐡捲門(已多收管理費)的開關、機械式停車場的升降(已多收管理費)…所耗之大公電費,又將自所有住戶分攤,我們所繳的管理費究竟用在何處?養物管及清人員而已嗎?~~~難以理解???
5、目前晚間游泳池並未開放,僅於日間啟用游泳池的所耗費用,何以要無法享受權益的多數住戶共同買單?(註:我的意思並非不願負擔游池白天的用電,而是:甲山林蠻橫的擅改游泳池使用時段~~可能是白天開放較有益於房屋銷售吧)

我住B棟,2月底交屋,4月底入住,電費單總價$6,655,計費期間2011.04.08-2011.06.09。(若非因含裝潢所耗較多電費,不然我們家平時是很省電的呢。電費明細中分攤公共電費$2,794.30、上期遲付費用$29.00),致電台電椚詢後得到公用電明細如下:
共4大+1小公電表:
(1)停車場:$340.40
(2)樓梯間、B1停車場:$539.60
(3)B2停車場:$418.20
(4)B3停車場及公設:$484.60
(5)小公電表(即各棟之梯間及電梯…等用電):$1,011.50差點没嚇死

徵詢了物秘:本社區的風力發電用於小公電(但似乎除了未發揮功效外還更耗電,難道是甲山林建設為騙取容積而設的詐術嗎?~~若是,是否有違法?如建築法、消保法、公交法…)

另外,曾致電新北市府消保中心詢問,消保中心建議我們可去函舉發甲山林上述情事~~似有違法之虞,尤其4-5月間密集將停場機改平,或公設改建,或未售戶(1樓、別墅、頂樓戶…)未經合法申請之變更設計…等。

正逢我們因為想做換屋記錄而有照相存證,也請各位有照片為證的鄰居提供作證。
(回覆 even 我1樓、別墅、頂樓戶改建都有拍照室內室外都有)

我剛剛也收到何先生簡訊告知台端反對我未經同意轉載的意見

對於台端鮮表示我的抱歉
主要係版主何先生遲遲未刊登我的意見
我乃自行尋找管道希望甲山林可以看見我們的意見
看到你我意見雷同預借此共襄盛舉引起甲山林的重視
同時回應你有無將所見所聞拍攝下來

我此刻表明讚同立刻刪除台端even意見
但尚不得要領
倘台端知道如何刪除尚乞不吝賜教以利即刻刪除
否則我可能必須大費周章請教智邦網協助此事

芳鄰olddragon即刻
回覆者:olddragon 發表數:17 IP:180.218.195.* 2011-07-27 16:26:03
回覆 even 於 :2011-07-25 21:21:24 的發言內容

您好,敝人是水公園住戶even
無意中發現您未經同意即逕行引用本人於水公園社區智邦網站是發言,此舉已嚴重損害本人及本社區名譽,特此向您提強烈抗議,並請速撤相關引用與連結,否則,本人必將尋法律途逕處理。
另外
也在此聲明
對敝人及許多水公園住戶而言,水公園社區確為一理想住宅,雖適逢住戶甫遷入之際,與建商尚處交接與磨合時期,但大多住戶皆只是單純的想讓社社運作更快進入正常運作,非本社區住戶實不宜擅自盜用本社區網站內之任何發言,敬請諸位關心本社區之君子自重!
水公園住戶even 於100.7.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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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olddragon 發表數:17 IP:180.218.195.* 2011-07-27 16:25:40
回覆 even 於 :2011-07-25 21:21:24 的發言內容

您好,敝人是水公園住戶even
無意中發現您未經同意即逕行引用本人於水公園社區智邦網站是發言,此舉已嚴重損害本人及本社區名譽,特此向您提強烈抗議,並請速撤相關引用與連結,否則,本人必將尋法律途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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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公園住戶even 於100.7.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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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olddragon 發表數:17 IP:180.218.195.* 2011-07-27 16:25:15
回覆 even 於 :2011-07-25 21:21:24 的發言內容

您好,敝人是水公園住戶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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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公園住戶even 於100.7.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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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愛的even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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