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外推真的不要緊嗎??? |
發表者:Andy 發表數:242 IP:211.76.97.* | 2006-01-21 23: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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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建商都會二次施工將陽台外推 |
回覆者:多讀書orz.... 發表數:242 IP:211.76.98.* | 2006-04-15 13:56:08 |
陽台外推 夾層 強制拆除 尤其新建預售屋優先取締喔 【胡芝寧╱台北報導】「陽台外推」、「夾層增建」是最常出現爭議的「二次施工」案例。桃園「尊品」社區因中庭綠帶被判定為違建、面臨拆除,該案例為建商推案時,未事向消費者告知「空中花園」、「便道」須「二次施工」,經被人舉報為違建後,住戶慘遭拆除的命運,成了最大輸家。此次桃園「尊品」社區遭拆除後,將產生連鎖效應,據了解,全台已有上千座社區面臨相同的狀況。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http://house.appledaily.com.tw/index.cfm?Fuseaction=View_NewsContent&Article_ID=2534560&NewsDate=2006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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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babycrysta 發表數:21 IP:59.117.115.* | 2006-02-20 23:49:33 |
回覆 阿哲 於 :2006-01-22 01:08:59 的發言內容
同學~這個消息出來後 我只能說你太天真嚕!! 想知道建商到底有沒有把陽台外推 要看的是"建照圖"或"使用職照" 他當然不可能呆呆的跟你說他有把陽台外推阿.... 所以看平面圖是完全沒用的... 平面圖他們愛怎麼畫就怎麼畫 愛怎麼隔就怎麼隔 只要把圖畫的很美很有噱頭就好了 到底有沒有外推.... 你們是不可能知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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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coco 發表數:242 IP:211.76.98.* | 2006-02-10 19:27:50 |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的公文 主旨: 建造執照上記載之發照日期為95年1月1日以後者,建築物之陽台加設窗戶應申請增建執照,未經申請擅自增建即屬違建,應予查報拆除。 內容: 建造執照上記載之發照日期為95年1月1日以後者,建築物之陽台加設窗戶應申請增建執照,未經申請擅自增建即屬違建,應予查報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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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寰宇奇藏 發表數:120 IP:59.121.198.* | 2006-02-04 00:11:53 |
回覆 魯克 於 :2006-01-23 21:46:56 的發言內容
這法令是營建署頒布故是全國適用端看地方政府政策及拆除人力夠不夠。另不做前陽台只做後陽台當然是合法沒問題,法令沒規定陽台一定要設前還是設後。個人淺見陽台統一設後對住戶比較好,因為一般前陽台不外推基本上很少人會去用,而後陽台使用機率高需擺設物品又多故當然是大的比較好用。一般擺設物品有洗衣機、瓦斯爐、分離式冷氣主機、曬衣空間及部份雜物。端看個人喜好。
不熟建築法規,問個笨問題,如果建商設計時就只設計後陽台,沒有前陽台,這樣是否合法?或是這也是一種常見的規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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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魯克 發表數:20 IP:61.70.131.* | 2006-01-23 21:46:56 |
不熟建築法規,問個笨問題,如果建商設計時就只設計後陽台,沒有前陽台,這樣是否合法?或是這也是一種常見的規避法? | |
回覆者:95 發表數:38 IP:61.228.107.* | 2006-01-23 10:11:47 |
請問這項規定是指針對台北市還是全省? | |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 2006-01-23 08:42:43 |
話題:頂樓加蓋判拆 衝擊行情【2006/01/14 聯合報】 http://realestate.url.com.tw/index.php?func=forumbody&f_no=118693&cat_en=realestate ”全台地方政府對頂樓違建拆除的認定依地區分有三項標準,台北市以民國83年為分野,83年以前既存違建列緩拆,高雄市則以民國57年以前為緩拆,台灣省則取消緩拆認定,違建一律即報即拆。 信義房屋企研室協理張欣民表示,緩拆不等於不拆,若遭人檢舉,也可能變成拆除標的,因執法趨嚴,違建的年份已不再是安心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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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阿哲 發表數:160 IP:218.166.164.* | 2006-01-22 01:08:59 |
這個消息出來後 我回去看我預售屋的平面圖 建商很規矩沒有外推 鬆了一口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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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Andy 發表數:242 IP:211.76.97.* | 2006-01-21 23:23:58 |
因為剛剛看到這篇文章 仔細讀才發現最後一段針對95年1月1日後蓋好的新屋 列為首波查緝地點 所以提出來給弱勢的購屋消費者參考 有意見的歡迎討論但不要批評^^" 陽台違建認定標準,明年起有重大變革!只要打掉外牆或者是陽台加窗,一律即報即拆,尤其是新落成建物,只要陽台外推,立即強制拆除,台北市政府宣布嚴格取締,市議員批評,政策反反覆覆,民眾無所適從。 記者金汝鑫:「來到忠誠路讓我們想起,當年這棟大樓11樓發生火警,當時就因為陽台加窗,造成一對老夫婦逃生不易,葬身火窟。」 老先生拉開窗戶跨坐陽台求救這一幕,怵目驚心,如今營建署緊縮陽台違建認定標準,全台適用,不過台北市避免悲劇重演,率先表示要嚴格執法。 記者金汝鑫:「明年開始陽台違建,認定標準有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就是陽台和室內,所謂的外牆不能拆,拆了就是違建,第二個部分來看陽台,陽台裝了窗戶,同樣叫違建,即報即拆。」 走在大街小巷,公寓或大樓,陽台外推相當普遍,兩年前,台北市曾經放寬陽台違建認定標準,現在合法明年就變違法,就算不溯及既往,還是會招民怨。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台北市政府在修法的時候,搬磚頭砸自己的腳,以後就會出現兩套標準,執法上可能會出現左邊舊大樓可以繼續,存在陽台違建,右邊新大樓就禁止陽台外推,一發現就報拆,你說民眾怎麼知道執法標準,一定會很多的怨言。」 光在台北市,就有超過50萬戶,上萬棟建築有陽台外推問題,以往睜一眼閉一眼的處理方式要改變。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像對面最下面這一戶就看的很清楚,陽台外牆拆除了雖然過去准許過陽台加窗,但是不准許外牆拆除。」 不管是陽台加窗還是拆外牆,明年統統不准,台北市政府強調來真的,尤其是明年蓋好的新屋列為首波查緝地點,陽台加窗好曬衣服的理由將不再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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