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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環狀線 串起大台北11條捷運
發表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2005-09-24 12:21:16

台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是台北縣政府首次自辦的捷運計畫,也是第一條橫向聯繫台北都會捷運的中運量捷運;因大部分採高架,較第二階段地下化路線容易施工,預計民國一百年通車。

台北都會捷運建設皆以台北車站為中心,採放射狀路線。對台北縣民而言,捷運成了往來台北縣市的交通工具,但缺乏橫向聯繫網路,民眾常須至台北車站轉乘其他捷運路線,導致台北車站難以負荷龐大乘客,也造成資源浪費,因此催生了環狀線。

環狀線橫跨十個行政區,串起大台北十一條捷運,達到完成台北都會區整體捷運路網,並有效縮短捷運搭乘的時間,紓解台北車站轉運壓力。目前台北縣政府推動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共規畫十四個車站,包括一個地下站(大坪林站)、十三個高架站及一座機廠,預估每日運輸量可達廿七萬人次。

路線從新店大坪林站起,走地下沿新店民權路過中正路後出土,續以高架沿中和景平路、中山路、板南路至板橋火車站,再經文化路、新莊思源路,止於五工路,可聯繫捷運新店線、中和線、板南線、新莊線及機場線。

環狀線引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採BOT招商。為了符合非自償率低於百分之五十規定,總經費由政府出資二百四十一億元、民間負責二百五十六億七千萬元;其中場站部分由政府以公權力取得土地,另由民間負責七十九億元的土地徵收費用及開發經費,成為政府取得公共工程財源新模式。

第一階段路線工程大部分採高架,遠較第二階段(沿途行經台北市木柵,台北縣新莊、三重、蘆洲及北市士林)地下化路線施工容易,所需成本也較低,但在招商過程引起爭議。

【2005/09/24 聯合報】

回覆者:PKK 發表數:18 IP:59.120.40.* 2005-09-25 08:13:13
台北縣還需要土地開發嗎? 他們是打算全部蓋滿還是怎樣? 人民毫無意見.
回覆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2005-09-24 12:25:30
高鐵局:應避免長生案覆轍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台北捷運環狀線BOT案祭出大規模土地開發,吸引多家公司躍躍欲試,但高鐵局昨天指出,捷運建設不論興建或營運階段都需要專業,中央已提醒台北縣政府要注意競標團隊在交通專業上的能力,以免重蹈長生案胎死腹中的覆轍。

對於環狀捷運BOT案採取和長生案類似的財務操作,用土地開發收入挹注交通建設成本,高鐵局官員感到憂心指出,一旦大環境出現變化,造成房地產價格大幅滑落,甚至滯銷,將直接衝擊交通建設財源,連帶導致環狀捷運也蓋不下去。

台北捷運環狀線計畫徵收廿九點四公頃的土地,其中有一半將做土地開發,預估總收益一百廿億元,根據台北縣政府規畫,這部分收入將回頭挹注捷運建設經費不足部分,比例達四分之一。

高鐵局表示,為降低土地開發的不確定因素,已建議台北縣政府未來和得標團隊議約時,應要求業者將交通建設和土地開發兩個財務計畫切割開來,避免發生連鎖效應。

熟悉內情人士透露,當初交通部在審查環狀捷運BOT案規畫報告書時,對於財務評估並不看好,但當時擔任台北縣長的蘇貞昌強力向行政院爭取,最後政策只好放行。

【2005/09/24 聯合報】
回覆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2005-09-24 12:24:43
冷眼集》政府徵地 廠商坐享暴利?

本報記者陳怡如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但偏偏在台灣的交通建設BOT案,每件都幾近「無本生意」,先前有高鐵和高雄捷運的「惡例」,現在台北縣政府招標中的環狀線捷運更因涉及龐大利益,被質疑為選舉綁樁,也讓環狀捷運線順利動工增添不少變數。

台北捷運環狀線BOT案最大的「突破」,在於政府不需出錢買地,僅需執行徵收作業,購地和開發的經費全部由民間負擔,而且開發收益最後還將挹注捷運建設,降低政府財務負擔,對政府的優厚的程度大概僅次於高鐵的「政府零出資」。

但深入看事實卻不然,根據台北縣政府最早的財務計畫,環狀捷運要財務平衡,政府出資比率須達六成二,但九十一年立法院通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為防堵再出現高雄捷運BOT案政府出資近九成,卻由特許公司全攬一千八百億工程的惡例,明訂BOT案政府出資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若超過這個門檻,政府出資部分必須由政府發包,不得交給民間,新規定會使環狀捷運線的民間發包利潤大幅縮水,只剩整個工程大餅的三成八,民間參與的興趣大減。

為突破限制,台北縣政府首開由民間出錢買地,政府動用公權力徵收的先例,特許公司只要多出六十七點三億元的買地錢,把民間出資比率拉高到比政府出資多三個百分點,就可擁有整個捷運工程高達五百億的發包權,初估光是發包利潤就高達兩成,而這還不包括可能發包給自己公司所賺的工程款,整體利益十分驚人。

另根據精算,環狀捷運徵收的廿九點四公頃土地,開發後收益約一百廿億元,這些錢回頭挹注捷運建設經費後,不僅特許公司事前支付的六十七點三億元買地錢及卅多億元開發費用都可回本,另外民間還可少出近卅億元,要說無本生意也不為過。

此外,若是一般民間購地案,不僅地目變更困難,地價翻身不易,成本也比政府徵收高出許多,但環狀捷運打著政府徵收的牌子,骨子裡卻是百分之百的民間土地開發案,來挹注特許公司權大利豐,當然令人眼紅,截止投標時機又敏感,難怪引發質疑。

【2005/09/24 聯合報】
回覆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2005-09-24 12:23:31
冷眼集》政府徵地 廠商坐享暴利?

本報記者陳怡如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但偏偏在台灣的交通建設BOT案,每件都幾近「無本生意」,先前有高鐵和高雄捷運的「惡例」,現在台北縣政府招標中的環狀線捷運更因涉及龐大利益,被質疑為選舉綁樁,也讓環狀捷運線順利動工增添不少變數。

台北捷運環狀線BOT案最大的「突破」,在於政府不需出錢買地,僅需執行徵收作業,購地和開發的經費全部由民間負擔,而且開發收益最後還將挹注捷運建設,降低政府財務負擔,對政府的優厚的程度大概僅次於高鐵的「政府零出資」。

但深入看事實卻不然,根據台北縣政府最早的財務計畫,環狀捷運要財務平衡,政府出資比率須達六成二,但九十一年立法院通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為防堵再出現高雄捷運BOT案政府出資近九成,卻由特許公司全攬一千八百億工程的惡例,明訂BOT案政府出資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若超過這個門檻,政府出資部分必須由政府發包,不得交給民間,新規定會使環狀捷運線的民間發包利潤大幅縮水,只剩整個工程大餅的三成八,民間參與的興趣大減。

為突破限制,台北縣政府首開由民間出錢買地,政府動用公權力徵收的先例,特許公司只要多出六十七點三億元的買地錢,把民間出資比率拉高到比政府出資多三個百分點,就可擁有整個捷運工程高達五百億的發包權,初估光是發包利潤就高達兩成,而這還不包括可能發包給自己公司所賺的工程款,整體利益十分驚人。

另根據精算,環狀捷運徵收的廿九點四公頃土地,開發後收益約一百廿億元,這些錢回頭挹注捷運建設經費後,不僅特許公司事前支付的六十七點三億元買地錢及卅多億元開發費用都可回本,另外民間還可少出近卅億元,要說無本生意也不為過。

此外,若是一般民間購地案,不僅地目變更困難,地價翻身不易,成本也比政府徵收高出許多,但環狀捷運打著政府徵收的牌子,骨子裡卻是百分之百的民間土地開發案,來挹注特許公司權大利豐,當然令人眼紅,截止投標時機又敏感,難怪引發質疑。

【2005/09/24 聯合報】
回覆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2005-09-24 12:22:50
台北捷運環狀線BOT 學者轟:圖利廠商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為加速推動台北捷運環狀線BOT案,交通部昨天審查「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遭學者專家強烈反對,指政府動用公權力徵收民間和公營事業土地,卻把土地交由民間公司去開發,爭議性太大,決議擱置全案。

與會學者強調,若依交通部版本過關,形同只要財團出錢,就可仗著政府公權力趕跑地主,賺取可觀的開發利益。據透露,交通部仍會繼續推動全案,必要時不排除「強渡關山」。

台北環狀捷運BOT案傳出被疑為選舉綁樁後,行政院昨天一早就要求交通部進行損害控管,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被指定到台北縣與縣府官員開記者會澄清,昨天在交通部內召開的土開辦法修正會議,相關與會代表更被要求全面噤聲。

台北環狀捷運BOT第一階段工程總投資金額近五百億元,最初規畫政府投資比率達六成二,不符合BOT精神,為讓全案「解套」,台北縣政府規畫全案由政府徵收土地,買地經費改由BOT特許公司支付,但特許公司可享開發權利和收益,並計入捷運建設經費。

為釐清相關權利義務,土開辦法有超過三分之一條文要修正,加上配合台北縣政府趕辦環狀捷運BOT案招標作業,交通部最近密集召開協調會,希望能降低修法時阻力。

據透露,在昨天的專案會議上,學者專家砲轟政府動用公權力把民間和公營事業用地全部「搜刮」去,再轉交一家民間公司開發,不僅不符公平正義原則,也有圖利特定廠商疑慮。

與會者抨擊,環狀捷運建設經費原本應由BOT特許公司負擔,自償不足部分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但現在竟然有高達一百廿億元,相當於總建設經費兩成五資金要由土地開發收益去挹注,等於占地主便宜,強迫地主補貼特許公司。

【2005/09/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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