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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中古屋的疑問
發表者:迅猛蠍  發表數:4 IP:118.160.229.* 2009-08-07 00:20:46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已付完尾款,但未完成交屋,這時向仲介公司要求提供漏水保固證明書,仲介公司有權利說之前未提出需求,所以不給嗎? 若不給,半年後發現漏水,可找該仲介公司出面要求屋主修繕嗎?
2. 若契約成立前即知道房屋有部份瑕疵,可否於契約成立後,交屋前,要求屋主修復之後,再行交屋?
3. 賣方與買方完成交屋程序之後,賣方才能從帳戶中拿走所有款項,還是不需要完成此程序,賣方就可以取走所有款項?
4. 買賣中古屋時,戶政機關將一份切結書提供給代書,要買方和賣方簽名表示同意地籍重劃後的範圍若有爭議,以地籍重劃後的範圍為準,這是正常的程序嗎?
謝謝!!

回覆者:DANIEL 發表數:1008 IP:118.165.152.* 2009-08-07 10:57:51
就小弟之前跟信義買房子的經驗大致說明如下:

1.信義是在買賣契約中就有漏水保固,小弟記得法律中也有,有的人也說不必特別註明,本來就是賣方責任。
2.修復之後不是有驗收?驗收後才算交屋。
3.交屋簽字後,才會從專戶提播給賣方。
4.小弟沒有這一個手續。

希望有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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