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房屋 ((三峽 紫京城 )) 幹! 火大! 正在準備要不要告! |
發表者:大軍曹 發表數:50 IP:59.124.166.* | 2008-01-11 15:1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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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我去三峽看房子本來想買一間紫京城22F! |
回覆者:空頭房市 發表數:2994 IP:220.137.64.* | 2008-04-18 13:32:19 |
回覆 大軍曹 於 :2008-04-17 22:43:22 的發言內容
幾十上百億的賣量, 你這又沒多少錢, 怎會如此呢? 或許是公司內部, 硬要員工自行承擔, 員工不願意, 就拖在那....對你來說...熊牌=大牌...哈哈...哈哈 看來這本書出定了! 他們不是不願意認錯, 是還沒喬是誰的錯, 暫時就說..."是你的錯"...瞭了嗎? 哈哈... "大家都沒有錯, 有錯一定是客戶或民眾自己搞錯了"...相信很多上班族, 不管是公務員還是民營, 都有這經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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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大軍曹 發表數:50 IP:122.126.34.* | 2008-04-17 22:43:22 |
回覆 帥過頭 於 :2008-04-17 22:14:53 的發言內容
哈哈 看來這本書出定了!若你文筆不錯,我們可以合作出一本書. 剛剛收到雙掛號 熊牌只願意賠我仲介費 真是很大牌 又死不認錯~ 我們來一起出個書一定很精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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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帥過頭 發表數:469 IP:61.57.156.* | 2008-04-17 22:14:53 |
回覆 大軍曹 於 :2008-04-17 21:58:33 的發言內容
若你文筆不錯,我們可以合作出一本書.所以我打算最後手段出一本房屋買賣的書 我常上課,只是文筆很差,也不知如何出書,大家一起動手就容易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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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大軍曹 發表數:50 IP:122.126.34.* | 2008-04-17 21:58:33 |
回覆 Hoar 於 :2008-04-17 12:42:34 的發言內容
所以我打算最後手段出一本房屋買賣的書就常理說,大公司就怕媒體,也怕官司 把自己與熊牌(哈哈 大家應該知道吧) 這件事當作親身的教材~ 然後把一些應該注意的法規與條文寫入 讓新手第一次買房子的有個參考資料~ 我想這麼大的熊牌公司 熊牌會被永遠當做負面題材使用 這對他們是超級大的致命傷害! 而且還是名流千古~ 還好我本身寫作功力不錯~ 會把熊牌寫的很傳神生動~ 對於大家的關心 我很謝謝大家~ 希望這件事也不需要上法庭 但是上了法庭 我也不會對他們手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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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Hoar 發表數:46 IP:60.250.185.* | 2008-04-17 12:42:34 |
就常理說,大公司就怕媒體,也怕官司 ^^^^^^^^^^^^^^^^^^^^^^^^^^^^^ 這個Case顯然不是如此呀. 這個Case 1/11 上了智邦生活館, 一個月前見了報,然而看起來消保官出來協調了,遠X還是想繼續演連續劇.也許要等趙X雄聽到這個Case後, 才會解決,是吧.所以大家就趕快宣傳,讓他知道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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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帥過頭 發表數:469 IP:61.57.156.* | 2008-04-17 12:01:30 |
就常理說,大公司就怕媒體,也怕官司。 我舉裕隆公司的裕元建設來說好了。 民國八十一年銷售的新店市北新路的極景大樓.八十六年完工,由我成立仲介部門來銷售客戶的房子,先讓客戶跑了60戶之後再銷售公司剩下來的60戶。 其中,只有一位客戶不來交屋,錢繳了200萬元。她也沒錢再繳,也不接我的電話,(我是要找別人頂他的房子,這樣他會損失26.5萬元變成25.5萬元.一坪損失一萬元,合約損失44萬元。) 後來我們上法院解決。有們贏了官司,可以合法的沒收對方已繳的錢,房子也能再賣。 往上報告,嚴凱泰說:好厲害呀,裕隆用了你們就會贏官司。 查明老板的意圖之後,把她已繳的200萬元還給她解約,大集團不能上法院。可以不上就不要上法院。 以前在力霸房屋時,(直營店) 王令麟說:買方後悔不要沒收,買方不會認錯,他會向十個人說力霸錯了,再來就是100人1000人知道。 我認為遠雄夠聰明的話,就會和解。 不然,遠雄的損失超過這個case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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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Hoar 發表數:46 IP:60.250.185.* | 2008-04-17 08:51:32 |
每個Case都不一樣啦. 像大軍曹這個Case, 我想遠X跟當律師的,一定都持你講的這種態度. 像遠X這種大公司,什麼都怕,就是不怕消費者告他,如果建商怕住戶告,哪來那麼多爛建商 ??? 這種官司一打三五年,大公司就是料定消費者沒他的氣長, 最後一定是不了了之, 他怕啥提告? 至於律師,基本上在這種案子抽不了什麼錢, 只好賺談話費跟開庭費, 當然希望不要太快解決,也因此一定建議你不要循"法律以外的途徑",因為這樣他就撈不到錢. 大軍曹的Case, 我覺得金額沒大到讓遠X願意花錢花商譽去長期"整一個人", 不管勝負(要是牽涉上百幾千,或許就有可能), 也因此掀出來讓遠X知道拖越久對他越不利,是正確的作法. 至於什麼買兇之類的更屬無稽,很簡單,一,不划算, 二,你以為業務跟業務經理就有管道去買兇喔?雖然台灣四處有黑道,但也不是你要找就有,並且找了以後,後面處理更麻煩(你以為對交情普通的人,黑道收錢會只收一次喔?真天真). 建商本身當然有這種管道,但買兇的錢跟後果一算, 會划算才有鬼. 所以要是想幫大軍曹的人們,就記得三不五時來頂一下這個文,讓遠X的行徑散播出去,等到去看他們房子的人,幾個就有一個提到這個事情,他們自然會摸摸鼻子趕緊處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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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房市高手 發表數:2068 IP:24.85.75.* | 2008-04-17 03:43:00 |
大軍曹 只要你是陳述事實 也真的上當 尤其對方是專業人士 就不用怕這麼多 我想遠雄比你還怕 現在媒體 網路這麼發達 很難一手遮天 現在又不是以前戒嚴時代 何況 看你論述的 Case 連消保官都認為對方有疏失 對方也被消保官裁罰 對你相當有利 此外 消保官多是學法律 他錯在先 假如你的文章對他的生意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我想他應該是快點尋求跟你和解吧?? 因為事情不解決 繼續鬧大 他們要花更多公關 廣告費吧?? 有些看似建議 實際卻是一種箝制言論手段 你就 不用太在意 只要不捏造 對方要告 即使上法院 除了誣告外 還可跟他們要一筆補償費 我想得不償失是對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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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LIMIT 發表數:50 IP:118.168.147.* | 2008-04-17 01:33:53 |
推帥大與BLACK大的文.. 請大軍大心平氣和再看一次他們的回覆... ................ 在智邦不動產(應該是中部地區吧).. 也有一件買賣糾紛... 買家進入司法程序時...就不在網路上發文(律師建議)... 等到案件確定買家已勝訴時才上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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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帥過頭 發表數:469 IP:61.57.156.* | 2008-04-17 01:11:55 |
回覆 black 於 :2008-04-16 23:31:27 的發言內容
謝謝。你知道我的用意。帥大哥是好心怕你被遠雄蒐證倒咬一口,沒有在威脅你啦! 我的意思是說,將心比心,你若是遠雄。網友文章對你的生意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你一定會想辦法解決。 俗話說:壞人生意如殺人父母。 所以,若是發言會影響到別人的生意,我就會很小心。我本人沒有任何朋友在遠雄上班。我也沒跟遠雄打交道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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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帥過頭 發表數:469 IP:61.57.156.* | 2008-04-17 01:07:30 |
回覆 jackalwww 於 :2008-04-16 22:08:59 的發言內容
我是職業投資客,不是仲介,不過,我當過仲介大公司的店長、區經理、總經理。
那位帥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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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black 發表數:783 IP:124.8.124.* | 2008-04-16 23:31:27 |
回覆 大軍曹 於 :2008-04-16 22:09:09 的發言內容
帥大哥是好心怕你被遠雄蒐證倒咬一口,沒有在威脅你啦!
回答你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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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大軍曹 發表數:50 IP:122.126.34.* | 2008-04-16 22:09:09 |
回覆 帥過頭 於 :2008-04-16 19:24:40 的發言內容
回答你的問題:1.我不知道你說的事情的可信度,不過,你是網路不知名者,對方可是遠雄知名者。雙方因此事的受損程度差太遠了。 A1: 請參閱蘋果日報3/12 的報紙! A2: 他們事後有補寄發票,但只寫現金收入 A3: 這我就不知道了 A4: 我是向台北市消保官檢舉!他們以被消保官裁罰~ A5: 沒去這單位舉報過 A6: 賣方也很生氣,請參閱蘋果日報3/12 A7: 我是陳述事實經過讓大家借鏡!法理上我都站的住!不過你說的話, 感覺在威脅我不要亂講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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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jackalwww 發表數:385 IP:61.231.5.* | 2008-04-16 22:08:59 |
那位帥大,,,,, 應該是仲介吧!!!! 要小心,別學壞喔!!! 不然遇到大軍曹,你就麻煩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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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大軍曹 發表數:50 IP:122.126.34.* | 2008-04-16 22:08:30 |
回答你的問題: A1: 請參閱蘋果日報3/12 的報紙! A2: 他們事後有補寄發票,但只寫現金收入 A3: 這我就不知道了 A4: 我是向台北市消保官檢舉!他們以被消保官裁罰~ A5: 沒去這單位舉報過 A6: 賣方也很生氣,請參閱蘋果日報3/12 A7: 我是陳述事實經過讓大家借鏡!法理上我都站的住!不過你說的話, 感覺在威脅我不要亂講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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