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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比例問題
發表者:ㄚ輝  發表數:42 IP:218.166.31.* 2006-10-15 09:29:20

在板上看到有大大說以後的房子依照法規公設比都會動不動就是30%以上,但最近有去看一些預售屋,有些標榜公設比僅23%或24%,請問這些預售屋跟法規有相牴觸之處嗎?

高公設比的法規是出自何處?有哪位大大知道嗎?

回覆者:Ljuber 發表數:72 IP:203.70.93.* 2006-10-16 18:49:44
回覆 Spartan(MS 於 :2006-10-16 18:23:06 的發言內容

所以就忍不住要罵罵這個叫陳光雄的"官"啦~~
有本事就說,建設公司在報價給民眾時,應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和公設分開報價,解釋那麼多幹什麼,他的話中所指的"民眾"指的是建商吧.....
嘩~~~官耶!!!
P.S. 我並非反對增設一個樓梯,而是這個官連自己在說什麼都不知道,還當什麼官....

其實我希望是可以這樣賣
公設照理講
建商可以用建材成本+各種成本算一算
多加個一成賣給民眾不就好了?
這樣建商也不會虧到
回覆者:Spartan(MS 發表數:290 IP:220.137.111.* 2006-10-16 18:23:06
回覆 小史 於 :2006-10-16 14:10:50 的發言內容

沒錯,建商又不是笨蛋,賣你50坪公設30%,還是賣妳46.67坪公設25%,同樣室內都是35坪,那個建商會自行吸收公設,倒眉的就是消費者吸收了.

所以就忍不住要罵罵這個叫陳光雄的"官"啦~~
有本事就說,建設公司在報價給民眾時,應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和公設分開報價,解釋那麼多幹什麼,他的話中所指的"民眾"指的是建商吧.....
嘩~~~官耶!!!
P.S. 我並非反對增設一個樓梯,而是這個官連自己在說什麼都不知道,還當什麼官....
回覆者:小史 發表數:114 IP:211.75.117.* 2006-10-16 14:10:50
回覆 Spartan(MS 於 :2006-10-16 02:05:19 的發言內容

多謝K大的資料,其中一段...

>增設樓梯不列容積
>
>陳光雄說,為了讓雙梯設計不增加民眾的公共設施負擔,所以放寬部分容積,雙梯設計增加的容積不列計,則民眾因雙梯而增加的負擔是很有限的;但是,可能因為是雙梯,而使得一樓的設計有相當程度的改變,也就可能影響到大樓內部設施的樓梯配置,這考驗的是建築師及建設公司的巧思。
>
我看了真是一頭霧水,本來公設跟附屬建物如陽台雨遮機房等就是不列入容積的ㄚ,建商又不會因為不列入容積就不跟買屋的人收錢。如果不是我認知有問題,就是這個"官"太不食人間煙火了.....
我的認知有錯嗎?

沒錯,建商又不是笨蛋,賣你50坪公設30%,還是賣妳46.67坪公設25%,同樣室內都是35坪,那個建商會自行吸收公設,倒眉的就是消費者吸收了.
回覆者:Spartan(MS 發表數:290 IP:59.112.44.* 2006-10-16 02:05:19
多謝K大的資料,其中一段...

>增設樓梯不列容積
>
>陳光雄說,為了讓雙梯設計不增加民眾的公共設施負擔,所以放寬部分容積,雙梯設計增加的容積不列計,則民眾因雙梯而增加的負擔是很有限的;但是,可能因為是雙梯,而使得一樓的設計有相當程度的改變,也就可能影響到大樓內部設施的樓梯配置,這考驗的是建築師及建設公司的巧思。
>
我看了真是一頭霧水,本來公設跟附屬建物如陽台雨遮機房等就是不列入容積的ㄚ,建商又不會因為不列入容積就不跟買屋的人收錢。如果不是我認知有問題,就是這個"官"太不食人間煙火了.....
我的認知有錯嗎?
回覆者:kevin 發表數:104 IP:61.59.14.* 2006-10-15 20:52:24
新建照時代 安全更上層樓

記者林美芬/專題報導

高容積的舊建築執照即將去化殆盡,預計今年新推案大都採用新的建築技術規則設計,營建署長陳光雄指出,這些新的法規修正之後,可望進一步的保障民眾的居住安全,都市的生活品質可望進一步提升。

8樓以上須設雙梯

陳光雄表示,在台北縣蘆洲「大囍市」大火之後,政府重新檢討建築物單樓梯的安全性,原本打算採取嚴格規格,以5樓大樓就要雙梯設計,以避免煙囪效應之後,大樓居民避難生路發生問題;後來進一步檢討之後認為,避難平台可以發揮效用,所以放寬到8樓以上才需設置雙梯的規定,在去年7月1日就修訂完成公告。

增設樓梯不列容積

陳光雄說,為了讓雙梯設計不增加民眾的公共設施負擔,所以放寬部分容積,雙梯設計增加的容積不列計,則民眾因雙梯而增加的負擔是很有限的;但是,可能因為是雙梯,而使得一樓的設計有相當程度的改變,也就可能影響到大樓內部設施的樓梯配置,這考驗的是建築師及建設公司的巧思。

居住品質可望提升

另外,全台也普遍實施容積率,透過這些管制,讓都市人口的生活以及居住環境品質獲得提升,營建署官員說,有些業者不會把容積用到滿,以降低容積,如將原本為大樓的建地拿來蓋別墅,既可提高售價,也可以塑造新的居住生活觀。政府立場是採取上限管制,建商要不要把容積用到完,是建商和消費者的共識,這是市場機制,政府不會進一步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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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之一/雙梯多併建築 大樓呈現新貌

記者陳品竹/專題報導

針對新建築法規規定,8樓以上的大樓住宅必須設置雙逃生梯,這會對未來的建築風貌帶來什麼樣的影響?賴浩平建築師指出,3併、4併、6併及戶外逃生梯的產品將因應而生,如何將可能出現在外面的工作陽台及逃生梯美化,將考驗建築師的功力。

賴浩平指出,雙逃生梯的設計,對於大型的大樓基地影響比較小,但為了降低雙逃生梯帶來的高公設比,過去沿街興建一字型的雙併大樓產品,未來恐怕已難再出現。取代的是3併、4併、多併,如果以設計美觀及實用角度而言,他認為4併是合理,3併的大樓,樓梯間的採光通風較差,這是消費者要注意的。

如果是在角地,可能有一面會出現住戶的工作陽台(含曬衣空間、冷氣主機、瓦斯管線空間等),對整體建築美觀有影響,這也是消費者要留意的。一般而言,建築師大概會以格柵遮掩處理。但較進步的做法,是將這個主機管線空間,藏在電梯缺口的陰角,也就是不採填滿而是挖洞的設計觀念,讓工作間藏在挖出來的空間,整體建築外觀完全不會因工作空間外露而破壞整體的美觀。

為了降低公設比,台中市已有業者將雙逃生梯,一梯做在室內,一梯在戶外,室內逃生梯面寬120公分,外梯90公分,為了美化戶外梯,也採格柵遮掩。

賴浩平指出,他個人認為,新照的大樓基地,最少要在300坪以上,太小的基地,如果又興建8樓以上,高公設可能成為消費者的大負擔,不如選8樓以下小而美的產品。
回覆者:Spartan(MS 發表數:290 IP:59.112.44.* 2006-10-15 19:35:38
因為根據新的法規規定,有些大樓的樓梯必須要有兩個,比起舊法規只要一個樓梯,逃生安全性較大,但也增了公設的比例了。
如果是之前申請的建照就沒有這個限制了。
這個印象中是今年年中開始實施的....沒有仔細查,只是印象中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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