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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8╱聯合報╱第21版╱大台北╱記者沈旭凱/板橋報導
電影中心 淡水三峽也爭奪 北縣政府考量合適性 新莊副都心案生變數
原本計畫落腳新莊副都心的國家電影文化中心出現變數,台北縣政府考量合適性,設置地點將在新莊副都心、淡水沙崙地區、三峽客家文化園區做選擇,因此不一定會落腳新莊。
國家電影文化中心早於10餘年前就著手規畫,中央相中台北市士林地區,但當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不願無償提供土地而作罷,民進黨執政後,該案再度被提起,蘇貞昌主政的台北縣政府積極爭取,經與高雄市競爭,新聞局選擇了台北縣新莊副都心。
台北縣政府日前討論國家電影文化中心設置案,基於新莊副都心周遭交通的複雜性,且考量國家電影文化中心有帶動電影工業的使命,決定重新檢討設置地點。
副縣長李鴻源說,台灣導演李安、侯孝賢等人揚名國際,要培育人才,需要有規畫完善的國家電影文化中心來帶動電影產業,新莊副都心周遭的思源路、二省道等,交通複雜,電影文化中心能否與副都心環境契合,還須審慎評估。
李鴻源認為,至於淡水沙崙一帶有許多國有地,例如中央廣播電台土地等,加上鄰近的漁人碼頭是著名觀光景點,淡水地區也有淡江大學、真理大學等學校,是不錯的設置地點,至於三峽客家文化園區也有寬廣的腹地,藝文氣息濃厚,也是列入考量的地點。
李鴻源指出,待縣長周錫瑋回國後,由縣長與相關局室會商,從中敲定最合適地點,呈報新聞局,至於能否定案,就看中央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