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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優惠地價稅 新購自用住宅別忘了9/22前申請
發表者:小伊  發表數:74 IP:61.31.130.* 2006-09-11 21:02:16

更新日期:2006/09/11 10:49 記者: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94年度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提醒今年新購自用住宅的民眾,以及去年忘了申請的屋主,只要符合優惠地價稅條件,別忘了在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將可以節省4倍的稅金。
許多民眾因為工作忙碌或對土地稅法不熟悉,而沒有提出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根據土地稅法規定,適用特別稅率用地的土地所有權人,應在每年(期)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由於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換算時間,只要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即可享有優惠地價稅,提醒今年剛買房屋自住者,或是去年來不及申請、甚至從來不知道要申請的民眾,只要符合優惠稅率條件者務必在9月22日前辦妥戶籍登記,並向土地所在地稅捐處提出申請,今年便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符合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包括: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部分,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且以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同時,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必須辦妥戶籍登記,但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繳納地價稅以一處為限,因此,同時有多處房屋者可得精打細算,該以哪一戶申請作為自用住宅較為划算。
地價稅稅率為千分之十或累進稅率課徵,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則按千分之二課徵,因此,如果申請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將可為自己的荷包節省4倍的稅金,千萬不要讓自己權利睡著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911/17/3gs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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