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處地區 優先推動都市更新 |
發表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 2005-11-17 09:3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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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任瑋/台北報導 |
回覆者:Christine 發表數:43 IP:211.72.209.* | 2005-11-17 12:56:14 |
目前到營建署查詢的結果, 屬於臺北縣的計畫更新地區如下: 1. 台北縣 板橋浮洲榮工廠地及週邊地區 近亞東醫院捷運站 板橋力行段 330,000平方公尺 榮工公司廠房/鐵皮屋工廠/農作物/住宅 國公有土地比例: 91% 2. 台北縣 新店榮工廠地 近北縣環狀線興路捷運站 新店市寳元段 60,000 平方公尺 原退輔會台北鐵工廠打造大客車體廠房現況閒置 毗鄰少部分私地作停車場或工廠 國公有土地比例: 85% 3. 台北縣 汐止火車站周邊地區 火車站前站及後站 50,000平方公尺 現況為平房或二樓式民宅 住家使用 國公有土地比例:-- 4. 台北縣 樹林火車站及周邊地區 樹林火車站周邊文化街台鐵宿舍 台汽維修廠閒置地 50,000 平方公尺 台鐵放租或配住 私有建民協會所屬土地作作為市場使用 國有地作為派出所使用 國公有土地比例:60% 5. 台北縣 永和保安路口大陳義胞地區 位於中正橋西側堤防邊 30,000 平方公尺 眷村住宅使用為主 零星商業 國公有土地比例:-- 有興趣者,可到下列網頁: http://www.cpami.gov.tw/inews/i1_detail.php?neno=2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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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 2005-11-17 09:41:50 |
都市更新 公權力不介入大菜吃不到 ■ 記者 梁任瑋 今年下半年台灣房市受到供給量持續放大、經濟成長狀況不佳,買氣已進入趨緩階段。行政院近日為加速都市更新,頻頻端出一道道大菜,昨天又公布50處劃定都市更新區域,此舉對營建業真是實質利多? 營建界都知道,都市更新辦理過程冗長,按照台灣實務經驗,就算處理完地上物占用問題,沒有花費一、兩年時間都審,幾乎不可能完成,因此不少業者皆以「曠日費時」形容開發都市更新案。 元大建設總經理黃仁勇說,行政院劃定50處都市更新處是美意,但如果沒有公權力強制介入處理土地占用問題,徒法不足以自行,都市更新還是貴在執行力,否則建商只能看得到,吃不到,對營建業實質利多有限。 黃仁勇說,目前有不少都市更新案已達到法定80%原住戶同意的要求,照理來說,剩餘20%應要強制拆除,就是因為政府不願意動用公權力,導致建商進退兩難,都市更新的速度又更加緩慢。 政府劃定優先都市更新區域不是萬靈丹,更不是救世主,台北市有不少區域都已被市府劃定為都市更新區,但重新檢視,實際執行成功的案例有多少?如果公權力不介入執行,就算政府給建商再多容積獎勵、低利貸款優惠措施,恐怕三年後50處加速都市更新方案成功案例,還是寥寥可數。 【2005/11/17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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