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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劉兆玄裁示,救建商比救災民重要,行政院原則上應會續辦優惠房貸 !??
發表者:最後一根稻草  發表數:58 IP:203.67.120.* 2009-08-14 22:52:42

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優惠房貸跟救災是兩回事


行政院經建會周二(11日)開會,建議新增優惠房貸將以風災受災戶與中低收入戶為優先適用對象,似乎傾向不續辦,引起市場關注。不過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天表示,優惠房貸是一般政策性貸款,跟救災是兩回事,不會綁在一起考慮。

 邱正雄說,行政院前天已通過對八八水災的災民優惠貸款,不限金額給予優惠利率融通,災民如果有需要,可跟銀行貸款,這方案跟優惠房貸是兩碼子事。這番話顯示行政院原則上應會續辦優惠房貸。

 經建會主張續撥以災民貧戶為主

 經建會前日上午11點舉行優惠房貸跨部會協調會議,由主委陳添枝主持,央行總裁彭淮南、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財政部常次曾銘宗、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等官員均與會,一直開到下午1點才結束。

 據經建會主張,有鑑國內部分地區房價飆漲,加上莫拉克災情慘重,續撥的2千億元優惠房貸,應以災民及中低收入戶為主,據悉,彭淮南等人對此也表示認同。

 不過,優惠房貸若停辦,對不動產景氣將造成衝擊,另外,建商肯定大為跳腳,經建會的主張能否或得行政院核定,目前存在變數。據內政部營建署建議,優惠房貸2千億元若續撥,補貼息加碼共有三個方案,一是維持0.7個百分點的補貼,另是補貼息減碼,分別為補貼0.5與0.35個百分點。另外,為協助莫拉克颱風個人受災戶減輕負擔,以度過困境,銀行公會昨下午邀集銀行同業討論通過,提供個人受災戶原有房屋貸款協助措施如下:

 3方案 補貼息0.7-0.35個百分點

 一、個人受災戶原有房屋擔保借款部分,如因受風災影響致還款困難者,建議各銀行應依受災戶之申請,提供貸款本金緩繳2年之措施。

 二、原契約約定的貸款期限配合本金緩繳期限往後延長。

 三、原契約約定的利率亦請銀行衡酌受災戶還款負擔,提供利率減碼優惠,減碼幅度由銀行自訂之。

 四、個人受災戶申請上開緩繳措施,應檢具地方主管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書,或經銀行調查遭受損失屬實者,並應於98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銀行公會已通函請各會員單位,自98年8月13日至12月31日止,就民眾臨櫃捐款至政府機關或慈善機構開立莫拉克颱風賑災專戶款項,免收跨行匯款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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