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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富麗旺&三重集美新第
發表者:frances  發表數:1 IP:220.138.121.* 2006-10-29 23:08:04

最近在看新莊富麗旺這個預售案,
格局看起來還不錯,
可是建商"浩詮建設"似乎很少有人在討論,
只知道三重的"集美新第"是他之前的案子,
蘆洲似乎最近有有案子快交屋,
因為是預售屋,很想知道此家建商的風評如何,
不知道有沒有曾經買過集美新第,
或是對此家建商有所了解的朋友可以提供一下意見?
感激不盡^^

回覆者:東湖掃地僧 發表數:669 IP:220.137.58.* 2007-01-04 00:22:36
富麗旺那條路早上有早市喔!!

車子出入可能不太方便,

現在又在新莊重發廣告,

廣告戶一坪開價16.9萬的樣子。
回覆者:蝸牛一族 發表數:19 IP:61.63.20.* 2007-01-03 13:06:32
看來是有人想故意炒低新莊的房子....雖然目前房價真的是太高了,而且高的離譜,但用這種方法視乎不太好吧....
回覆者:史前大巨鼠 發表數:574 IP:61.66.171.* 2007-01-03 09:57:03
回覆 KELLY 於 :2007-01-03 09:49:27 的發言內容

這位Jethro 先生
請適可而止喔..!

建議版主將這種嚴重破壞秩序的人,列入黑名單
回覆者:KELLY 發表數:5 IP:61.222.54.* 2007-01-03 09:49:27
這位Jethro 先生
請適可而止喔..!
回覆者:Jethro 發表數:147 IP:211.76.97.* 2007-01-02 23:45:16
蠻好笑的,房地產業者難道真以為房價炒的火熱就是台灣的經濟命脈嗎?難道一般上班族幸幸苦苦工作了好多年,卻連一間房子也買不起那叫幸福嗎?
PS:請房仲勿回,我不想和你們浪費時間,我只是想讓一般的老百姓知道一些資訊,別讓自己變成真正的屋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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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229/4/8m87.html

房地產業者擔心房價將重挫
更新日期:2006/12/30 04:09 記者: 王莫昀/台北報導
財政部計畫對民眾投資房市課徵營業稅,引發房地產業者強烈反彈,一位台北巿不動產拍賣協會重要幹部指出,如果政府真的這樣實施,那麼房價至少跌二成,政府也將就此斬斷國內最後一條經濟命脈。

他表示,政府早已悄悄地針對法拍、成屋等投資客進行查稅,但是政府實在不應在房巿交易仍處於暢旺階段,就研議緊縮房貸成數、課徵營業稅等多項打壓政策。

他強調,近年國內經濟景氣不佳,僅有房地產一枝獨秀,交易暢旺,如果政府連這最後一條經濟命脈都要斬斷,那麼台灣的前景何在。
回覆者:Jethro 發表數:147 IP:211.76.98.* 2007-01-02 23:43:47
投資客自己小心,自用者自己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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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229/4/8m86.html

購屋轉售 97年起課5%營業稅
更新日期:2006/12/30 04:09 記者: 唐玉麟/台北報導
個人銷售法拍屋、成屋者,要注意了!財政部昨晚宣布,為維護租稅公平,自後年(民國97年)1月1日起,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或標購法拍屋,再予銷售者,將課徵營業稅,稅率為5%,但屬於出售自用住宅部分則排除在外。

也就是說,凡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成屋或法拍屋再轉售者,不論是透過固定營業場所的實質交易,或是拍賣網站的虛擬交易,都要課徵營業稅,以及營所稅與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官員說,目前個人購買法拍屋,再轉手賣出者,若是有獲利者,以財產交易所得,僅被課徵綜合所得稅而已,並未課徵營業稅與營所稅。

近年來國內房市轉趨熱絡,不少個人從事中古屋房屋交易,或以個人名義向法院標購法拍屋而轉售增多,各國稅局不斷向財政部賦稅署反應,為考量租稅公平及對房市衝擊面,決定比照杜絕捐地節稅措施,給予業者緩衝期一年,自民國97年1月1日起實施。

這項新措施,財政部指出,是依據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同時,個人是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或法拍屋,再予銷售,以獲取利潤者,已屬於營業稅法規定,理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說,對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或標購法拍屋,再予銷售,應課徵營業稅的要件如下:

(一)設有固定營業場所(除有形營業場所外,也包含設置網站或加入拍賣網站等)。

(二)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登記)。

(三)經查有僱用員工,協助處理房屋銷售事宜。

(四)其他經查核,足以構成以營利為目的營業人。

這項新措施,財政部強調,凡是屬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受贈取得及繼承取得的房屋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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