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外推 小心好厝變違建 |
發表者:自用住宅 發表數:242 IP:123.194.66.* | 2007-06-05 18:1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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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外推 小心好厝變違建 |
回覆者:宇宸 發表數:57 IP:123.194.66.* | 2007-06-20 21:32:28 |
回覆 sam_lin 於 :2007-06-07 20:26:48 的發言內容
當然市長的違建 若是違法的有郝市長家超級大違建在,市政府還好意思拆,只要跟他ㄧ樣事後補件追認不就成了 要優先被拆 然後才能服眾 但違建是真的有可以補照的 陽台外推是增加建築物容積 是不能補照的 不能混為一談... 但陽台外推是建商暴利的來源之ㄧ 市府能嚴加取締 應該要好好鼓勵才是 多違規陽台外推1坪 建商就多賺1坪的錢 以1坪25萬計算 400戶的建案 建商就多賺1億 而且重點是陽台外推的建商 會半逼半說服購屋者簽二次施工同意書 要是被檢舉取締 由購屋者自負責任 會被罰6到30萬 還附帶要恢復原狀 所以提醒大家要注意 是見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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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am_lin 發表數:117 IP:218.167.100.* | 2007-06-07 20:26:48 |
有郝市長家超級大違建在,市政府還好意思拆,只要跟他ㄧ樣事後補件追認不就成了 | |
回覆者:Justin 發表數:14 IP:61.57.244.* | 2007-06-07 18:11:46 |
我之前買木柵的景涵就是外推,還好沒交屋我就賣掉了。建商在蓋時都會用一些手法掩飾的,大家小心。 | |
回覆者:自用住宅 發表數:242 IP:123.194.66.* | 2007-06-05 20:56:16 |
再補一篇 陽台違建認定標準,明年起有重大變革! 只要打掉外牆或者是陽台加窗,一律即報即拆,尤其是新落成建物,只要陽台外推,立即強制拆除,營建署緊縮陽台違建認定標準,全台適用,不過台北市率先表示要嚴格執法,宣布嚴格取締。 把建築物原有牆面打掉,讓陽台可向外推出去,室內空間隨之變大,這是台北民眾面對寸土寸金房價的普遍作法,但這種擅自擴建的行為將從明年元旦起被嚴格取締。 除既有陽台違建即報即拆外,明年元旦起,新申請使用執照的新落成建築,台北市工務局更將主動調查,若發現建商已將陽台外推,將不發給使用執照,若在調查前已發給,也將直接強制拆除。新落成建築新領使用執照者將被列管一年,也就是說,若95年元旦領照,在96年元旦前所有增建行為,都可能被建管處主動查獲並要求拆除,這是北市出現陽台整建30多年來,市府最嚴厲管制及查察行動。 陽台是依照「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所留設,部分可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等於是政府免費奉送建商,鼓勵留設陽台,主要目的包括緊急逃生避難和因應本地亞熱帶氣候,有陽台遮陽,可以避免陽光直接照射室內,有效減少空調耗電。 看來台北縣市可能會同步實施 提醒買到95年以後新建照的消費者 要特別注意後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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