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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海帝簽約前, 請務必再三考慮!!!
發表者:AKIO  發表數:8 IP:220.131.28.* 2006-05-29 01:44:17

前些日子到海帝接待中心看屋, 當時覺得案子不錯, 遂即以刷卡方式(28萬)訂下一屋.

然而,就在刷完卡後,緊接著看到的"購屋臨時證明", 卻以手寫方式註明著,簽約金(66萬)必須於訂完金後2小時付清, 否則"購屋臨時證明"將自動失效, 28萬的訂金也將被沒收, 且不得要求賠償. 當時我提出質疑, 海帝卻以"公司政策都是這樣", 要我放心...

最糟糕的是, 當時也因內心賭定會買, 在無熟慮之下, 就被引導在契約書上劃押. 劃押後我要求帶契約書回去審閱, 卻遭到拒絕. 打開已劃押的契約書一看,竟愕然看到"本契約於簽訂前,已經甲方攜回審閱五天完畢\" 的聲明. 短短一個小時內, 一步錯,步步錯!

各位好兄弟,好姐妹, 千萬要以我的無知, 過於單純為鏡戒. 面對態度高傲,姿態強硬的海帝, 我能做些什麼?

為了討回"被剝奪的契約審閱權", 為了抗衡"顯失公平的交易", 我已做好"八年抗戰--決不輕言放棄"的準備!! 請為我加油!!!

回覆者:狂找 發表數:93 IP:218.161.105.* 2006-06-30 20:32:51
回覆 AKIO 於 :2006-06-30 10:16:38 的發言內容

僵持了一個禮拜,
兆益終於主動來電了,
表示要和解退屋一事...
一開始提到刷退手續費的事,
後來仍因禮虧而作罷.
最後是全數退還!!
經過此事,我真的學了寶貴的一課!!
買房子要睜大眼睛,
萬萬急不得!!

恭喜你~~
太好了
拿回來了
回覆者:AKIO 發表數:8 IP:220.134.79.* 2006-06-30 10:16:38
僵持了一個禮拜,
兆益終於主動來電了,
表示要和解退屋一事...
一開始提到刷退手續費的事,
後來仍因禮虧而作罷.
最後是全數退還!!
經過此事,我真的學了寶貴的一課!!
買房子要睜大眼睛,
萬萬急不得!!
回覆者:狂找 發表數:93 IP:59.112.193.* 2006-06-21 02:26:57
回覆 AKIO 於 :2006-06-20 21:04:46 的發言內容

已收到消保官的回覆, 正在協調雙方見面約談時間!
請繼續為我加油!!

加油!!!
希望能夠有好消息
回覆者:AKIO 發表數:8 IP:140.112.125.* 2006-06-20 21:04:46
已收到消保官的回覆, 正在協調雙方見面約談時間!
請繼續為我加油!!
回覆者:AKIO 發表數:8 IP:220.134.79.* 2006-06-13 11:48:11
事隔近一個月,
終究得走到向公平會及消保官尋求"公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地步...
現在28萬的輸贏真的已無所謂了..
只是對這惡勢力的黑暗面帶來的失望及無助,仍要勇敢地發出怒吼!
請為我加油吧!!
回覆者:無聊看看 發表數:19 IP:220.133.84.* 2006-06-07 19:10:54
基本上概念清楚,其實只要你當初買賣時有技術上的瑕疵,應該都可以順利解約。
回覆者: 發表數:127 IP:59.120.145.* 2006-05-29 13:04:51
回覆 AKIO 於 :2006-05-29 01:44:17 的發言內容

前些日子到海帝接待中心看屋, 當時覺得案子不錯, 遂即以刷卡方式(28萬)訂下一屋.

然而,就在刷完卡後,緊接著看到的"購屋臨時證明", 卻以手寫方式註明著,簽約金(66萬)必須於訂完金後2小時付清, 否則"購屋臨時證明"將自動失效, 28萬的訂金也將被沒收, 且不得要求賠償. 當時我提出質疑, 海帝卻以"公司政策都是這樣", 要我放心...

最糟糕的是, 當時也因內心賭定會買, 在無熟慮之下, 就被引導在契約書上劃押. 劃押後我要求帶契約書回去審閱, 卻遭到拒絕. 打開已劃押的契約書一看,竟愕然看到"本契約於簽訂前,已經甲方攜回審閱五天完畢\" 的聲明. 短短一個小時內, 一步錯,步步錯!

各位好兄弟,好姐妹, 千萬要以我的無知, 過於單純為鏡戒. 面對態度高傲,姿態強硬的海帝, 我能做些什麼?

為了討回"被剝奪的契約審閱權", 為了抗衡"顯失公平的交易", 我已做好"八年抗戰--決不輕言放棄"的準備!! 請為我加油!!!

很多建案都這樣倣(引導在契約書上劃押. 劃押後我要求帶契約書回去審閱, 卻遭到拒絕. 打開已劃押的契約書一看,竟愕然看到"本契約於簽訂前,已經甲方攜回審閱五天完畢),例如四季紐約等等,所以購屋要小心
回覆者:狂找 發表數:93 IP:61.217.162.* 2006-05-29 12:18:21
回覆 AKIO 於 :2006-05-29 01:44:17 的發言內容

前些日子到海帝接待中心看屋, 當時覺得案子不錯, 遂即以刷卡方式(28萬)訂下一屋.

然而,就在刷完卡後,緊接著看到的"購屋臨時證明", 卻以手寫方式註明著,簽約金(66萬)必須於訂完金後2小時付清, 否則"購屋臨時證明"將自動失效, 28萬的訂金也將被沒收, 且不得要求賠償. 當時我提出質疑, 海帝卻以"公司政策都是這樣", 要我放心...

最糟糕的是, 當時也因內心賭定會買, 在無熟慮之下, 就被引導在契約書上劃押. 劃押後我要求帶契約書回去審閱, 卻遭到拒絕. 打開已劃押的契約書一看,竟愕然看到"本契約於簽訂前,已經甲方攜回審閱五天完畢\" 的聲明. 短短一個小時內, 一步錯,步步錯!

各位好兄弟,好姐妹, 千萬要以我的無知, 過於單純為鏡戒. 面對態度高傲,姿態強硬的海帝, 我能做些什麼?

為了討回"被剝奪的契約審閱權", 為了抗衡"顯失公平的交易", 我已做好"八年抗戰--決不輕言放棄"的準備!! 請為我加油!!!

好可怕@@
嗯不管跟誰買都要小心注意了
回覆者:TAZ 發表數:126 IP:60.248.95.* 2006-05-29 09:20:47
買房子是五天不是七天喔
五天內一定可以退的
他們沒有讓你看五天就簽約
已經違規了
回覆者:小安 發表數:29 IP:211.72.143.* 2006-05-29 08:48:44
你應該還是享有七日的審查期,無論他紙上寫什麼
假設1日簽的約,2日你反悔,他都不能以任何理由
不退訂金,若他跟放狠話,說什麼你都簽了,
不好意思,跟法律條款抵觸的,一律無效.
你可以跟他說

"我很清楚,在法律上我有什麼權利,我絕對享有七日審查期,我現在要退,你們不能說不"

尤其是1號簽的約,7號前,他都贏不了你,但過了7號
就他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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