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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tw/finance/cna/tw/2007-01-04/030612281125.shtml
什麼時候台灣也能跟進ㄋ~
法國將立法確保人人有住房 分兩階段實施
中央社 (2007-01-04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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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羅苑韶巴黎三日專電)法國總理德維勒班今天宣布,政府將以新法令確保人人有住房。此法精神確立國家應協助人人有住房,否則人民可向法院提出訴請。席哈克總統年終談話才談到政府應落實人人有住房,使其成為可公開訴請的人民權利。德維勒班今天藉聽取「低收入民眾住房問題委員會」主席艾曼紐耶立(X.Emmanuelli)報告的機會,偕艾曼紐耶立一起公開宣布,政府將制訂新法令,確保人人有住房。在二零零八年第一階段,對象適用于流民、低收入勞工和帶小孩的單親婦女。到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此法將擴及全國沒有清潔合適住房的每人和每一家庭。德維勒班表示,政府制訂出草案後將征詢艾曼紐耶立意見,預計一月十七日交部長會議議定此法令。法國自此將住房權利和接受醫療照顧和教育的權利放在同等地位,國家必須安排解決方案。法國政府必須趕在國會今年二月二十二日休會前送審此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