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契約中關於法定空地的問題 |
發表者:person 發表數:6 IP:163.29.35.* | 2006-11-24 10:3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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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 |
回覆者:person 發表數:6 IP:61.62.208.* | 2006-12-13 18:53:03 |
回覆 person 於 :2006-11-24 10:37:26 的發言內容
銷售人員本來跟我說一樓空地當然是大家共有共用的請問大家~~ 但我一直堅持合約上應該註明,也拿出內政部的範本給他們看 他們詢問公司後,才告知:一樓法定空地是規劃給一樓住戶使用(做為庭院) 因為我覺得無法接受,所以就退訂了 唉~~簽約真的要小心啊 又要開始重新找房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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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清香白蓮 發表數:120 IP:59.112.80.* | 2006-11-29 15:44:05 |
因不會影響樓上住戶權益,雖約定給一樓但其要負管理維護責任且不得搭違章。故沒有爭議 | |
回覆者:我愛新店 發表數:119 IP:59.115.96.* | 2006-11-25 00:41:25 |
回覆 person 於 :2006-11-24 10:37:26 的發言內容
我也拿到一份預售屋的契約,上面有註明此建案的法定空地是給特定1位住戶畫成車位使用,請問這樣對其他的買家有吃虧嗎??請問大家~~ 如繳稅或管理費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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