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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北縣工業住宅請小心,避免淪為使用公共廁所與公共澡堂
發表者:Spartan(MS  發表數:290 IP:211.23.188.* 2006-11-09 15:35:42

請各位北縣購屋者對工業住宅的政策多加注意囉!!
如果我是建商,我就推出"一層一戶",這樣廁所每層"集中管理",完全沒有不符合規定喔!!!哈哈哈!

http://house.chinatimes.com/content-indexNews-content.aspx?NewsID=3149

遏止「合法掩飾非法」亂象 整飭工業住宅 縣府施鐵腕
中國時報 C1/北縣焦點【唐榮麗/北縣報導】

防杜工業住宅遊走法律邊緣,縣府下重手整飭,除祭出每戶淨樓地板最小面積限制外,還拿廁所做文章,低於150平方公尺者必須與他人共用,且每年還要檢查2次,以免被違規使用。

縣府表示,由於產業外移,工業區閒置嚴重,政府幾年前開放工業區可供非工業使用,部分建商就鑽法律漏洞,以一般事務所或展示中心名義,大蓋工業住宅,淡水、中和動輒出現千戶級大社區。工業住宅土地成本便宜,房價低於當地行情2到3成,消費者當然趨之若鶩,產品自然熱銷。


每年抽查2次 確保合法使用


工業住宅開發之初未計入居住人口,以致公園綠地、學校等公共設施付諸闕如,且造成交通衝擊,不但新居民的生活品質欠佳,「搭便車」的結果也把周遭生活品質和市容往下拉。


為改善工業住宅「合法申請、違法使用」的缺失,縣府明確要求「工業產品展示服務業」建築物,不得作住宅及辦公室及其他用途使用,並應列入產權交代事宜;此外,核發執照時要通知消保官加強查核,避免建商以「工業住宅」等形式銷售,未來每年還要抽查2次,確保未挪作他用。


小坪數需設公廁 控管趨嚴


「工業產品展示服務業」暫行處理原則規定,建築物不得設置室內隔間,每戶不到150平方公尺者,茶水間、衛生設備須於當層集中設置。縣府正檢討研議更嚴的管理辦法,包括加寬面前道路、退縮寬度、提供15年的維護管理費用等,而且150平方公尺以下者,還要送都市設計審查委員會審查。

回覆者:eric 發表數:39 IP:218.161.101.* 2006-11-10 22:13:22
這早該管,現在洞越來越大.
回覆者:DDR Boy 發表數:50 IP:163.29.179.* 2006-11-10 18:26:29
如果真的不排斥工業住宅的居住環境
可以考慮士林的士林新天地
離士林夜市不遠又是台北市門牌
一坪行情價約27萬
北縣的工業住宅超過20萬我認為太貴了
回覆者:Aaron 發表數:253 IP:61.70.169.* 2006-11-10 15:36:41
http://www.myhousing.com.tw/tidings_061107.htm
2006/11/7 中信房屋

隨著房市的不斷升溫,房價持續看漲,「台北居,大不易」成為許多市井小民的心聲。為突破低總價的消費門檻,許多建商推出「工業住宅」以攻掠市場。根據中信房屋觀察,過去一年來北縣的工業住宅行情持平,而板橋、新莊、三重受惠於交通及重劃區的利多,有上漲的趨勢。具指標性的個案有板橋的「馥華生活家」、「榮耀之星」及中和「元氣大鎮」、三重「中正大業」;而對工業住宅接受度最高的客戶區域則落在新莊市。

在這次調查中,單價行情最高的由板橋透天別墅格局的「榮耀之星」22~24萬及江子翠捷運站的「馥華生活家」18~20萬名列冠、亞軍,訴求生活機能完善有如造鎮計畫的中和「元氣大鎮」也有18~20萬的行情不惶多讓。在漲幅的表現上,板橋、新莊、三重,受惠於三鐵共構、重劃區等因素,區域行情有整體上揚的趨勢,因此打破了過去工業住宅增值有限的箍咒,分別有5千~1、2萬的漲幅。普遍來說客戶接受度仍偏低且會影響客戶的購買意願,唯一特別例外的屬新莊地區,不僅工業住宅案子多,客戶接受度高,成交件數也成正比。

由於台灣工業住宅現象由來已久,但隨著現況已造成的事實,政府也不得不逐步進行法令的鬆綁,使得一般消費大眾對工業住宅一知半解有諸多的疑慮。普遍來說台北縣居民對於購買工業住宅的顧慮,依序為:「貸款成數偏低」、「轉手出脫較難」、「適法性有疑慮」及「水電費率及相關租稅偏高」等問題。

銀行辦理房貸,除了看貸款人的條件,也要評估房子的地點、價值、市場性、區域交通和生活機能,考慮如果貸款人無力還錢時,房子好不好賣、行情如何。因此拿工業住宅做抵押向銀行借款,接受程度、利率、額度,各家不一。地目並非最大的考量,權狀上登記的建物種類反而是重要依據。如果是「住宅」,包括政府推出的各項優惠房貸都能借,利率、額度比照一般房屋;但如果權狀上登記的是「廠房、宿舍」,即使蓋得再像「住宅」,不但不適用政府推出各種的政策性優惠房貸,銀行的放款態度也會很小心,可貸額度偏低。

而伴隨鄰近工廠而來的噪音、污染,出入交通的方便性及進出卸貨都是問題,導致工業住宅的居住品質較差,更不用說鄰近化學工廠等具危險性廠房居住安全更為堪慮。此外購買工業住宅的消費者大多為收入中等以下的勞工族群,社區戶數龐大,人口眾多,社區管理品質影響轉手的承接力道。因此一旦景氣反轉,有可能會出現無人接手的窘境,故未來的轉手性是民眾重要的考慮因素之ㄧ。

關於工業住宅適法性的問題,其實興建是合法的,但不能作為住宅違規使用,這是將工業住宅當住家使用的民眾必須認清的重要事實。因屬違規使用,須冒政府取締之風險,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若未經核准變更使用者,將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勒令停止使用、拆除、改建或恢復原狀,限期未改善者,還可移送法院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水電費及相關租稅的計價方式,反而是最不需要擔心問題。民國85年財政部發布新的解釋令,認為工業住宅以自用住宅為前題,不以土地區分為條件,因此只要做為自用住宅房地使用,可以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而民生用水不分住宅或營業使用,是依住戶申請的口徑大小,負擔不同的基本費;電費則分為住家用電及營業用電兩種,只要是作為住家使用,工業住宅的電費也是可以採住家費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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