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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偉光╱台北報導】
今年928與雙十檔期推出的預售屋與新成屋個案,多數均以豐富完善的休閒設施為訴求,房價較區域行情高1成。但據估計,多數在新案階段強調擁有豐富公設的社區,在交屋多年後遭荒廢或閒置的比例高達8成,消費者購屋前應回歸基本面思考,避免花大錢買到過多不必要的休閒公設。
不可不慎
完善的休閒設施對預售屋個案而言具有加分效果,但若住戶進駐率不高或管理不善,最後淪為養蚊子場所的休閒公設,反而會成為「房價殺手」;尤其是部份定位為「休閒住宅」的社區,由於沒有地段條件支撐房價,在委外經營的休閒俱樂部因經營不善倒閉後,中古售價立刻暴跌甚至面臨腰斬的命運。
委外經營風險低
例如台北縣八里的休閒住宅「地中海」社區,當初以住戶免費加入由建商經營的遊艇俱樂部為訴求,吸引不少台北客購買,面海景觀戶別每坪成交單價甚至高達30萬元,創下八里當地新高,但後來俱樂部因新會員招收不足關門大吉,地中海的中古景觀戶行情也暴跌至每坪23萬元。
但擁有豐富休閒公設的社區,也不乏經營成功的案例。例如位於台中西屯市區的「鄉林麗池」,採取公設持分但結合物業管理經營的方式,讓該社區成為當地指名度最高的中古社區,中古行情也相當穩定。
「鄉林麗池」的成功,更成為建商的活廣告,建商最近打算在社區旁推出的預售案「鄉林夏都」,便是以「鄉林麗池」為範本,規劃更豐富的休閒公設。
信義房屋企研室協理張欣民表示,一般休閒公設包括須點交的公共設施,以及產權獨立型的社區俱樂部兩種主要形式;前者休閒公設產權屬於全體住戶,採公設比持分,未來經營管理事宜由社區管委會開會決議,至於社區俱樂部因產權屬於建商,採何種方式經營則由建商決定,2種形式的休閒公設各有優缺點。
管委會效力不彰
產權屬於建商的社區俱樂部最大的好處是公設比低,且採使用者付費模式經營,消費者不會買到過多的虛坪,此類個案的建商多以住戶免入會費為號召,吸引想使用休閒設施,卻又不希望公設比太高的民眾購買。
而採公設持分的休閒設施,最大好處是可以自己管理,但缺點是公設比太高。且日後由住戶成立的社區管委會,往往因缺乏管理知識與魄力導致效率不彰,甚至基於經費考量,讓休閒公設得不到適當維護而荒廢或閒置,嚴重影響社區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