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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的房子登記太太名下,離婚後房子完全屬於太太的嗎?
發表者:kidd  發表數:40 IP:218.175.66.* 2005-11-10 22:00:36

請大家不要看見這個標題
就以為小弟要離婚
小弟還沒結婚呢?
問題是這樣的:
我跟女朋友感情穩定,論及婚嫁
可是2家裡的人卻因以後房子登記誰名下
有點不愉快
所以在此請教大家:
婚後買的房子登記太太名下,離婚後房子完全屬於太太的嗎?
因為聽人說婚後是共同財產制,所以不管登記誰名下,都算共同財產
可是我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怎麼說是登記誰的就是誰的
到底是怎樣的呢?
謝謝

回覆者:wu1 發表數:209 IP:61.219.52.* 2005-11-21 18:11:02
回覆 frank 於 :2005-11-18 12:48:06 的發言內容

我覺得老婆好不好命,吃不吃虧,這純粹是老公的問題;我和你一樣,家事全都是我一手包辦,洗衣拖地都是我的工作;老婆也不會下廚,so沒關係吃外面,or我下廚也行;我覺得結婚就是要庝老婆,她也要工作,為什麼還要把家事推給她?我自己做也行啊!我們的錢是給我老婆管,平常食衣住行算我的,有多的錢就存她那邊,我也不覺得不好,反正她是我的人(我也是她的人),有什麼好分的? 我真的覺得,她嫁給我是要跟我在一起一輩子,我當然要好好待她,她覺得幸福,我才會有幸福.

非常贊成您的想法。
不過事情應分二面來看,以男人的角度來看,疼老婆是應該的。例如您非常疼愛老婆,凡事皆會先考慮到老婆,但這是您的作法,並不是每個男人都如您這樣,世上多的是打罵老婆之人。
以女人的角度來看,女人的幸福不應全寄望(or奢望)在男人身上,唯有自己能自立自強才是確保自己幸福的方法。奢望男人給女人幸福是不切實際的,因為人隨時在變(那天要變心不知道),要不然離婚率不會這麼高。
回覆者:Lc 發表數:41 IP:59.115.3.* 2005-11-21 18:07:53
我的情形是:
頭期款男方出100萬(婆婆付的),
我自己出40萬,
貸款200萬,房子登記在我名下,
因為老公很瀟灑的說:反正不可能會離婚。
我們的薪水各自管理,
每月貸款約一萬多是我付的,
生活費則幾乎都由他出。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5-11-18 12:52:22
智邦生活館@心靈遊樂園

http://happy.url.com.tw/happiness.html?main_node=43

回覆者:frank 發表數:324 IP:61.66.243.* 2005-11-18 12:48:06
回覆 wu1 於 :2005-11-17 18:13:53 的發言內容

那妳比較辛苦哦!
像我老婆只星期六、日才有煮飯(有時六、日也吃外面),平常地板由我擦,衣服我燙、洗衣服二人輪流洗,各自賺的錢各自管理(我們二人平常花費並沒細分該誰付錢),所以我不覺得女人那裡吃虧(千萬別說因為給了男人就吃虧,現今社會已不流行處女情結),況且現在子女姓氏可由夫妻約定,女人更不吃虧了。

我覺得老婆好不好命,吃不吃虧,這純粹是老公的問題;我和你一樣,家事全都是我一手包辦,洗衣拖地都是我的工作;老婆也不會下廚,so沒關係吃外面,or我下廚也行;我覺得結婚就是要庝老婆,她也要工作,為什麼還要把家事推給她?我自己做也行啊!我們的錢是給我老婆管,平常食衣住行算我的,有多的錢就存她那邊,我也不覺得不好,反正她是我的人(我也是她的人),有什麼好分的? 我真的覺得,她嫁給我是要跟我在一起一輩子,我當然要好好待她,她覺得幸福,我才會有幸福.
回覆者:wu1 發表數:209 IP:210.202.81.* 2005-11-17 18:13:53
回覆 elsa 於 :2005-11-16 23:17:35 的發言內容

女方本來就是比較吃虧的,若真的要做到男女平等的話,那為何小孩要跟老公的姓?又為何女方要替男方家做家事?誰無父母呢?

那妳比較辛苦哦!
像我老婆只星期六、日才有煮飯(有時六、日也吃外面),平常地板由我擦,衣服我燙、洗衣服二人輪流洗,各自賺的錢各自管理(我們二人平常花費並沒細分該誰付錢),所以我不覺得女人那裡吃虧(千萬別說因為給了男人就吃虧,現今社會已不流行處女情結),況且現在子女姓氏可由夫妻約定,女人更不吃虧了。
回覆者:ROGER_LEE 發表數:239 IP:60.248.166.* 2005-11-17 08:34:03
回覆 elsa 於 :2005-11-16 23:17:35 的發言內容

女方本來就是比較吃虧的,若真的要做到男女平等的話,那為何小孩要跟老公的姓?又為何女方要替男方家做家事?誰無父母呢?

恭喜妳!
昨天內政部已經通過了
小孩可依協定決定父姓或母姓
這樣沒有什麼吃不吃虧的問題了吧
回覆者:elsa 發表數:1 IP:203.73.248.* 2005-11-16 23:17:35
女方本來就是比較吃虧的,若真的要做到男女平等的話,那為何小孩要跟老公的姓?又為何女方要替男方家做家事?誰無父母呢?
回覆者:wu1 發表數:209 IP:218.167.251.* 2005-11-15 23:04:13
時序進入22世紀,男女受教育機會均等,社會地位之差異已微小化,社會上已不乏成功傑出女性,不要婚還沒結就把自己定位在弱勢的一方,這對婚姻沒好處。
雖然說,夫妻應相互扶持,但終究是獨立的二個個體,一方須依賴另一方,且相處時會覺得沒安全感,那此婚姻本質結構上已不安全,隨時有吵架分手可能。況且現今社會,外遇已不是男人專利,何必擔心呢?
所以二個人能不能於生活中,互相尊重、忍讓,才是維繫婚姻之重點。
回覆者:新居落成 發表數:52 IP:220.228.206.* 2005-11-14 13:22:51
回覆 kidd 於 :2005-11-14 11:29:00 的發言內容

對不起,上一篇有幾句沒貼到

我們的情況跟你們前半段蠻類似的
但後面怎麼發展,就未知數了

想當初別人介紹我們認識時
就覺得這個女孩子好實際?
介紹人在場的第一次見面沒問之外
後面2,3次電話中就已經問了很多問題
例如:薪水多寡,薪水會不會給老婆管,
會不會幫忙做家事,房子會不會登記老婆名下
登記誰名下這件事,女朋友的想法就跟"新居落成"小姐一模一樣
因為都還沒追到手,沒多考慮就答應了

現在已經一年感情穩定了
彼此有了共度一生的共識
也陸續在看房子
登記誰名下這件事,自己親戚這邊也是最近才知道
而且全部親戚都反對

聽起來你們目前的情況和我們一年前的狀況是一模一樣的,從開始交往我們就設定好,以後買房子是我的,男朋友的薪水歸我管,家事要一起做,等等,可是我們交往了四年才買房子,所以在當下我很生氣是因為我覺得我被騙了,明明說好房子會登記我的名字,而且在我的觀念裡就是疼老婆的男人都應該把房子給老婆,所以怎麼可以在真的要買房子的時候跟我說房子不是我的呢!
雖然我沒有出錢,但是在我們交往時就已經知道我家的經濟沒有你家好,而且你家的人如果把我當一家人就不應該計較我沒出錢卻要房子的事,所以我不想結婚了
那一天我男朋友跟我說,他好痛苦,房子他一點都不在乎,他在乎的是他爸媽和我,他沒辦法當個不孝順的人,但他更希望能和我共組家庭,兩邊都是他最在乎的人,他實在沒辦法捨棄任何一方,長輩有長輩的考量,如果有一天我們存錢要給兒子買房子,我們是不是會很阿殺力的買女方的名字呢?
我想了想還真的覺得以後我兒子拿錢買房子給女朋友,我可能也會猶豫一下吧!所以囉!考慮到男朋友的孝心,考慮到男方父母的心情,我想一人一半已經算對我很好了,畢竟我一毛錢也沒出ㄚ
登記誰的名字只是第一個問題而已,後面還有很多很多問題要考慮,買房子的這一年來我們不知道死掉多少腦細胞,所以一定要好好溝通,不要讓女朋友和家人間心有芥蒂,這樣才有辦法面對買房子後的所有問題
再和你女朋友溝通溝通吧!
回覆者:kidd 發表數:40 IP:218.175.64.* 2005-11-14 11:29:00
回覆 kidd 於 :2005-11-14 11:26:18 的發言內容

後面2,3次電話中就已經問了很多問題
例如:薪水多寡,薪水會不會給老婆管,
會不會幫忙做家事,房子會不會登記老婆名下
登記誰名下這件事,女朋友的想法就跟"新居落成"小姐一模一樣
因為都還沒追到手,沒多考慮就答應了

現在已經一年感情穩定了
彼此有了共度一生的共識
也陸續在看房子
登記誰名下這件事,自己親戚這邊也是最近才知道
而且全部親戚都反對

對不起,上一篇有幾句沒貼到

我們的情況跟你們前半段蠻類似的
但後面怎麼發展,就未知數了

想當初別人介紹我們認識時
就覺得這個女孩子好實際?
介紹人在場的第一次見面沒問之外
後面2,3次電話中就已經問了很多問題
例如:薪水多寡,薪水會不會給老婆管,
會不會幫忙做家事,房子會不會登記老婆名下
登記誰名下這件事,女朋友的想法就跟"新居落成"小姐一模一樣
因為都還沒追到手,沒多考慮就答應了

現在已經一年感情穩定了
彼此有了共度一生的共識
也陸續在看房子
登記誰名下這件事,自己親戚這邊也是最近才知道
而且全部親戚都反對
回覆者:kidd 發表數:40 IP:218.175.64.* 2005-11-14 11:26:18
回覆 新居落成 於 :2005-11-14 08:58:24 的發言內容

跟你分享我的經驗,希望你女朋友可以看到
我在93年11月買房子的,在這之前我男朋友一直都告訴我房子會買我的名字,我們很開心的開始到處看房子囉!
可是真的看上喜歡的房子後,第二天請男朋友的爸媽也一起去看看喜不喜歡時,問題就發生了,他們完全沒想到房子要登記在我的名下
我們的狀況是男方出200萬,我沒有出錢,聽起來好像我沒有資格爭名字對不對?可是在當下我真的很生氣,我也覺得女方在婚姻裡是弱勢,當然要把房子登記給我,萬一以後男方外遇我才不會被趕出去ㄚ,為了這件事我真的跟我男朋友說這房子我不買了,也不要結婚了
可是後來我認真的去思考,這房子是他們要送給兒子的一點禮物,他們年紀大了希望可以留點東西給兒子,他們很希望我們能成一個家,房子是誰的名字有那麼重要嗎?如果以後我的婚姻不幸福我也不要在住在這間房子裡,我的婚姻有沒有保障現在看我男朋友是怎麼對我的就知道了,他如果讓我覺得沒有保障沒有安全感我又何必嫁給他呢!
在那個時候我男朋很痛苦,他說他不會跟我爭房子的名字,他要的是可以和我在一起,可是他也得顧慮他爸媽的感受,其實他很希望可以和爸媽同住,但是我堅持要買房子,所以他問我能不能各退一步,一人一半
後來我們就登記一人一半,兩個人都很有安全感,買房子後到現在剛好一年,我們前天才新屋入厝,和我男朋友坐在客廳裡回想買房子的點點滴滴,那時候我覺得房子是誰的名字真的一點都不重要囉!能不能幸福和房子是誰的名字沒有關係,我身邊的這個人對不對才是最重要的
接下來我們要忙結婚的事了!房子和土地的權狀都靜靜的躺在抽屜裡(一人二張唷!),未來他們會和我們的結婚證書放在一起的

後面2,3次電話中就已經問了很多問題
例如:薪水多寡,薪水會不會給老婆管,
會不會幫忙做家事,房子會不會登記老婆名下
登記誰名下這件事,女朋友的想法就跟"新居落成"小姐一模一樣
因為都還沒追到手,沒多考慮就答應了

現在已經一年感情穩定了
彼此有了共度一生的共識
也陸續在看房子
登記誰名下這件事,自己親戚這邊也是最近才知道
而且全部親戚都反對
回覆者:背殼的人 發表數:75 IP:61.63.22.* 2005-11-14 10:45:29
回覆 kidd 於 :2005-11-14 10:29:36 的發言內容

女方條件:
男方出錢,登記女方名下

就我這個外人看來,條件有些不近情理。
以我是女性的身份看來,更不以為是合乎於"安全感"云云。

您是當事人,自己斟酌吧!
不過,老實說,如果你很有錢,
直接拿房子當聘金,順便請女方也拿個房子當嫁妝,
互相都很有"安全感"。
回覆者:kidd 發表數:40 IP:218.175.65.* 2005-11-14 10:29:36
回覆 醜貓 於 :2005-11-12 23:38:54 的發言內容

原提問人好像條件沒說清楚。

當然是哪方付錢房子登記在哪方的名下,雙方go dutch就登記為兩人共有。這有什麼好爭議的,不出錢當然沒有資格登記。這跟弱不弱勢無關。

婚姻就是契約,要合乎公平正義原則。女方又不是男方的婢妾或寵物,也不是沒有工作或行為能力的人。不是嗎?

女方條件:
男方出錢,登記女方名下
回覆者:frank 發表數:324 IP:61.66.243.* 2005-11-14 10:15:15
回覆 新居落成 於 :2005-11-14 08:58:24 的發言內容

跟你分享我的經驗,希望你女朋友可以看到
我在93年11月買房子的,在這之前我男朋友一直都告訴我房子會買我的名字,我們很開心的開始到處看房子囉!
可是真的看上喜歡的房子後,第二天請男朋友的爸媽也一起去看看喜不喜歡時,問題就發生了,他們完全沒想到房子要登記在我的名下
我們的狀況是男方出200萬,我沒有出錢,聽起來好像我沒有資格爭名字對不對?可是在當下我真的很生氣,我也覺得女方在婚姻裡是弱勢,當然要把房子登記給我,萬一以後男方外遇我才不會被趕出去ㄚ,為了這件事我真的跟我男朋友說這房子我不買了,也不要結婚了
可是後來我認真的去思考,這房子是他們要送給兒子的一點禮物,他們年紀大了希望可以留點東西給兒子,他們很希望我們能成一個家,房子是誰的名字有那麼重要嗎?如果以後我的婚姻不幸福我也不要在住在這間房子裡,我的婚姻有沒有保障現在看我男朋友是怎麼對我的就知道了,他如果讓我覺得沒有保障沒有安全感我又何必嫁給他呢!
在那個時候我男朋很痛苦,他說他不會跟我爭房子的名字,他要的是可以和我在一起,可是他也得顧慮他爸媽的感受,其實他很希望可以和爸媽同住,但是我堅持要買房子,所以他問我能不能各退一步,一人一半
後來我們就登記一人一半,兩個人都很有安全感,買房子後到現在剛好一年,我們前天才新屋入厝,和我男朋友坐在客廳裡回想買房子的點點滴滴,那時候我覺得房子是誰的名字真的一點都不重要囉!能不能幸福和房子是誰的名字沒有關係,我身邊的這個人對不對才是最重要的
接下來我們要忙結婚的事了!房子和土地的權狀都靜靜的躺在抽屜裡(一人二張唷!),未來他們會和我們的結婚證書放在一起的

Agree!
回覆者:新居落成 發表數:52 IP:220.228.206.* 2005-11-14 08:58:24
跟你分享我的經驗,希望你女朋友可以看到
我在93年11月買房子的,在這之前我男朋友一直都告訴我房子會買我的名字,我們很開心的開始到處看房子囉!
可是真的看上喜歡的房子後,第二天請男朋友的爸媽也一起去看看喜不喜歡時,問題就發生了,他們完全沒想到房子要登記在我的名下
我們的狀況是男方出200萬,我沒有出錢,聽起來好像我沒有資格爭名字對不對?可是在當下我真的很生氣,我也覺得女方在婚姻裡是弱勢,當然要把房子登記給我,萬一以後男方外遇我才不會被趕出去ㄚ,為了這件事我真的跟我男朋友說這房子我不買了,也不要結婚了
可是後來我認真的去思考,這房子是他們要送給兒子的一點禮物,他們年紀大了希望可以留點東西給兒子,他們很希望我們能成一個家,房子是誰的名字有那麼重要嗎?如果以後我的婚姻不幸福我也不要在住在這間房子裡,我的婚姻有沒有保障現在看我男朋友是怎麼對我的就知道了,他如果讓我覺得沒有保障沒有安全感我又何必嫁給他呢!
在那個時候我男朋很痛苦,他說他不會跟我爭房子的名字,他要的是可以和我在一起,可是他也得顧慮他爸媽的感受,其實他很希望可以和爸媽同住,但是我堅持要買房子,所以他問我能不能各退一步,一人一半
後來我們就登記一人一半,兩個人都很有安全感,買房子後到現在剛好一年,我們前天才新屋入厝,和我男朋友坐在客廳裡回想買房子的點點滴滴,那時候我覺得房子是誰的名字真的一點都不重要囉!能不能幸福和房子是誰的名字沒有關係,我身邊的這個人對不對才是最重要的
接下來我們要忙結婚的事了!房子和土地的權狀都靜靜的躺在抽屜裡(一人二張唷!),未來他們會和我們的結婚證書放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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