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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新台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
發表者:a933010  發表數:2 IP:219.87.86.* 2008-09-26 15:03:40

本專案貸款主要內容如下:
(一)辦理期限:自97年9月22日至99年9月21日,或額度用罄為止。
(二)貸放對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每人限購乙戶,不得重複申貸;另已申貸政府優惠購屋貸款者(指88年起陸續開辦之1兆9500億元政府優惠房貸)亦不得重複申貸。
(三)銀行貸放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計年息0.9%計算機動調整(目前為年息3.625%)。
(四)政府補貼利率:固定為年率0.7%,由內政部逐年編列預算支應。
(五)借款人實際支付利率:按銀行貸放利率減政府補貼利率(目前為年息2.925%)。
(六)每戶貸款額度:
1.台北市每戶最高350萬元。
2.其他地區每戶最高300萬元。
(七)貸款期限及償還方式:最長20年,含寬限期3年(只付息不還本金),寬限期屆滿後依年金法於剩餘期限內平均攤還本息。
(八)適用建物:限於97年3月22日(含)以後完成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且其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物登記簿謄本)之用途應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者。
(九)本專案貸款可與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購置住宅貸款,或將開辦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搭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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