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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與台北縣污水下水道建設起步不同,不應相提並論
發表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2005-09-20 00:11:01

【北縣訊】對於昨日馬英九市長轉述台北縣有錢蓋大樓、沒錢建設污水下水道乙事,台北縣政府提出說明:
一、台北縣較台北市起步晚30年
台北縣用戶接管普及率為6.6%,其原因為台北縣自86年(精省後)接辦省政府「台灣省台北近郊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才著手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與台北市自民國50年代美援時期即開始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相較,已晚了30年;況兩者人口不同,台北市人口由86年的259萬人至今成長為261萬人,台北縣則由320萬人成長為372萬人,戶數較台北市多出許多,計算時分母較大,換算普及率時較不利!是故,兩者以此不同基準比較之,實難以相提並論。同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須俟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完成後才能開始建設,因此縣府初期集中於建設管網,直至八十九年才得著手用戶接管,至今本府共編列41.3億元興辦污水下水道建設,目前用戶接管已達61,554戶,普及率為6.6%。
二、台北縣妥善處理率達50%以上
除用戶接管外,台北縣已完成14座截流站,均已正常運轉;此外台北縣政府對於專用下水道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挹注極大心力,合計之污水妥善處理率已達50%以上!依據歷年環保單位水質監測資料顯示,淡水河口近幾年於河川水質監測結果,各測站之溶氧(DO)增加,生化需氧量(BOD)下降,水質已有明顯改善,且魚群亦逐漸恢復,河岸休憩活動愈趨頻繁,遊憩人口日益活絡,足見淡水河污染整治於團隊合作努力之下已顯現成效。
台北縣政府原辦公大樓已老舊,且各局處室分散各地,不利於民眾洽辦公務,基於便民所需,才編列預算興建縣府辦公大樓,俾將各單位集中辦理公務,以避免民眾舟車往返勞頓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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