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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違建認定標準,明年起有重大變革!
發表者:自用住宅  發表數:242 IP:61.60.126.* 2007-01-12 14:29:11

陽台違建認定標準,明年起有重大變革!

只要打掉外牆或者是陽台加窗,一律即報即拆,尤其是新落成建物,只要陽台外推,立即強制拆除,營建署緊縮陽台違建認定標準,全台適用,不過台北市率先表示要嚴格執法,宣布嚴格取締。

把建築物原有牆面打掉,讓陽台可向外推出去,室內空間隨之變大,這是台北民眾面對寸土寸金房價的普遍作法,但這種擅自擴建的行為將從明年元旦起被嚴格取締。

除既有陽台違建即報即拆外,明年元旦起,新申請使用執照的新落成建築,台北市工務局更將主動調查,若發現建商已將陽台外推,將不發給使用執照,若在調查前已發給,也將直接強制拆除。新落成建築新領使用執照者將被列管一年,也就是說,若95年元旦領照,在96年元旦前所有增建行為,都可能被建管處主動查獲並要求拆除,這是北市出現陽台整建30多年來,市府最嚴厲管制及查察行動。

陽台是依照「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所留設,部分可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等於是政府免費奉送建商,鼓勵留設陽台,主要目的包括緊急逃生避難和因應本地亞熱帶氣候,有陽台遮陽,可以避免陽光直接照射室內,有效減少空調耗電。

資料來源:http://tw.house.yahoo.com/article/url/d/a/051213/199/2mxrf.d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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