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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羌寮里無償供地 高鐵不認帳【2007/01/19 聯合報】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13.* 2007-01-19 08:06:07

## 樹林羌寮里無償供地 高鐵不認帳 ##【聯合報/記者孟祥傑/樹林報導】 2007.01.19 04:01 am

樹林市羌寮里民為配合高鐵施工,民國87年將里民活動中心預定地無償撥交高鐵局使用,高鐵局應允高鐵完工後,義務興建活動中心回饋地方,但日前傳出高鐵局有意向里民收取土地租金,引發地方大反彈,揚言抗爭。

高鐵局長龐家驊昨天承認,由於高鐵局先前訂定的相關土地使用規定,確有不太合理之處,他強調高鐵局已重新修訂「第三人使用高速鐵路橋下土地管理辦法」內容,只要供公共使用目的,且無安全之虞,高鐵局不會向地方政府或里民收取土地租金,目前修訂條文已送交通部審議。

羌寮里長胡隆進指出,原位於保安街二段265號的里辦公室,正好在高鐵預定的高架軌道下方,經高鐵局與羌寮里民多次協商,里民為配合重大交通建設,同意將里辦公室所屬約30坪土地,無償撥交給高鐵局施工,但也要求完工後,高鐵局提供相同面積的土地,興建里辦公室及里民活動中心。

高鐵完工後,里民原本希望在原址興建活動中心,但高鐵局表示原址必須預留為救災用地,供救災車輛於高鐵發生災害時進駐,會另找地興建里民中心,最後選定位於原址對面、保安街二段170之2號後方的高鐵第2至第3根橋墩下方空地。

但讓里民大感意外的,是日前高鐵局表示依高鐵相關法規規定,在高鐵橋下興建里民活動中心的土地,因屬高鐵局所有,里民必須每年支付30萬元土地租金。

胡隆進氣憤說,高鐵局當年拜託時,官員笑臉迎人、鞠躬哈腰,如今完工通車,高鐵局卻突然翻臉不認帳,片面破壞87年2月27日與市公所、羌寮里民達成的會議結論,實在「吃人夠夠」、「把人民當猴子耍」!

里民陳太太說,高鐵動工後,她的房子門口路面明顯龜裂,房子也向右傾斜,高鐵局只用幾塊鐵板象徵性擋住房子,且對路面龜裂視而不見,「實在惡劣」。

樹林市長陳世榮表示在高鐵橋下蓋活動中心,有安全顧慮,他傾向另外購屋改為活動中心,也將爭取由高鐵局出資購屋,回饋地方需求。

由於民眾對高鐵欲收取土地租金群情激憤,立委黃志雄今天將邀市公所、里民代表及高鐵局官員協商。胡隆進強調,高鐵局若無善意回應,里民不排除抗爭。

【2007/01/1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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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6943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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