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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卡拉OK 擠滿縣長信箱【2007/01/24 聯合報】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04.* 2007-01-24 07:52:16

## 檢舉卡拉OK 擠滿縣長信箱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板橋報導】 2007.01.24 04:34 am

台北縣非法的卡拉OK中心林立,違法列管的多達1674家,台北縣長周錫瑋昨天點名城鄉局等相關單位,要求主動查緝。不過城鄉局滿腹苦水說,該局去年裁罰了202件,並沒有不處理,是因人手不足,無法參與聯合稽查。

縣府建設局「八大行業聯合稽查小組」統計,全縣列管違法的卡拉OK店,遍布社區中,多半以小吃店、歌友會的名稱設立,還有茶藝館、茶坊、生活館、聯誼中心、戀歌坊等名稱,不一而足,有些店甚至連招牌都沒有,裡頭放個伴唱機就收錢營業。

非法卡拉OK店最多的是三重市350家,其次是板橋市209家,第三是新莊市179家,還有土城市110家、汐止市98家等;最少的石門鄉和烏來鄉,都各只有1家。

周錫瑋昨天在縣務會議上,拿出一大疊民眾投訴到「縣長信箱」,全都是檢舉非法卡拉OK妨害安寧的案子,光是本月就有三、四十件;他說,各單位明知非法的卡拉OK店開在那裡,卻沒有拿出具體的解決辦法,「是怠忽職守的行為。」

周錫瑋要求「聯合稽查小組」必須將民眾所陳情的案件全部稽查一遍,該罰就罰,該勒令停業者就依法要求停業,他將親自抽查,做不好的將懲處;他還點名城鄉局應從違反都市計畫使用的層面,扮演更積極角色。

據指出,去年投訴到縣長信箱陳情非法卡拉OK噪音擾民的共329件,但從沒有一家因為受到處分後停業、或改善噪音;後來聯合稽查小組使用違反商業登記法裁罰,但業者被罰了之後就變更經營人,根本裁罰不到。

接著縣府再用建築法裁罰,不料後來卻遭監察院糾正,指不應適用建築法,應以都市計畫法裁罰;但主管都計的城鄉局並未參與聯合稽查,致裁罰績效不彰。

城鄉局開發課長陳慶芳指出,並非城鄉局不願參與聯合稽查,而是人力有限,但對於稽查小組轉來的案件,都調閱相關資料後予以裁罰,去年一共罰了202件,每件罰鍰6萬元,總裁罰金額超過1200萬元。

陳慶芳說,行政罰法施行後,許多案子都移交至城鄉局裁罰,但人力明顯不足,裁罰輕重也很難認定,是不是都要採取斷水斷電的重罰,假如政策上要這麼做,城鄉局會配合執行。

【2007/01/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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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7004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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